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天方药业 证券代码: 600253 编号:临2013—013号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或增加新提案以及否决提案的情况。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 年度股东大会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3年4月8日下午13: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同时,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4月8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67,466,4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8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年大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参加了会议。大会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67,221,8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85%;反对票为95,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6%;弃权148,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9%。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67,211,8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85%;反对票为95,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6%;弃权158,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9%。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67,209,2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85%;反对票为95,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6%;弃权161,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9%。
4、审议公司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67,107,7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79%;反对票为95,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6%;弃权263,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15%。
5、审议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和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67,107,7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79%;反对票为95,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6%;弃权263,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15%。
6、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本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1,927,569.34元,提取盈余公积5,559,221.22 元,实际可供分配利润36,368,348.12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93,279,981.45元,本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129,648,329.57元。公司拟以2012年末总股本42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股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2,600,000.00元,剩余117,048,329.57元留存于公司的发展与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67,107,7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79%;反对票为273,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16%;弃权85,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5%。
7、审议公司2013年度高管人员薪酬标准和实施方案的议案;
2013年度公司高管人员共11人,薪酬在28万元-39.2万元之间,总额为326.4万元,人均29.67万元。年终根据每人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考评后,确定每人实际应得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67,107,7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79%;反对票为197,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12%;弃权161,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9%。
8、审议公司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审计机构的议案;
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3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或截止公司重组完成。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67,107,7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79%;反对票为95,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6%;弃权263,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15%。
9、审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省医药有限公司和河南天方华中药业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省医药有限公司和河南天方华中药业有限公司2013年业务发展资金需求,预计2013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省医药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总额不超过3亿元,为控股子公司河南天方华中药业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总额不超过1800万元,为此,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对外担保给予如下授权:
1、同意在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省医药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总额不超过3亿元,为控股子公司河南天方华中药业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总额不超过1800万元,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2、上述担保的单笔贷款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
3、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为上述担保对象提供担保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67,107,7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79%;反对票为95,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6%;弃权263,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15%。
本次股东大会经河南久灵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河南久灵律师事务所徐九灵律师的结论性意见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8日
证券简称:天方药业 证券代码:600253 编号:临2013-014号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
委员会审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将于2013年4月11日审核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之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13年 4月8日(星期一)起继续停牌,待收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结果并公告后复牌。
特此公告。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