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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13-001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3月28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13年4月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潘霄燕女士主持,应到董事九人,参与表决董事九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2年度母公司实现账面利润240,275,864.57元,净利润196,268,632.57元,拟对2012年度净利润作如下分配:

    1、按净利润的10%提取一般盈余公积定19,626,863.26元。

    2、提取上述公积金后,加上年初转入的未分配利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3,739,073.49元(合并报表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1,548,585.10元)。提议以201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21,711,813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共分配股利41,736,945.0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本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本次分配后,账面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52,002,128.45元(合并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为469,811,640.06元)。

    五、《2012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七、《201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核意见》;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八、《201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九、《关于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会,以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为基准,根据2013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量确定其2013年度的审计费用。

    十、《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经营范围)的议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经营范围的内容如下: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审批手续后经营);金饰品的修理改制;家用电器的安装、维修;服装、眼镜的加工服务;商品包装;自有场地出租;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利用本厦自身媒介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广告;网络技术咨询、转让;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美容;停车场服务;黄金、珠宝销售;验光、配镜服务;摄影;钟表修理。卷烟,雪茄烟;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散装食品(现制肉制品,水产制品,烘焙食品,饮料)零售;综合货运站(场)(仓储);普通货运;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子游戏,游艺娱乐服务。(上述经营范围凡涉及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十二、《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三、《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于2013年5月7日上午9:30在无锡市中山路343号八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当场投票方式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2日。

    以上第二、四、五、六、七、八、九、十一、十二项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9日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13-002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3月28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13年4月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七名,参与表决监事七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未发现公司在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或出售资产交易、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等方面存在问题。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经对公司编制的《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预计涉及的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属公司正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涉及项目的交易各方在交易定价等方面未发现有违反“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和市场原则的情形,也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4月9日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13-003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13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交易方关联

    关系

    关联交易

    类型

    关联交易

    内容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2012年度

    发生交易金额

    2013年度

    预计交易限额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水电汽等其他公用事业费用(购买)转供水电蒸汽市场价14,724,939.4415,500,000.00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接受劳务物业管理市场价730,638.00800,000.00
    无锡东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提供劳务物业管理市场价48,442.00 
    无锡东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提供劳务上牌服务市场价12,044.24 
    无锡东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提供劳务转供水电市场价270,134.76 
    无锡大世界影城有限责任公司参股子公司提供劳务物业管理市场价743,254.00800,000.00
    无锡大世界影城有限责任公司参股子公司水电汽等其他公用事业费用(销售)转供水电蒸汽市场价934,644.891,000,000.00
    无锡秀江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接受劳务广告宣传市场价380,000.001,080,000.00
    无锡永达东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提供劳务物业管理市场价7,453.00150,000.00
    南通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关联公司租入资产海门店物业租赁市场价12,800,000.0012,800,000.00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租入资产伊酷童物业租赁市场价2,520,000.003,000,000.00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租入资产梅村物流土地使用权租赁市场价150,000.00150,000.00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租入资产东方驾校土地使用权租赁市场价417,707.81450,000.00
    无锡金诚旧机动车经纪事务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租出资产房屋租赁(租出)市场价211,200.00 
    无锡大世界影城有限责任公司参股子公司租出资产房屋租赁(租出)市场价650,000.00700,000.00
    无锡永达东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租出资产房地租赁(租出)市场价777,600.004,500,000.00
    合计/35,378,058.1440,930,000.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①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3月17日,注册资本11322.53万元,注册地为江苏无锡,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均金。该公司经营范围:自有资产经营与管理;国内商业及日用工业品的修理服务(涉及专项规定的经批准后主可经营),经批准后的进出口贸易及进口业务代理;物次储存;场地出租;汽车(不含乘用车)的销售;停车场服务;电梯的维修保养。

    ②无锡东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为江苏无锡,公司法定代表人邱进朝。该公司经营范围:汽车销售及维修。

    ③无锡大世界影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注册地为江苏无锡,公司法定代表人宋保舵。该公司经营范围:电影放映服务,音像品及书报刊零售。

    ④南通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6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海门市三和镇工贸园区。该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国家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⑤无锡市金诚旧机动车经纪事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万元,注册地为江苏无锡,公司法定代表人徐锦涛。该公司经营范围:二手车交易。

    ⑥无锡秀江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00万元,注册地为江苏无锡,公司法定代表人施展。该公司经营范围:杂志制作及广告宣传。

    ⑦无锡永达东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册地为无锡市金城东路290号,公司法定代表人薛颋。该公司经营范围:保时捷品牌汽车销售及维修(乘用车)、汽车保养服务、二手车经纪等。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①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3.15%股份,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②无锡东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汽车的参股子公司,持有其25%股权。

    ③无锡大世界影城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市吟春大厦商贸有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持有其49%股权。

    ④南通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朱仲辉等,同时也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海门百货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朱仲辉等3名自然人股东持有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海门百货有限公司30%股权。

    ⑤无锡市金诚旧机动车经纪事务有限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市新纪元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持有其47%股权,于2012年8月收购其51%股权,收购完成后持有98%股权。

    ⑥无锡秀江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由无锡报业发展有限公司控股),持有其43%股权。

    ⑦无锡永达东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汽车的参股子公司,持有其49%股权。

    3、履约能力分析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大世界影城有限责任公司、无锡永达东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南通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均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完全正常,有能力履行与本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4、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与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大世界影城有限责任公司、无锡永达东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南通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无锡秀江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规模大致为4,093万元,具体每项最高限额详见前面“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表”。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向关联方购买(销售)水电汽等公用事业费用其定价依据是根据水电分表等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租赁资产、接受或提供关联方劳务的关联交易,其定价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向关联方销售或购进商品的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完全一致。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内容均为公司与该关联方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开展。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也没有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各关联方之间水电汽等公用事业费用结算依据水电等分表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进行结算。

    2、本公司与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的《物业管理协议》签订于2012年4月1日。

    3、本公司与南通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关于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海门百货有限公司租赁经营用地的《合作协议》签订于2010年11月。

    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大东方伊酷童有限公司、无锡市三凤桥肉庄有限公司、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租用其营业用房及相关土地。

    5、本公司为建设梅村物流仓储项目,于2004年12月3日与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租用其位于无锡市新区梅村镇高田东路东侧(地块编号A-98-1)13,350 M2土地,年租金为15万元人民币,期限自正式交付使用日(即2004年12月末)至2024年12月15日。

    6、本公司之子公司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为建设东方驾驶培训基地项目,于2004年12月1日与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租用其位于无锡市新区梅村镇新泰工业配套园区41,563 M2土地,年租金第一年为31.17万元人民币,以后每年递增5%,期限为10年。

    7、本公司之子公司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海门百货有限公司与无锡大世界影城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2月25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向其出租南通海门市海门镇解放中路369号2220.9M2房屋,自2011年9月29日期限为12年。

    8、本公司与参股子公司无锡秀江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2010年就“大东方百货”的宣传广告、品牌推广等签订《服务协议》。

    9、本公司之子公司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与无锡永达东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2011年末签订房屋及场地租赁协议,向其出租无锡金城东路(东方汽车新城)17280平方米占地面积及房屋建筑物,租赁期为20年。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9日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13-004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7日(周二)上午9:30。

    ●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2日(周四)。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八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当场投票方式。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六次董事会提议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定于2013年5月7日(周二)上午9:30在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当场投票方式举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提议内容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2012年度董事会报告》
    4《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
    5《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201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核意见》
    7《201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
    8《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经营范围)的议案》
    10听取《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本公司将在本通知公告的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5月2日(周四)下午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参会方法

    1、参会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及法人代表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2、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为2013年5月3日(周五)9:30—17:00,登记地点为无锡市中山路343号公司8楼董秘办公室。(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利于公司进行会前的准备工作。)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陈辉

    电话:(0510)82702093

    传真:(0510)82700159

    邮编:214001

    地址:无锡市中山路343号东方广场A幢8F董秘办公室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料。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9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委托人参加于2013年5月7日召开的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在会议期间代表委托人行使股东权利。

    授权代理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议案中的第 项议案投同意票,对第 项议案投反对票,对第 项议案投弃权票。

    注:委托人如不作具体指示,将视为其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有效期:2013年5月7日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法人股东)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