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ST浩物 公告编号:2013-32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4月 1日,本公司接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天津渤海国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国投”)通知,该公司于2013年3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共计348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95%。
本次减持后,渤海国投仍持有本公司1652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51%,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有关事项
1、渤海国投的上述减持行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2013年4月2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渤海国投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ST浩物 公告编号:2013- 33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ST浩物
股票代码:000757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天津渤海国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北区胜利路405-411号D区101室A
办公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宁泰广场1101室
法定代表人:刘宏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3年3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机构全体成员共同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天津渤海国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北区胜利路405-411号D区101室A
法定代表人:刘宏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120105000078426
税务登记证号:地税12010558641973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自201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1日
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的按规定办理)。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宁泰广场1101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渤海国投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图: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持有、控制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形。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减持股份目的:股权投资的需要。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在*ST浩物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可能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3年3月29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所持有的*ST浩物股份348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95%,减持均价为5.98元/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ST浩物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是1,652万股,股份性质是无限售流通股A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是4.5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ST浩物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天津渤海国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宏
签署日期: 2013 年 3 月29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证明文件
三、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上述备查文件备查阅地点: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天津渤海国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刘宏
日期:2013年3月29日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渤海国投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3.3.29 | 5.98 | 348.00 | 0.95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渤海国投 | 合计持有股份 | 2000 | 5.46 | 1652 | 4.5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00 | 5.46 | 1652 | 4.5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 | 0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渤海国投/本公司 | 指 | 天津渤海国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ST浩物 | 指 |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减少持股 |
本报告书 | 指 |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天津渤海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5,000 | 50.00 |
天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5,000 | 50.00 |
合计 | 10,000 | 100.00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 |
刘宏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无 |
王维 | 男 | 董事、总经理 | 中国 | 无 |
漆腊水 | 男 | 董事 | 中国 | 无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甜城大道经济技术开发区 |
股票简称 | *ST浩物 | 股票代码 | 00075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天津渤海国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天津市河北区胜利路405-411号D区101室A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2000万股 持股比例: 5.46%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348万股 变动比例: 0.95% 持股数量: 1652万股 持股比例: 4.51%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