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ST联华 ST联华B 编号:临2013-021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3年4月2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15】。该决议公告附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康宁先生的提名人将公司股东“甘肃华夏投资有限公司” 误写成公司重组方“汇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予以更正。
本次书写错误是我们工作疏忽大意所致,给广大投资者阅读股东大会通知带来困惑,对此,我们表示深深的歉意。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八日
附件: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甘肃华夏投资有限公司,现提名张康宁先生为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甘肃华夏投资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ST联华 ST联华B 编号:临2013-022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于2013 年 3月6日刊登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并每周公告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重组方汇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因本次重组涉及的有关论证事项较多,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周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后恢复交易。
特此公告。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