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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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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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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3-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北生

    股票代码:60055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舟山得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舟山市定海区盐仓街道兴舟大道(西段)189号1001(1002室)

    通讯地址:舟山市定海区盐仓街道兴舟大道(西段)189号1001(1002室)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3年4月8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载明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本次取得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经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舟山得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舟山市定海区盐仓街道兴舟大道(西段)189号1001(1002室)

    法定代表人:梁卉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30902000016901

    税务登记证号:330901674765069

    组织机构代码:67476506-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经营范围: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等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

    营业期限:2008年4月25日至2028年4月24日

    通讯地址:舟山市定海区盐仓街道兴舟大道(西段)189号1001(1002室)

    联系电话:0580-2056676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得一投资公司的股东情况如下:

    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得一投资公司未拥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上市公司与德勤股份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德勤股份的股东并看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德勤股份的发展前景。

    二、信息披露人义务人未来12个月的增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得一投资公司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本公司将持有上市公司97,567,608股股份,占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7%。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根据北生药业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北生药业将向包括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内的德勤股份全体31名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德勤股份100%股份超出拟置出资产价值的差额部分。其中,北生药业拟向本公司发行97,567,608股股份购买本公司持有的德勤股份相对应的股权。

    (一)权益变动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于2013年4月8日签署了《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采用协商定价的方式,确定为3元/股。根据上述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本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之一,拟认购北生药业本次发行中的97,567,608股股份,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7%。

    (二)协议的基本情况

    1、《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甲方: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得一投资公司等德勤股份31名股东

    (1)双方同意,按本协议之约定,由甲方以其持有的杭州郡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向乙方发行股份与乙方持有的德勤股份100%股权进行资产置换,拟置出资产由乙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接。

    (2)双方同意,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8日出具的坤元评报[2013]102号《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置换涉及的杭州郡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及坤元评报[2013]11号《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所载的评估值为作价依据,由甲方、乙方共同协商本次交易的价格。

    (3)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8日出具的坤元评报[2013]102号《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置换涉及的杭州郡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拟置出资产于评估基准日(2012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2,273万元;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3年1月15日出具的坤元评报[2013]11号《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拟置入资产于评估基准日(2012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366,800万元。双方同意,以前述评估值的基础上确定拟置出资产、拟置入资产的转让价格,即拟置出资产转让价格为2,273万元,拟置入资产转让价格为366,800万元,拟置入资产超出拟置出资产转让价格的差额为364,527万元。

    (4)双方同意,由甲方按照每股3元的价格向乙方分别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增股份”),以此作为甲方从乙方处受让拟置入资产超出拟置出资产价值的差额部分的对价,并且,由乙方分别按照每股3元的价格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以此作为向甲方转让拟置入资产超出拟置出资产价值差额部分所取得的对价。甲方向乙方发行共计1,215,089,981股股票。

    (5)本协议自下述条件全部成就之首日起生效:

    1)甲方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本协议及本次交易;

    2)甲方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甲方与郡原地产之间的《收购债权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债权协议》”)及相关交易;

    3)中国证监会书面同意本次交易以及《收购债权协议》项下的交易,并且,中国证监会已对因发行股份而产生的相关方要约收购甲方股份之义务进行了豁免。

    2、本次权益变动后的股权关系结构图

    (三)拟置入资产简要财务报表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13]18号《审计报告》,德勤股份最近两年的合并财务报告主要会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注:资产负债率=期末总负债/期末总资产;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四)拟置入资产评估概况

    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坤元评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确定收益现值法和市场法对拟置入资产进行评估,最终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标的最终评估结论。根据坤元评估出具的坤元评报[2013]11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拟置入资产德勤股份100%股权评估价值为366,800万元,比德勤股份经审计的母公司报表中净资产158,371.35万元,增值208,428.65万元,增值率131.61%;比德勤股份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77,899.08万元,增值188,900.92万元,增值率106.18%。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批准与授权

    (一)已获得的批准及授权

    1、德勤股份为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程序

    (1)2012年12月11日,德勤股份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并实现上市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处理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12年12月27日,德勤股份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并实现上市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处理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议案》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

    2、德勤股份非自然人股东为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程序

    (1)苏州国发投资委员会已作出决定,同意苏州国发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

    (2)博瑞盛德公司股东已作出决定,同意博瑞盛德公司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

    (3)嘉信佳禾投资决策委员会已作出决定,同意嘉信佳禾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

    (4)杭州德同投资决策委员会已作出决定,同意杭州德同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

    (5)成都德同投资决策委员会已作出决定,同意成都德同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

    (6)广州德同投资决策委员会已作出决定,同意广州德同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

    (7)磐霖盛泰投资决策委员会已作出决议,同意磐霖盛泰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

    (8)宁波北远合伙人会议已作出决议,同意宁波北远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

    (9)银利伟世公司股东会已作出决议,同意银利伟世公司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

    (10)融客投资公司股东会决议已作出决议,同意融客投资公司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

    (11)光大金控公司股东已作出决定,同意光大金控公司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

    (12)得一投资公司股东会已作出决议,同意得一投资公司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

    3、郡原地产为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程序

    郡原地产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

    4、上市公司为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程序及获得的批准

    2013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重组草案及相关议案。

    (二)尚需获得的批准及授权

    1、本次重组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同意豁免任马力等五名股东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

    2、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

    3、中国证监会豁免任马力等五名股东因本次交易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

    四、股份锁定期安排

    作为本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股份,自登记至其证券账户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五、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内及一期内未与上市公司发生重大交易,未来也没有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北生药业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交易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签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北生药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舟山得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卉

    日期:2013年4月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舟山得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卉

    日期:2013年4月8日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北生

    股票代码:600556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李萍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369号

    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盐仓街道兴舟大道海运大厦东10-13楼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3年4月8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载明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本次取得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经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李萍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32519650210****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369号

    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盐仓街道兴舟大道海运大厦东10-13楼

    联系电话:0580-2056676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二、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李萍持有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8.83%的股份。根据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095)(以下简称“哈高科”)《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哈高科17.58%的股份;根据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600208)(以下简称“新湖中宝”)《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新湖中宝57.46%的股份。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上市公司与德勤股份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德勤股份的股东并看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德勤股份的发展前景。

    二、信息披露人义务人未来12个月的增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人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本人将持有北生药业124,817,545股股份,占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64%。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根据北生药业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北生药业将向包括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内的德勤股份全体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德勤股份100%股份超出拟置出资产价值的差额部分。其中,北生药业拟向信息披露义务人发行124,817,545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德勤股份相对应的股权。

    (一)权益变动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于2013年4月8日签署了《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采用协商定价的方式,确定为3元/股。根据上述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本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之一,拟认购北生药业本次发行中的124,817,545股股份,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64%。

    (二)协议的基本情况

    1、《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甲方: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李萍等德勤股份31名股东

    (1)双方同意,按本协议之约定,由甲方以其持有的杭州郡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向乙方发行股份与乙方持有的德勤股份100%股权进行资产置换,拟置出资产由乙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接。

    (2)双方同意,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8日出具的坤元评报[2013]102号《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置换涉及的杭州郡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及坤元评报[2013]11号《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所载的评估值为作价依据,由甲方、乙方共同协商本次交易的价格。

    (3)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8日出具的坤元评报[2013]102号《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置换涉及的杭州郡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拟置出资产于评估基准日(2012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2,273万元;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3年1月15日出具的坤元评报[2013]11号《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拟置入资产于评估基准日(2012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366,800万元。双方同意,以前述评估值的基础上确定拟置出资产、拟置入资产的转让价格,即拟置出资产转让价格为2,273万元,拟置入资产转让价格为366,800万元,拟置入资产超出拟置出资产转让价格的差额为364,527万元。

    (4)双方同意,由甲方按照每股3元的价格向乙方分别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增股份”),以此作为甲方从乙方处受让拟置入资产超出拟置出资产价值的差额部分的对价,并且,由乙方分别按照每股3元的价格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以此作为向甲方转让拟置入资产超出拟置出资产价值差额部分所取得的对价。甲方向乙方发行共计1,215,089,981股股票。

    (5)本协议自下述条件全部成就之首日起生效:

    1)甲方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本协议及本次交易;

    2)甲方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甲方与郡原地产之间的《收购债权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债权协议》”)及相关交易;

    3)中国证监会书面同意本次交易以及《收购债权协议》项下的交易,并且,中国证监会已对因发行股份而产生的相关方要约收购甲方股份之义务进行了豁免。

    2、本次权益变动后的股权关系结构图

    (三)拟置入资产简要财务报表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13]18号《审计报告》,德勤股份最近两年的合并财务报告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注:资产负债率=期末总负债/期末总资产;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四)拟置入资产评估概况

    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坤元评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确定收益现值法和市场法对拟置入资产进行评估,最终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标的最终评估结论。根据坤元评估出具的坤元评报[2013]11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拟置入资产德勤股份100%股权评估价值为366,800万元,比德勤股份经审计的母公司报表中净资产158,371.35万元,增值208,428.65万元,增值率131.61%;比德勤股份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77,899.08万元,增值188,900.92万元,增值率106.18%。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批准与授权

    (一)已获得的批准及授权

    1、德勤股份为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程序

    (1)2012年12月11日,德勤股份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并实现上市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处理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12年12月27日,德勤股份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并实现上市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处理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议案》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

    2、德勤股份非自然人股东为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程序

    (1)苏州国发投资委员会已作出决定,同意苏州国发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

    (2)博瑞盛德公司股东已作出决定,同意博瑞盛德公司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

    (3)嘉信佳禾投资决策委员会已作出决定,同意嘉信佳禾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

    (4)杭州德同投资决策委员会已作出决定,同意杭州德同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

    (5)成都德同投资决策委员会已作出决定,同意成都德同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

    (6)广州德同投资决策委员会已作出决定,同意广州德同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

    (7)磐霖盛泰投资决策委员会已作出决议,同意磐霖盛泰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

    (8)宁波北远合伙人会议已作出决议,同意宁波北远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

    (9)、银利伟世公司股东会已作出决议,同意银利伟世公司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

    (10)融客投资公司股东会已作出决议,同意融客投资公司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

    (11)光大金控公司股东已作出决定,同意光大金控公司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

    (12)得一投资公司股东会已作出决议,同意得一投资公司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

    3、郡原地产为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程序

    郡原地产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

    4、上市公司为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程序及获得的批准

    2013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重组草案及相关议案。

    (二)尚需获得的批准及授权

    1、本次重组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同意豁免任马力等五名股东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

    2、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

    3、中国证监会豁免任马力等五名股东因本次交易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

    四、股份锁定期安排

    作为本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股份,自登记至其证券账户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五、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内及一期内未与上市公司发生重大交易,也没有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北生药业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交易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签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北生药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萍

    日期:2013年4月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萍

    日期:2013年4月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得一投资公司舟山得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北生药业\上市公司\ST北生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书\本报告书《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德勤股份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上市公司与德勤股份全体31名股东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拟置出资产杭州郡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拟置入资产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置换差额并收购浙江郡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债权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姓名曾用名性别职务身份证号码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居留权
    梁卉执行董事14222219801117****中国中国
    高备战监事33090219691222****中国中国

    项目2012-12-312011-12-31
    资产总额407,212.13353,824.08
    负债总额229,313.05194,206.49
    净资产177,899.08159,617.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77,899.08159,617.59
    资产负债率56.31%54.89%
    项目2012年度2011年度
    营业收入229,680.96183,585.45
    营业利润20,442.3832,045.49
    利润总额24,921.9735,669.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8,281.4926,709.32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0.28%16.73%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广西省北海市
    股票简称ST北生股票代码60055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舟山得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浙江省舟山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持股数量:97,567,608股 变动比例:5.97%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备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没有继续增持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未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人李萍
    北生药业\上市公司\ST北生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书\本报告书《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德勤股份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上市公司与德勤股份全体31名股东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拟置出资产杭州郡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拟置入资产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置换差额并收购浙江郡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债权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项目2012-12-312011-12-31
    资产总额407,212.13353,824.08
    负债总额229,313.05194,206.49
    净资产177,899.08159,617.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77,899.08159,617.59
    资产负债率56.31%54.89%
    项目2012年度2011年度
    营业收入229,680.96183,585.45
    营业利润20,442.3832,045.49
    利润总额24,921.9735,669.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8,281.4926,709.32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0.28%16.73%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广西省北海市
    股票简称ST北生股票代码60055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李萍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持股数量:124,817,545股 变动比例:7.64%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备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没有继续增持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未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