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二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机电 公告编号:2013–011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4月9日在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凌霄大道北段555号安徽科达机电有限公司商务中心二楼Ⅱ号会议室召开。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出席情况如下: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 14 |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73,759,753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6.66 |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现场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 1 | 《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73,759,753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2 | 《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73,759,753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3 | 《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73,759,753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 173,759,753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5 | 《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173,759,753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6 | 《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73,759,753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7 | 《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173,759,753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8 | 《关于续聘北京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议案》 | 173,759,753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9 |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173,759,753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10 | 《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173,759,753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11 | 《公司章程修正案》 | 173,759,753 | 100 | 0 | 0 | 0 | 0 | 是 |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第十一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各议案详细内容可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13年3月2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以及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二〇一二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