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署信托贷款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13—018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信托贷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信托贷款合同
●合同金额:5亿元人民币整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2年
一、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信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信托”)申请信托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融资方式为信用,贷款期限为2年,分两期进行。第一期的提款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贷款年利率为6.6%,第二期的提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贷款年利率另行确定,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3-006。
2013年3月,公司与兴业信托签署了第一期5亿元的《信托贷款合同》,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公告2013-010。
2013年4月2日,公司与兴业信托签署了第二期5亿元的《信托贷款合同》,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26层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注册资本:人民币257,6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3月18日
主营业务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止2012年末,兴业信托总资产为431,356.96万元,净资产为409,150.36万元;2012年营业收入为144,525.23万元,净利润77,221.58万元。
2、兴业信托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3、兴业信托最近三年未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
三、合同主要条款
1、贷款金额:50,000万元人民币;
2、贷款期限:2年;
3、贷款利率:固定利率7%/年;
4、本次信托贷款到期还款方式: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全部偿还借款本金;
5、担保措施:无担保。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贷款有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保证和促进生产经营工作和项目的正常进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13—019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报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3年3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公司 2012年年度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3】0169号)的要求,现对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补充披露如下:
一、在年报 “董事会关于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中补充主营业务分行业的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行业或分产品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利润率(%) | 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主营业务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主营业务利润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分行业 | ||||||
纺织行业 | 1,314,594,446.40 | 1,127,765,361.94 | 14.21 | 42.27 | 41.55 | 3.15 |
建筑行业 | 853,383,578.57 | 700,131,078.06 | 17.96 | 1.89 | 3.77 | -7.66 |
房地产行业 | 1,304,688,785.78 | 986,726,607.38 | 24.37 | -17.35 | -16.67 | -2.44 |
分产品 | ||||||
纺织服装 | 1,314,594,446.40 | 1,127,765,361.94 | 14.21 | 42.27 | 41.55 | 3.15 |
工程施工 | 781,459,919.00 | 700,131,078.06 | 10.41 | 3.72 | 3.77 | -0.43 |
安置房销售收入 | 699,255,833.78 | 590,916,583.47 | 15.49 | -29.84 | -26.66 | -19.14 |
商品房销售收入 | 605,432,952.00 | 395,810,023.91 | 34.62 | 4.05 | 4.57 | -0.92 |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收益 | 61,080,924.33 | 0 | 不适用 | -0.8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万顷良田工程项目收益 | 10,842,735.24 | 0 | 不适用 | -51.8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在年报“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补充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原披露为: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补充为:常州市人民政府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在年报“财务报表附注12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中“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补充说明如下:
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建设”,原名“常州高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置业”,原名“常州火炬置业有限公司”)是专门从事常州市新北区政府基础设施及安置房建设、政府代建等业务的单位。根据常州市新北区财政局《关于对<关于火炬置业、高新城投拟申请提高回购毛利率及支付资金占用费的请示>的批复》常新财经〔2008〕005号文(简称“《批复》”),对于政府因回购形成的应收款项,结合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实际占用时间和同期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2012年6月8日前资金占用费率为6.65%,2012年6月8至2012年7月6日资金占用费率为6.40%,2012年7月6日后资金占用费率为6.15%,每年年底由常州市新北区财政局支付资金占用费。
经新北区财政局委托审计,黑牡丹建设和黑牡丹置业2012年度应收资金占用费收益分别为3,631.74万元和1,087.60万元,合计4,719.34万元,上述款项于2012年12月31日前已全部收回。
公司补充修订后的《2012 年年度报告》全文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