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和特定赎回费率的公告
鉴于养老金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为更好地向养老金客户提供投资理财服务,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自2013年4月8日起对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和特定赎回费率,具体安排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和赎回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适用基金范围
1、对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基金范围
序号 | 基金代码 | 基金全称 |
1 | 310308 | 申万菱信盛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2 | 310328 | 申万菱信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 | 310358 | 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 | 310368 | 申万菱信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 | 310388 | 申万菱信消费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 | 310398 | 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7 | 163109 | 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8 | 163110 | 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 | 163111 | 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10 | 310378 | 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 |
11 | 310508 | 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 | 310518 | 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2、对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赎回费率的基金范围
序号 | 基金代码 | 基金全称 |
1 | 310308 | 申万菱信盛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2 | 310328 | 申万菱信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 | 310358 | 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 | 310368 | 申万菱信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 | 310388 | 申万菱信消费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 | 310398 | 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7 | 163109 | 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8 | 163110 | 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 | 163111 | 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10 | 310378 | 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 |
11 | 310379 | 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基金份额) |
12 | 310508 | 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 | 310518 | 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三、特定申购费率和特定赎回费率情况
1、特定申购费率情况
基金全称 | 申购金额 | 申购费率 | 特定申购费率 |
申万菱信盛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100万以下 | 1.5% | 0.6% |
100万(含)-500万 | 1.2% | 0.24% | |
500万(含)-1000万 | 0.9% | 0.09% | |
1000万(含)以上 | 1000元/笔 | 500元/笔 | |
申万菱信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0万以下 | 1.5% | 0.6% |
50万(含)-500万 | 1.0% | 0.2% | |
500万(含)-1000万 | 0.5% | 0.05% | |
1000万(含)以上 | 1000元/笔 | 500元/笔 | |
申万菱信消费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0万以下 | 1.5% | 0.6% |
100万(含)-500万 | 1.0% | 0.2% | |
500万(含)-1000万 | 0.5% | 0.05% | |
1000万(含)以上 | 1000元/笔 | 500元/笔 | |
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00万以下 | 1.2% | 0.48% |
100万(含)-500万 | 0.8% | 0.16% | |
500万(含)-1000万 | 0.2% | 0.02% | |
1000万(含)以上 | 1000元/笔 | 500元/笔 | |
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100万以下 | 1.2% | 0.48% |
100万(含)-500万 | 0.7% | 0.14% | |
500万(含)-1000万 | 0.2% | 0.02% | |
1000万(含)以上 | 1000元/笔 | 500元/笔 | |
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100万以下 | 1.2% | 0.48% |
100万(含)-500万 | 0.7% | 0.14% | |
500万(含)以上 | 1000元/笔 | 500元/笔 | |
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0万以下 | 0.8% | 0.32% |
100万(含)-500万 | 0.5% | 0.10% | |
500万(含)-1000万 | 0.3% | 0.03% | |
1000万(含)以上 | 1000元/笔 | 500元/笔 |
说明:
(1)对于养老金客户,申万菱信盛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消费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实施特定申购费率;对于非养老金客户,上述各基金申购费率将继续维持原费率不变。
(2)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结束后将自动转换为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开放式基金),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面向养老金客户实施的特定申购费率将另行公告。
(3)本公司日后新发公募基金如面向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将在相应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以披露,不再另行公告。
2、特定赎回费率情况
基金全称 | 持有期限 | 赎回 费率 | 特定赎回 费率 |
申万菱信盛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年以下 | 0.50% | 0.125% |
1年(含)-2年以下 | 0.25% | 0.0625% | |
2年以上(含2年) | 0.00% | 0.00% | |
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 | 30天以下 | 0.15% | 0.0375% |
30天(含)-1年以下 | 0.10% | 0.025% | |
1年(含)-2年以下 | 0.05% | 0.0125% | |
2年以上(含2年) | 0% | 0% | |
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年以下 | 0.10% | 0.025% |
1年(含)-2年以下 | 0.05% | 0.0125% | |
2年以上(含2年) | 0.00% | 0.00% |
说明:
(1)对于养老金客户,申万菱信盛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消费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实施特定赎回费率;对于非养老金客户,上述各基金赎回费率将继续维持原费率不变。
(2)对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赎回费率而收取的赎回费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3)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结束后将自动转换为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开放式基金),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面向养老金客户实施的特定赎回费率将另行公告。
(4)本公司日后新发公募基金如面向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赎回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赎回费率,将在相应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以披露,不再另行公告。
(5)若因法律法规的修改、更新或新法律法规的颁布施行导致本公告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及时作出相应的变更或调整,同时就该等变更或调整进行公告。
(6)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是,本公司部分基金产品设置了“最低持有份额”,亦即当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转出、转托管等)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一定份额时,余额部分将会被强制赎回。当发生强制赎回时,不适用特定赎回费率,一律按原有赎回费率标准向投资者收取赎回费用。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解释权归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1)本公司网站:www.swsmu.com
(2)客户服务电话:400-880-8588 或 021-962299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