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股票代码:60023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拉萨市柳梧新区管委会大楼
通讯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管委会大楼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3年4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系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丰特纸”)拥有权益的股权变动情况。
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民丰特纸拥有权益的股份。
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发行人、上市公司、民丰特纸、公司 | 指 |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民丰特纸非公开发行的1850万股股票,导致持股比例由0上升到5.27%的行为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本报告书 | 指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拉萨市柳梧新区管委会大楼
3、法定代表人:张建斌
4、营业执照注册号:540000100000822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注册资本:5000万
7、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实业投资;计算机软件研发及销售
8、经营期限:2011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12日
9、税务登记证号:54010258575400X
10、主要出资人:
| 主要出资人名称 | 出资比例(%) |
| 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11、通讯方式:拉萨市柳梧新区管委会大楼
12、邮政编码:850000
13、联系电话:0891-6780690
14、传真:0891-678069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居留权 |
| 张建斌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无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656号文核准,民丰特纸于2013年3月向9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790万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因看好公司发展前景,以现金认购其中的1850万股,导致持股比例由发行前的0上升至发行后的5.2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拥有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民丰特纸股票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民丰特纸的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656号文核准,民丰特纸于2013年3月向9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790万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以现金认购其中的1850万股,导致持股比例由发行前的0上升至发行后的5.27%。有关民丰特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详细情况,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认购的民丰特纸向其非公开发行的1850万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上市之日(2013年4月3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转让;此外,不存在其他股份权利限制情况,如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民丰特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买卖民丰特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本信息披露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张建斌
2013年4月9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嘉兴市 |
| 股票简称 | 民丰特纸 | 股票代码 | 600235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地址 | 南京市湖南路1号凤凰广场B座26楼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其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0万股 持股比例:0%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增加1850万股变动比例:增加5.27%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张建斌
2013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