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冯树臣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姜洪源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孙德生 |
公司负责人冯树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洪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德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10,500,819,897.66 | 207,614,916,846.24 | 1.39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36,069,495,500.69 | 34,647,004,633.33 | 4.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09 | 2.01 | 3.98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392,435,098.05 | 82.26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31 | 63.16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421,558,981.09 | 1,421,558,981.09 | 384.3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3 | 0.083 | 336.8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08 | 344.4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3 | 0.083 | 336.8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02 | 4.02 | 增长了2.9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9 | 3.9 | 增长了2.9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96,006.9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1,316,630.87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584,221.26 |
所得税影响额 | -13,306,836.03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664,844.90 |
合计 | 41,125,178.16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58,820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6,628,366,66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 200,0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160,0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 | 156,8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主题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122,0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0,975,7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 85,0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7,234,59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 70,130,03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元) | 年初余额(元) | 变动金额(元) | 变动比例 |
货币资金 | 2,359,460,129.72 | 5,291,627,012.46 | -2,932,166,882.74 | -55.41% |
预付款项 | 2,092,591,272.64 | 1,121,104,604.45 | 971,486,668.19 | 86.65% |
应收股利 | 132,201,972.32 | 269,844.51 | 131,932,127.81 | 48891.91% |
商誉 | 340,781,715.69 | 257,242,231.89 | 83,539,483.80 | 32.48% |
应付票据 | 3,064,255,497.14 | 2,338,861,517.01 | 725,393,980.13 | 31.01% |
预收款项 | 287,850,797.56 | 86,065,624.43 | 201,785,173.13 | 234.46% |
应付职工薪酬 | 280,491,328.22 | 209,361,283.45 | 71,130,044.77 | 33.97% |
应付利息 | 1,129,392,689.26 | 841,504,267.37 | 287,888,421.89 | 34.2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9,923,500.65 | 28,929,149.32 | 10,994,351.33 | 38.00% |
货币资金期末数为2,359,460,129.72元,比年初数减少了55.41%,主要系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活动基础上,大力降低货币资金余额所致。
预付款项期末数为2,092,591,272.64元,比年初数增加了86.65%,主要系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国电江苏电力有限公司、国电电力酒泉发电有限公司等公司预付工程款所致。
应收股利期末数为132,201,972.32元,比年初数增加了48891.91%,主要系本公司应收参股企业分红所致。
商誉期末数为340,781,715.69元,比年初数增加了32.48%,主要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收购水电公司所致。
应付票据期末数为3,064,255,497.14元,比年初数增加了31.01%,主要系本公司为降低融资成本增加票据化结算量所致。
预收款项期末数为287,850,797.56元,比年初数增加了234.46%,主要系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国电江苏电力有限公司下属企业预收的售煤款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为280,491,328.22元,比年初数增加了33.97%%,主要系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计提社会保险费及工会经费所致。
应付利息期末数为1,129,392,689.26元,比年初数增加了34.21%,主要系本公司发行的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利息的偿付期尚未到达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数为39,923,500.65元,比年初数增加了38.00%,主要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收购水电公司转入原有递延所得税负债所致。
(2)利润表项目
项目 | 本期金额(元) | 上期金额(元) | 变动比例(元) | 变动比例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26,214,145.47 | 88,490,935.41 | 37,723,210.06 | 42.63% |
所得税费用 | 399,904,539.93 | 195,193,332.86 | 204,711,207.07 | 104.88% |
营业外收入 | 67,571,346.64 | 33,728,281.73 | 33,843,064.91 | 100.34% |
利润总额 | 2,399,984,597.77 | 588,798,916.64 | 1,811,185,681.13 | 307.61% |
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数为126,214,145.47元,比上期增加42.63%,主要是本期销项税金同比增加导致。
所得税费用本期数为399,904,539.93元,比上期增加104.88%,主要是本期利润同比增加导致。
营业外收入本期数为67,571,346.64元,比上期增加100.34%,主要是政府补助同比增加导致。
利润总额本期数为2,399,984,597.77元,比上期增加307.61%,主要是本期售电量同比增加、标煤单价同比下降、财务费用同比降低导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项目 | 本期金额(元) | 上期金额(元) | 变动金额(元)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92,435,098.05 | 2,958,665,187.95 | 2,433,769,910.10 | 82.2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47,937,768.46 | -4,823,862,002.67 | -2,724,075,765.79 | 56.4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6,664,212.33 | 4,331,884,422.25 | -5,108,548,634.58 | -117.9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为5,392,435,098.05元,比上期数增加了82.26%,主要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国电江苏电力有限公司、国电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大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本期销售电量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为-7,547,937,768.46元,比上期数增加了56.47%,主要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等公司本期投资支出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为-776,664,212.33元,比上期数减少了117.93%,主要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国电江苏电力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大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融资规模比上期减小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0年4月,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明确,将公司作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及水电业务的整合平台,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通过资产购并、重组等方式,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发电业务资产(不含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除国电电力外其他直接控股上市公司的相关资产、业务及权益)注入公司。
2010年8月5日,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拟发行不超过30亿股,募集资金不超过97亿元人民币,用于收购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持有的国电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50%股权、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国电江苏谏壁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国电江苏电力有限公司20%股权。用于收购上述股权的72.07亿元已全部支付给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相关股权过户已全部完成。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预测2013年年初至半年报期末的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可能增长50%以上,主要原因是公司新投产机组以及燃料成本同比下降致使利润上升。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以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现金分红政策。
根据公司2011年1月11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10--2012年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3年3月29日召开的七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经2013年4月19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向股东派发2012年度的股息。由于公司存在可转债转股的情况,实际派发现金股利总股本基数以派发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为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将在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2个月内实施完毕。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永芃
2013年4月11日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