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新华龙 公告编号:2013-015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3年4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3月22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13年4月1日15时。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董事长郭光华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和平广场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因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和平广场支行申请一年期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将于2013年4月22日到期,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决定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和平广场支行申请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1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为贸易融资,为期一年。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光华代表公司在相应授信文件和其他附属法律文件资料上签字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至2014年4月21日。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公司股东郭光华、秦丽婧为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和平广场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和平广场支行申请一年期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将于2013年4月22日到期,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决定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和平广场支行申请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1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为贸易融资,为期一年。公司股东郭光华、秦丽婧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和平广场支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关联董事郭光华、秦丽婧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专项意见
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公司向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海支行申请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决定向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海支行申请1000万美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为期一年。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光华代表公司在相应授信文件和其他附属法律文件资料上签字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至2014年4月22日。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公司股东为公司向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海支行申请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决定向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海支行申请1000万美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为期一年。公司股东锦州新华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郭光华、秦丽婧向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海支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关联董事郭光华、秦丽婧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专项意见
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201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已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同意补选王子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现提议王子阳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关于201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关于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3]第1-00251号《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对公司的报告进行了鉴证。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专项意见。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2年母公司年度实现净利润90,058,649.62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8,643,667.12元,本年度末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60,550,959.28元。
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0,058,649.6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643,667.12元,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0,550,959.28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为回报股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253,360,000股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3,934,800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仍有未分配利润246,616,159.28元,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012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未达到30%。主要原因为:钼行业是一个产业链跨度长、下游需求较为集中的产业。上游是钼矿采选业,中游是冶炼和深加工,下游是钢铁、石油化工、塑料、纺织以及电气元件等其他金属合金行业。目前,新华龙的业务主要涉及钼产品的冶炼和深加工环节。目前钼精矿原料全部依赖外购。由于钼产品单位价值较高,其中,钼精矿是生产钼产品的基础原材料,其采购成本占公司产品成本的90%以上,随着公司钼产品产销规模逐年增加,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量相应增加。
公司原材料单位价值较大的行业特点导致对钼产品加工企业营运资金的要求较高,导致公司每年均需要筹措部分外部借款以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使得各年末的短期借款维持在较高水平,并产生较大的利息支出负担。因此,公司有必要通过利润的积累,预留充足的营运资金以应对贷款成本过高的财务风险。
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及非募投项目建设,公司焙烧系统五期、亚钠系统三期建设项目,总投入预算40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已经投入1600.88万元,预计该项目在2013年完工,尚需投入约2399.12万元,公司计划通过经营利润产生的现金流解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专项意见。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4 月1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新华龙 公告编号:2013-016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4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乃军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在取得全体监事同意后,由监事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公司3名监事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一致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关于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关于201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2年归属于母公司年度实现净利润90,058,649.62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8,643,667.12元,本年度末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60,550,959.28元。
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0,058,649.6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643,667.12元,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0,550,959.28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为回报股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253,360,000股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3,934,800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仍有未分配利润246,616,159.28元,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3]第1-00251号《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对公司的报告进行了鉴证。
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新华龙 公告编号:2013-017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4月23日14:00时。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4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16日
●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路一段50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龙”)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3年4月23日(星期二)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召开会议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4月23日14:00时。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4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路一段50号公司会议室
4.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 投票规则: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3年4月16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
三、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和平广场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13年4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 审议《关于公司股东郭光华、秦丽婧为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和平广场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专项意见,并已经公司2013年4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 审议《关于公司向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海支行申请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13年4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4. 审议《关于公司股东为公司向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海支行申请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专项意见,并已经公司2013年4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5、审议《关于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13年4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6、审议《关于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13年4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7、审议《关于201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13年4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8、审议《关于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13年4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9、审议《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专项意见,并已经公司2013年4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现场参会方法
1.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五、其他
1.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路一段50号
邮政编码:121007
电话:0416-3198622
传真:0416-3168802
联系人:王子阳、张韬
2.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 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4、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5、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备查文件目录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
附件1、《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2、《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3、《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3年4月23日
总提案数:9项议案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52399 | 华龙投票 | 9 | A股股东 |
2、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一下方式申报:
表决序号 | 内容 | 申报代码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9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9项提案 | 752399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如需对各事项进行分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表决序号 | 内容 | 申报代码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和平广场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 752399 | 1.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 | 《关于公司股东郭光华、秦丽婧为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和平广场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752399 | 2.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3 | 《关于公司向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海支行申请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业务的议案》 | 752399 | 3.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4 | 《关于公司股东为公司向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海支行申请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752399 | 4.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5 | 《关于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52399 | 5.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6 | 《关于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52399 | 6.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7 | 《关于201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 752399 | 7.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8 | 《关于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752399 | 8.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9 | 《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752399 | 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3、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16日A股收市后,持有新华龙A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52399 | 买入 | 1.00元 | 1股 |
2、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享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和平广场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52399 | 买入 | 1.00元 | 1股 |
3、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享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和平广场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52399 | 买入 | 1.00元 | 2股 |
4、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享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和平广场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52399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提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附件2: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 身份证号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 |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
邮编 | 联系地址 |
附件3: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姓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委托权限为,出席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对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按照本人的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对于可能纳入会议议程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和平广场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 |||
2、《关于公司股东郭光华、秦丽婧为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和平广场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
3、《关于公司向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海支行申请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业务的议案》 | |||
4、《关于公司股东为公司向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海支行申请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
5、《关于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6、《关于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7、《关于201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 |||
8、《关于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9、《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注:
1、请股东在每一个议案后的“同意”、“反对”或“弃权”选项下仅选择其中一项打“√”进行表决;
2、请股东在“对于可能纳入会议议程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处进行选择,若股东未进行选择,则视为受托人享有表决权,并且在会议中的表决符合委托人的要求或授权。
委托人(签字):
2013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新华龙 公告编号:2013-018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
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几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时间:2013年4月12日15:30——16:30
●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路一段50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一、说明会类型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将于2013 年4 月 12 日(周五)下午举行2012 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战略、 现金分红等具体事项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以便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2013 年4月12日15:30——16:30
2、会议地点: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路一段50号公司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1、公司参加人员: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主持)
2、拟参加我公司业绩说明会的机构投资者、调研员及股民。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预约时间:2013年4月11日8:00点—17:00点
2、拟参加我公司201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可在上述时间内与我公司证券部进行预约,并将现场业绩说明会预约表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会议联系人:王子阳 张韬
联系电话:0416—3198622 0416—3168802(传真)
特此公告。
附件:现场业绩说明会预约表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
附件: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预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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