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4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国投瑞银双债债券封闭A | |
场内简称 | 双债A | |
基金主代码 | 161216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1年3月29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3年3月31日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 1.049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 17,421,683.89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 8,710,841.95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1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3年度的第4次分红 |
注:
1、本基金包括A、C两类份额。首次募集期仅发售A类基金份额,该类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内封闭运作,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封闭期结束后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封闭期结束转为开放式后,投资人可以选择申购A类或C类基金份额。
2、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基金在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高于0.05元(含),则基金在次月10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供分配利润的50%。本基金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相关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3年4月12日 | |
除息日 | 2013年4月15日(场内) | 2013年4月12日(场外)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3年4月15日(场内) | 2013年4月16日(场外)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详见本公告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收益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分红手续费由基金资产承担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13年4月8日至2013年4月12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本基金目前处于3 年封闭期,投资人不能申购、赎回基金份额,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卖基金份额。
(3)本基金目前处于封闭期内,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方式。
(4)本公告发布之日(2013年4月8日)上午本基金在深交所停牌一小时。
(5)咨询办法:
①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www.ubssdic.com
②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0-6868。
③向本基金的各销售网点查询
国投瑞银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4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国投瑞银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
基金简称 | 国投瑞银新兴产业混合(LOF) | |
场内简称 | 国投产业 | |
基金主代码 | 161219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1年12月13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3年3月31日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 1.207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 7,622,182.02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 762,218.21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1.7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2013年度第2次分红 |
注: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本基金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相关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3年4月10日 | ||
除息日 | 2013年4月11日(场内) | 2013年4月10日(场外) |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3年4月15日(场内) | 2013年4月12日(场外) |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对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2013年4月10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13年4月11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2013年4月12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收益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选择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13年4月8日至2013年4月10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深圳证券账户的基金份额只能采取现金红利方式,不能选择红利再投资;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权益登记日注册登记系统记录的分红方式为准。
(4)持有人可登录本公司的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查询注册登记系统记录的分红方式。有意愿变更分红方式的持有人请务必在2013年4月9日前(含当日) 到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非现场交易方式修改分红方式。
(5)本公告发布之日(2013年4月8日)上午本基金在深交所停牌一小时。
(6)咨询办法:
①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www.ubssdic.com
②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0-6868。
③向本基金的各销售网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