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研究市场
  • A7: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8:艺术资产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北车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与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鸿鑫保本混合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 农银汇理平衡双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关于增加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
    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  
    2013年4月10日   按日期查找
    A5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51版:信息披露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北车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与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鸿鑫保本混合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农银汇理平衡双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增加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
    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3-006

      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经营环境分析

    公司是我国轻工行业最大的提供设计、咨询、监理等工程技术服务和工程总承包服务的综合性工程公司,目前已形成包括工程设计、咨询、安装施工、采购、试车在内的工程项目建设完整业务链,能为业主提供高品质的工程建设全过程服务。在国内大中型轻工业建设领域处于主导地位。

    国际经济形势的错综复杂以及国内经济增速的放缓,对公司依靠传统行业来保持业绩的快速增长造成较大影响。国家提出的深化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不断优化经济结构实现增长,培育一批拉动力强的消费增长点,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以及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将为公司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2)行业竞争格局

    公司所处的轻工业工程建设领域竞争激烈,行业技术壁垒相对较低。

    公司的竞争对手主要来源于参与轻工及其他相关行业工程项目的企业,包括各种规模的综合类或行业性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工程公司、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和拥有中国境内业务的外国工程公司、设计师事务所。

    公司将通过增强研发能力,提升行业技术壁垒和核心竞争力来为客户提供高附加值的服务以增强竞争优势。

    (3)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的发展定位是:为集团科技成果提供工程化平台,为轻工及相关行业企业提供全过程、全方位一站式服务,做国内轻工行业规划布局、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重要贡献者,国内外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一体化的集成服务商。

    公司的战略目标是:成为轻工行业及相关领域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国际化工程公司和一流上市公司。 国内领先是指品牌领先、市场份额领先和技术工艺领先;国际知名是指能够承接国际项目,在国外有大量成功的工程项目,为国际工程界所认可;国际化是指国际工程业务达到公司业务总量具有影响力的比例;工程公司是指工程总承包业务在公司业务总量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4)整体发展思路

    按照可持续发展战略和集团公司的发展要求,在立足轻工行业、巩固传统业务的同时,大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行业;坚持国际化发展方向,继续加大海外市场开拓力度;同时进一步探索并深化激励、决策等体制改革,不断提升企业文化的内涵,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5)2013年工作计划

    1)确保完成公司经营业绩的各项经济指标。

    2)继续全力拓展总承包业务,重点提升工程总承包管理水平及盈利能力。

    3)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继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治理。

    4)根据深交所有关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规定,做好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准备工作。

    5)在保持主营业务持续健康的增长基础上,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平台,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做强做大,力争实现对外并购重组的重大突破,提升公司价值。

    (6)可能面对的风险。

    1)市场风险:公司所从事的工程建设业务领域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影响较大,与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状况高度相关,国民经济增速的放缓可能会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增长速度下降。

    2)境外项目经营风险:随着公司境外项目市场的积极开拓和推进,境外项目市场当地的政治风险、法律风险以及外汇管制和资金进出管理制度等经济风险对公司经营境外项目市场造成一定风险。

    3)工程总承包项目风险: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由设计向工程总承包业务的转型以及工程总承包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在经营工程总承包项目中面临着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以及资金垫付增大等风险因素。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之孙公司武汉兰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南宁华轻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北京轻鑫控制工程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进入实质性注销清算阶段,截至2012年12月31日尚未清算完毕,上述公司201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未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年初至清算日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纳入本公司2012年度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下属轻工设计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于2012年12月进入实质性注销清算阶段,截至2012年12月31日尚未清算完毕,该事业单位201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未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年初至清算日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纳入2012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年末合并报表该事业单位出资额在其他应收款中列示。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禹春武

    2013年4月10日

    股票简称中国海诚股票代码002116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代)证券事务代表
    姓 名胡小平杨艳卫
    电 话021-64314018021-64314018
    传 真021-64334045021-64334045
    电子信箱haisum@haisum.comhaisum@haisum.com

     2012年2011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0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5,231,002,470.304,074,067,426.194,074,067,426.1928.4%2,738,802,848.822,738,802,848.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578,714.0390,595,415.7190,595,415.7133.1%64,847,683.7664,847,683.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7,767,709.3190,238,976.9590,238,976.9530.51%64,780,597.7764,780,597.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830,790.20116,165,837.58116,165,837.58-54.52%304,695,907.84304,695,907.8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90.790.4434.09%0.570.3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80.790.4431.82%0.570.3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98%17.76%17.76%3.22%13.93%13.93%

     2012年末2011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0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总资产2,907,142,567.962,377,319,657.992,377,319,657.9922.29%1,942,183,034.501,942,183,034.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88,438,535.94539,887,005.72539,887,005.728.99%486,249,745.32486,249,745.32

    报告期股东总数11,76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13,74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中国轻工集团公司国有法人54.32%111,455,8790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74%11,769,2310  
    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国家3.73%7,650,0000冻结295,043
    上海解放传媒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71%7,613,0330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一户国有法人2.18%4,471,0434,471,043  
    中国银行-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其他2.02%4,137,0600  
    中国农业银行-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8%3,683,3710  
    中国工商银行-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76%1,559,5790  
    TEMASEK FULLERTON ALPHA PTE LTD境外法人0.57%1,159,9720  
    中国工商银行-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5%1,024,575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同属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未知以上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以上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