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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3-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03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3年4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9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佳儿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亚审[2013]368号《审计报告》,201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68,976,484.34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公司应当提取净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故提取本年净利润的10%计36,897,648.43元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75,462,453.67元,减去已分配2011年度现金股利200,160,000.00元,本年度剩余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407,381,289.58元。

    公司以2012年度剩余可供分配利润407,381,289.58元为依据,拟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556,000,000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1,28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96,101,289.58元结转以后年度。本次分配不派发股票股利或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2年度报告》董事会报告部分。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重大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13年度预计重大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黄佳儿、黄炳贤、王培玉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表示同意。

    本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2012年度确认支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201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60万元。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度及201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勤勉尽职原则,确认公司2012年度董事薪酬具体为:

    董事长黄佳儿薪酬为人民币89.63万元(含税);

    董事黄炳文薪酬为人民币99.85万元(含税);

    董事、总经理王培玉,董事、副总经理黄炳泉,董事、财务总监李治军均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已在公司领取相应的职务薪酬,上述三位董事不在公司领取额外董事薪酬;

    董事黄炳贤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不含税)。

    公司2013年度董事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基本薪酬具体为:

    董事长黄佳儿基本薪酬为人民币67.98万元(含税);

    董事黄炳文基本薪酬为人民币86.95万元(含税);

    除基本薪酬外,绩效薪酬按公司年终经营业绩考核确定。

    董事、总经理王培玉,董事、副总经理黄炳泉,董事、财务总监李治军均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各自职务在公司领取相应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上述三位董事不在公司领取额外董事薪酬;

    董事黄炳贤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不含税)。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表示同意。

    本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2年度及2013年度薪酬的议案》

    为适应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勤勉尽职与绩效考核原则,确认公司201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为:

    董事、总经理王培玉薪酬为人民币51.48万元(含税);

    董事、副总经理黄炳泉薪酬为人民币43.73万元(含税);

    董事、财务总监李治军薪酬为人民币42.70万元(含税);

    常务副总经理廖志敏薪酬为人民币40.13万元(含税);

    副总经理李建新薪酬为人民币39.94万元(含税);

    副总经理苏跃进薪酬为人民币37.27万元(含税);

    副总经理周兴薪酬为人民币19.43万元(含税);

    副总经理龚立朋薪酬为人民币18.55万元(含税);

    技术总监谢名优薪酬为人民币40.13万元(含税);

    董事会秘书邓夏恩薪酬为人民币41.62万元(含税)。

    副总经理黄江伟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由其任职单位广西真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发放。

    公司201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基本薪酬具体为:

    董事、总经理王培玉基本薪酬为人民币28.86万元(含税)

    董事、副总经理黄炳泉基本薪酬为人民币27.26万元(含税)

    董事、财务总监李治军基本薪酬为人民币24.58万元(含税)

    常务副总经理廖志敏基本薪酬为人民币23.78万元(含税);

    副总经理李建新基本薪酬为人民币22.06万元(含税);

    副总经理苏跃进基本薪酬为人民币21.18万元(含税);

    副总经理周兴基本薪酬为人民币12.87万元(含税);

    副总经理龚立朋基本薪酬为人民币9.55万元(含税);

    技术总监谢名优基本薪酬为人民币22.95万元(含税);

    董事会秘书邓夏恩基本薪酬为人民币22.44万元(含税)

    除基本薪酬外,绩效薪酬按公司年终经营业绩考核确定。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表示同意。

    十、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1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云南东佳印务有限公司开展投资建设位于安宁工业园区印刷包装基地各项前期工作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在云南省及周边区域印刷包装业务,优化公司产业区域布局,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云南东佳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佳印务)拟在云南省安宁市安宁工业园区投资建设印刷包装基地项目,并准备开展以下前期各项工作:

    1、与云南省安宁市安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协商确定印刷包装基地项目用地,包括用地地址、面积、建设指标、土地价款、建设规模等的各项相关事宜,其中项目用地面积应不低于130亩,项目用地土地总价款应不超过人民币6300万元。

    2、与云南安宁市安宁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包括《项目投资协议》在内各项法律文书,并履行相应合同义务。

    3、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具体事项,并在办理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应权限报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汕头市鑫瑞纸品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蔡屋围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汕头市鑫瑞纸品有限公司业务经营及发展的需要,以及公司原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蔡屋围支行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已经届满,同意公司母公司及子公司汕头市鑫瑞纸品有限公司继续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蔡屋围支行分别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各人民币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本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授信期限为两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黄佳儿与上述两家银行在人民币6亿元(两家银行各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书。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贵州西牛王印务有限公司

    在限额额度内办理融资贷款的议案》

    鉴于控股子公司贵州西牛王印务有限公司2013年开始实施技改搬迁计划,根据贵州西牛王印务有限公司上报的技改搬迁方案及其2013-2014年度融资贷款财务预算,同意并授权贵州西牛王印务有限公司在综合限额人民币6,000万元额度内向融资银行自主办理融资贷款及其相应担保方式,以适时弥补流动资金不足,授权期限为两年(2013-2014年度)。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公司开展社会慈善捐赠事项支出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切实履行各项社会责任,强化公司对社会慈善捐赠支出额度的规范管理,2013年度公司拟在不超过人民币壹仟万元的总限额内,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各项对外慈善捐赠(含捐款、捐物)事项支出。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限额内决定实施各项具体社会慈善捐赠支出事项。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3年5月3日上午10时在汕头市金砂路君华大酒店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将另行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04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4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陆维强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亚审[2013]368号《审计报告》,201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68,976,484.34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公司应当提取净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故提取本年净利润的10%计36,897,648.43元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75,462,453.67元,减去已分配2011年度现金股利200,160,000.00元,本年度剩余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407,381,289.58元。

    公司以2012年度剩余可供分配利润407,381,289.58元为依据,拟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556,000,000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1,28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96,101,289.58元结转以后年度。本次分配不派发股票股利或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重大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13年度预计重大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2票,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陆维强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05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2年度重大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及2013年度

    预计重大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现就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重大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13年度预计重大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预计全年重大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人关联关系交易类型币种本年度预计总金额上年度实际总金额上年度预计总金额
    广西真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联营企业销售产品人民币15,800.0010,992.458,500.00
    销售材料人民币200.00115.0060.00
    购买材料人民币 141.51 

    说明:

    1、广西真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真龙”)2012 年度实际产销量比预算产销量增加,采购公司的原材料量相应增加。因此,公司本年实际销售给广西真龙的产品及材料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超过预计总金额2,547.45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广西真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贺州总字第450000400000579号

    住所:广西贺州市富川县富阳镇民族路30号

    法定代表人:毛科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零玖佰陆拾万元

    成立日期:1995年7月19日

    经营范围:制版印刷(凭许可证有效期经营)。(凡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经营)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的联营企业,本公司现持有该公司49%的股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公司与广西真龙的关联交易: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产品价格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协商拟定。供方向需方供应的产品价格应不低于供方向其他任何企业单位供应的同类产品的平均价格,也不高于双方在商定价格时,需方在市场上可得到的同类产品的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广西真龙的关联交易:2013年度预计公司向广西真龙的销售额有一定幅度的增长,主要原因为广西真龙本年产销规模扩大所致。公司与广西真龙之间的关联交易确保了本公司及广西真龙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将该议案提交给独立董事,并得

    到全体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对公司2012年度和预计2013 年度

    重大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有效,该交易为公司日常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证监会、上交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 月7 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06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专项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77号《关于核准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2年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600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每股13.20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92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635.6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284.38万元。募集资金于2012年2月10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上募集资金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亚验[2012]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本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6,212.45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6,212.45万元(含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额人民币5,722.65万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本金余额为人民币43,071.9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3,545.2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及时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开立了3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华山路支行开立了1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募集资金的专户管理。2012年2月10日,公司与本次发行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及“专户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同时,募投项目中有三个需要在公司子公司实施,公司于2012年5月完成了对三家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的增资审批手续。为规范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与管理,公司完成了在募集资金项目所在地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公司下属三家子公司分别与项目所在地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天池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蔡屋围支行与国信证券就专户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将原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华山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各项目资金分别转入上述各地银行专户,实行各项目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和管理。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公司于2012年11月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华山路支行、国信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原存放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华山路支行的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的方式存放。

    以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公司与专户银行、国信证券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保证了专款专用。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12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专户账号/定期存单号募集资金余额实施募

    投单位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200302032920008814913,503,413.41东风本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粤B0000085026,000,000.00东风本部定期存单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粤B000016015,000,000.00东风本部定期存单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20030203292000915901,412,825.31鑫瑞纸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粤B0000112650,000,000.00鑫瑞纸品定期存单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粤B0000112750,000,000.00鑫瑞纸品定期存单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粤B0000112840,000,000.00鑫瑞纸品定期存单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粤B0000113152,000,000.00鑫瑞纸品定期存单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华山路支行1705014180000161541,659.58延边长白山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华山路支行9011050240,000,000.00延边长白山定期存单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华山路支行9011050353,000,000.00延边长白山定期存单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天池路支行1588176242741,836,105.67延边长白山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天池路支行224111725,447,906.56延边长白山定期存单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天池路支行224111830,447,906.56延边长白山定期存单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天池路支行224111925,373,255.47延边长白山定期存单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蔡屋围支行7559187991105027,694,912.31佳鹏霁宇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蔡屋围支行755236012102913,194,420.36佳鹏霁宇定期存单
    合计 435,452,405.2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9,284.3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6,212.4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6,212.4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10,008.6210,008.6210,008.625,660.505,660.50-4,348.1256.562012年12月828.43
    汕头市鑫瑞纸品有限公司环保型高档防伪包装材料生产基地项目35,000.0035,000.0013,000.0015,785.0615,785.062,785.06121.422014年12月--
    延边长白山印务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26,000.0026,000.003,000.00821.39821.39-2,178.6127.382013年9月--
    佳鹏霁宇设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创意设计中心项目6,000.006,000.006,000.003,945.493,945.49-2,054.5165.762012年12月--
    合计-77,008,6277,008,6232,008.6226,212.4426,212.44-5,796.1881.89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2、延边长白山印务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未达计划进度的主要原因为:募投项目所处地四季度进入封冻期,设备采购计划有所延长,截至2012年末,原定于2012年完成采购的技改相关设备已签署合同。

    3、佳鹏霁宇设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创意设计中心项目未达计划进度的主要原因为部分工程尚未完成结算所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2年5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5,722.65万元。公司于2012年6月21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722.65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15日出具了苏亚鉴[2012]35号《关于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的金额及原因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