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087 股票简称:*ST长油 编号:临2013-012
债券代码:122998 债券简称:长债暂停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3年3月26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3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ST长油关于2013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临2013—013)。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087 股票简称:*ST长油 编号:临2013-013
债券代码:122998 债券简称:长债暂停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1、长航油运(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公司”);
2、长航油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
3、南京扬洋化工运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洋公司”);
4、南京长江液化气运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液化气公司”)。
●本次担保最高限额:
1、本次为新加坡公司的担保最高限额美元17600万元;
2、本次为香港公司的担保最高限额美元3800万元;
3、本次为扬洋公司的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10000万元;
4、本次为液化气公司的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2000万元。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人民币72,000万元、美元36,800万元(含本次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子公司长航油运(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公司”)和长航油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南京扬洋化工运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洋公司”)及南京长江液化气运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液化气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和实际融资量,公司将为新加坡公司、香港公司、扬洋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反担保),同意控股子公司上海长石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石公司”)为液化气公司提供担保,其中公司为新加坡公司的担保授权的最高限额为17,600万美元,为香港公司的担保授权的最高限额为3,800万美元,为扬洋公司的担保授权的最高限额为10,000万人民币,长石公司为液化气公司的担保授权的最高限额为2,000万人民币。上述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和原有担保的续保。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授权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
2013年3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担保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若本项担保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3年年底。
二、被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
1、长航油运(新加坡)有限公司
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新加坡,负责人李万锦,注册资本:17,953.3518万新元,主营业务:船舶租赁、管理、油品运输。
截至2011年12月底,新加坡公司的资产总额为368,910万元,负债总额为316,412万元,净资产为52,5006万元,资产负债率85.77%(经审计)。
截至2012年12月底,新加坡公司的资产总额为418,707万元,负债总额为439,473万元,净资产为-20,766万元,资产负债率104.96%(未经审计)。
2、长航油运(香港)有限公司
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香港,负责人李万锦,注册资本:3,384.70万元,主营业务:油品运输。
截至2011年12月底,香港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60,276万元,负债总额为159,085万元,净资产为1,191万元,资产负债率99.26%(经审计)。
截至2012年12月底,香港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66,358万元,负债总额为167,897万元,净资产为-1,539万元,资产负债率100.93%(未经审计)。
3、南京扬洋化工运贸有限公司
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南京高新开发区2号公寓楼502室,法定代表人殷建庆,注册资本:34,125万元,主营业务:化学品运输。
截至2011年12月底,扬洋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04,013万元,负债总额为64,607万元,净资产为39,406万元,资产负债率62.11%(经审计)。
截至2012年12月底,扬洋公司的资产总额为92,470万元,负债总额为56,082万元,净资产为36,388万元,资产负债率60.65%(未经审计)。
4、南京长江液化气运贸有限公司
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长石海运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方水路90号-25,负责人李万锦,注册资本:6,261万元,主营业务:液化气运输。
截至2011年12月底,液化气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4,034万元,负债总额为5,189万元,净资产为8,845万元,资产负债率36.97%(经审计)。
截至2012年12月底,液化气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3,053万元,负债总额为6,158万元,净资产为6,896万元,资产负债率47.18%(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前述担保尚需银行和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通过为新加坡公司、香港公司和扬洋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反担保),长石公司为液化气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可以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本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为上述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包括本次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含对子公司担保)人民币72,000万元、美元36,800万元,约占最近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1%。公司累计为子公司的担保人民币32,000万元、美元36,800万元,约占最近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3%。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长航油运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087 股票简称:*ST长油 编号:临2013-014
债券代码:122998 债券简称:长债暂停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
一、公司已分别于2013年1月30日、3月1日披露了《*ST长油2012年年度业绩预亏暨股票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公告》(临2013—003)和《*ST长油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公告》(临2013—007)。因公司2010年、2011年连续两年亏损,且预计2012年度继续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12年度审计报告最终确定为亏损,公司股票将于披露2012年年度报告之日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二、根据公司2013年3月9日披露的《*ST长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临2013—008):截至2013年3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未来 3 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2.1的相关规定,股票暂停上市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上市,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最近一年年度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正值;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值;
5、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未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6、保荐机构经核查后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7、保荐机构经核查后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运作规范、无重大内控缺陷;
8、不存在本规则规定的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情形;
9、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