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中金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
代销机构的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中金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
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订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13年4月10日起通过中金公司代理销售以下基金:
| 基金名称 | 基金代码 |
| 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270001 |
| 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270002 |
| 广发货币市场基金A | 270004 |
| 广发货币市场基金B | 270014 |
| 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0005 |
| 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0006 |
| 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0007 |
| 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0008 |
| 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0009 |
| 广发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70010 |
| 广发聚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0021 |
| 广发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0022 |
| 广发亚太(除日本)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0023 |
| 广发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0025 |
| 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270026 |
| 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70027 |
| 广发制造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0028 |
| 广发聚财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 270029 |
| 广发聚财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 | 270030 |
| 广发消费品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0041 |
| 广发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70042 |
| 广发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 270044 |
| 广发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 270045 |
| 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 270048 |
| 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 270049 |
| 广发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0050 |
投资者可在中金公司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今后本公司发行的其它开放式基金是否适用于上述业务,本公司亦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公告,具体业务的办理请参照本公司及中金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
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在中金公司的销售同时开通后端收费模式(若该基金有)和前端收费模式,具体办理事宜请以中金公司的安排为准。
2、下列基金暂不支持基金转换业务:广发亚太(除日本)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65051166
公司网站:www.cicc.com.cn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
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4月10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新经济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在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推出定投业务并参加直销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3年4月10日起,广发新经济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为:270050,以下简称“本基金”)在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推出定投业务并参加直销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内容如下:
一、费率优惠内容
1、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可享受以下费率优惠:
| 支付渠道类别 | 申购费率优惠折扣 |
| 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 | 六折 |
| 招商银行借记卡 中国交通银行借记卡 | 八折 |
| 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 | 七折 |
| 汇付天下“天天盈”账户 通联支付 | 四折 |
2、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办理本基金定期投资业务,可享受以下费率优惠:
| 支付渠道类别 | 定期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折扣 |
| 汇付天下“天天盈”账户 通联支付 | 四折 |
| 中国建行银行借记卡 | 五折 |
| 招商银行借记卡 | 八折 |
注:投资者享受以上优惠后,申购费率不得低于0.6%。本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本公司网站的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投资业务,请仔细阅读本公司网站开户和交易的有关细则和流程。
2、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通上述基金的定期投资业务分为两类:
(1)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设定投资日期(按月/按周)和固定的投资金额,委托本公司提交交易申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
(2)定期不定额申购业务(又称“赢定投”):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设定投资日期(按月/按周)、按用指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出投资金额,委托本公司提交交易申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
(3)趋势定投申购业务: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约定扣款时间、投资基金名称、标的指数及其反映趋势的短、中、长期三种均线,委托本公司完成扣款、基金定期申购以及智能转换的申请; 除了具有(1)、(2)两种定投的功能之外,趋势定投还包括左侧交易和右侧交易两类,其中趋势左侧交易规定定投品种始终为高风险品种;趋势右侧交易规定当市场趋势转强时定投高风险品种,市场趋势转弱时定投低风险品种。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
本公司客服传真:020-34281105
本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上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4月10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在代销机构
推出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3年4月10日起,广发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为:270050)在代销机构推出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相关内容如下:
一、本基金参加下列销售机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青岛银行、渤海银行、河北银行、杭州银行、广发证券、华福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银河证券、长江证券、安信证券、万联证券、东吴证券、信达证券、东方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广州证券、南京证券、国联证券、华安证券、华泰证券、浙商证券、中原证券、齐鲁证券、国都证券、国盛证券、德邦证券、财通证券、瑞银证券、中投证券、日信证券、江海证券、华宝证券、厦门证券、华融证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公司等销售机构。
注:以上详细活动内容及活动期限请查看本公司或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以上排名不分先后;原费率指本公司发布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上注明的费率。
二、本基金在下列销售机构推出定投业务
招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青岛银行、渤海银行、哈尔滨银行、东莞农商行、北京农商行、南京银行、河北银行、广东顺德农商银行、吴江农商行、包商银行、杭州银行、广发证券、华福证券、天相投顾、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长江证券、安信证券、西南证券、中信证券(浙江)、万联证券、国元证券、渤海证券、中信万通、东吴证券、信达证券、东方证券、长城证券、广州证券、东北证券、南京证券、东莞证券、新时代证券、国联证券、华安证券、国海证券、齐鲁证券、华泰证券、中原证券、恒泰证券、国盛证券、世纪证券、第一创业证券、浙商证券、德邦证券、瑞银证券、中投证券、日信证券、江海证券、华宝证券、厦门证券、华融证券、联讯证券、天风证券、中天证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公司等销售机构。
三、本基金参加下列销售机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青岛银行、渤海银行、河北银行、杭州银行、广发证券、华福证券、中信建投证券、银河证券、长江证券、浙商证券、信达证券、国联证券、华安证券、国海证券、齐鲁证券、华泰证券、中投证券、华宝证券、华融证券、中天证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公司等销售机构。
注:以上详细活动内容及活动期限请查看本公司或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以上排名不分先后;原费率指本公司发布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上注明的费率。
二、重要提示
1、以上优惠活动仅针对通过上述代销机构投资本基金(只限前端申购费用)的申购手续费费率和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购费率,不包括基金的转换费率,具体办理事宜请以代销机构的安排为准。
2、以上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截止日期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上述代销机构所有,有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以上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投资者可到以上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每期扣款最低金额以代销机构规定为准。以上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代销机构受理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4、本基金的基金转换只能采用“前端转前端”的方式进行,参加基金转换的具体基金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由于各代理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转换业务的时间和基金品种及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
5、代销机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广发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其他有关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6、本公司将适时增加或调整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