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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交大昂立 股票代码:600530 编号:临2013-003号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3年3月28日以邮件方式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发给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3年4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国平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报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三、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同意报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报请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33,378,752.67元,提取盈余公积13,337,875.27元后,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20,040,877.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1,978,658.35元,减去2011年度利润分配37,440,000.00,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44,578,535.75元。

      本着及时回报股东,培育长期投资者,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拟以2012年末总股本31,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468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报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3年度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草案)的议案》,同意报请股东大会审议。

      七、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的议案》,同意报请股东大会审议。

      八、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议案》。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泰州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嘉泰公司)6,179,456.90元、应收宁波科技园区科润投资控股公司(简称:科润公司)1,900,000.00元,二者合计8,079,456.90元。上述债权的形成可以追溯至2004年,初始债权合计为2400万元。

      鉴于嘉泰公司及科润公司已分别被当地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且泰州中级人民法院及上海松江区人民法院又根据其已无可追偿资产的情况作出了停止执行裁定,公司认为原对上述二家公司计提的应收账款减值比例的会计估计的条件已发生重大变化,故提议对尚存的8,079,456.90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九、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13-005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定〈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拟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作相应修改。

      十一、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裁工作细则〉(修订)的议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展战略管理制度〉的议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修订)〉的议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控评价制度〉的议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七、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算管理制度〉的议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八、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九、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证券代码:600530 编号:临:2013-004号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4月8日在公司6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经认真讨论:一、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1、公司2012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1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2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草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草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实施了年初制定的《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公司董事会已依据五部委的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手册》、《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等相关制度,完成了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对公司内控有效性的结论是真实、正确的,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内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有效得到执行,达到了本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公司监事会还将继续监督公司内控工作的持续完善,以强化内部控制的全面有效运行。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4月10日

      股票简称:交大昂立 股票代码:600530 编号:临2013-005号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现将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如下:

      (一) 会议时间:2013年5月15上午9:30

      (二) 会议地点:上海市广元西路55号浩然高科技大厦3楼

      (三) 会议议程:

      1. 审议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 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草案)的预案

      5. 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的预案

      6. 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7. 审议关于2013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8.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9.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会议出席对象:

      1、2013年5月8日下午3:00闭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日期:2013年5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2、会议登记处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

      邮编:200050 联系人:马小姐

      联系电话:021-52383305 传真:021-52383305

      轨道交通:地铁 2 号线江苏路站 4 号口出

      公路交通:临近公交车有 01 路、62 路、562路、923 路、44 路、20 路、

      825 路、138 路、71 路、925 路。

      3、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代表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单位的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必须附上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的复印件,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信函或传真以到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2、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参会礼品(含有价币券)。

      3、公司地址:上海市宜山路700号 邮编:200233

      联系人:孙英

      联系电话:021-54277820 021-54271688转228

      传 真:021-54277827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审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未明确表决意见的视为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身证份号码:

      委托人身证份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

      股票简称:交大昂立 股票代码:600530 编号:临2013-006号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12】37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作相应修改:

      原: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以现金或股票方式进行分配。

      拟修改为:“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条件: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盈利,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

      (三)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四)利润分配期间:公司原则上按年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和特别利润分配;

      (五)现金分红条件:除非不符合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否则公司每年应当至少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一次;

      (六)股票分红条件:公司根据盈利情况和现金流状况,为满足股本扩张的需要或合理调整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利润;

      (七)现金分红比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形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

      (八)若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盈利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