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3-007
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已于2013年4月3日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3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卢珊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人员分别是:卢珊女士、赵庆龙先生、王宏先生、金悦平先生、胡约翰先生(独立董事)、毛澜波先生(独立董事)、沈延红女士(独立董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办公地址搬迁的议案》
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二、《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支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费为30万元人民币/年,公司承担差旅费等与审计相关的费用。
以上议案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会议通知另行公告。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原公司章程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9号。邮政编码:213022
现修改为:
公司章程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玉龙南路178号创捷大厦308室。邮政编码:213023
以上议案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四、《核销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使公司的资产状况更加切合实际,并为公司新的重组做好准备及新业务转型的安排,经与相关中介机构沟通,拟对公司以前年度遗留的原金狮自行车及计算机相关产业产生的剩余的存货计提的跌价准备予以核销,共1,737,261.15元,此次核销对公司财务状况无影响。
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五、《转回以前年度计提的预计负债的议案》
根据2012年12月7日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借款担保相关问题的法律意见书》,上海托普教育公司于2006年9月19日向交通银行浦东分行清偿了(2003)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222、223号的《民事判决书》项下上海东部软件园有限公司及上海托普软件园有限公司须向交通银行浦东分行偿还的但尚未清偿的所有债务后,应当自2006年9月20日之日起两年内向公司主张追偿上海托普教育公司已经清偿债务的三分之一的份额。自2006年9月20日至今已超过六年,期间再没有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9条、第140条规定的导致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法定事由的情况下,上海托普教育公司对公司行使追偿权、要求公司承担上海托普教育公司已经清偿债务的三分之一的份额的主张已超过诉讼时效,因此本公司对此连带责任担保无需承担偿付责任,冲回以前年度计提的预计负债1000.00万元,此次冲回,会增加本期营业外收入。
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六、《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会议通知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四月九日
公告编号:2013-008
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4月23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5、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3年4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
(3)公司律师等。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的名称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内容刊登在2013年4月9日深圳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授权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2、登记时间:2013年4月22日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外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方式。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人在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
3)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4)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会议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常州钟楼区玉龙南路178号3楼308室
单 位: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13023
联系电话:(0519)85130805、85119993
传 真:(0519)85130806
联 系 人:卢珊、封永红
2、会议费用:会议预计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
特此通知
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四月九日
附件:
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
2 |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注: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