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3-011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4月8日(星期一)上午9:00
2、召开地点: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杨君敏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89,602,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4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远市金岭金矿共同出资成立招远金德盛矿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6,37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司控股股东招远市君兴投资管理中心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89,60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