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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63号文核准,公司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10年12月13日(T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豫光金铅全体股东配售股份,每10股配3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68,480,74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实际配售A股66,981,616股,配股价格9.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5,655,535.8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21,104,353.03元。上述资金于2010年12月22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10]1018号)验资确认。
2、2012年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一 | 期初募集资金余额 | 159,231,795.68 |
二 | 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15,088,525.96 |
1 | 二期废旧蓄电池综合利用工程项目 | |
2 | 污水综合治理回用工程项目 | 16,884,725.96 |
3 | 偿还公司8万吨/年熔池熔炼直接炼铅环保治理工程项目国家开发银行项目建设贷款 | |
4 | 补充公司8 万吨/年熔池熔炼直接炼铅环保治理工程项目流动资金 | 400,400.00 |
5 | 控股子公司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18万吨/年废旧蓄电池综合回收利用工程 | 30,000,000.00 |
6 |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67,803,400.00 |
三 | 手续费支出 | 1,629.46 |
四 | 利息收入 | 301,231.30 |
五 | 募集资金余额 | 44,442,871.56 |
2012 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508.85万元,2012 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9.9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7,791.27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5.13万元。
截至 2012 年12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444.2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05年6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2010年12月29日,公司、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济源分行豫光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金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公司《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按约履行,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 募投专户账号 | 账户余额 |
中国银行济源分行豫光支行 | 248109154772 | 877,261.66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金水支行 | 76080154500001618 | 43,565,609.90 |
合计 | 44,442,871.56 |
三、2012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1年4月11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7,479.8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1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2年1月14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不再用募集资金继续投入二期废旧蓄电池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第一套系统中的合金车间和第二套生产系统的建设,将原用于建设该项目的募集资金13,491.86万元变更为以下项目:
(1)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增资6,711.52万元建设18万吨/年废旧蓄电池综合回收利用工程;
(2)将剩余募集资金6,780.34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该等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并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具体变更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12年度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对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公司的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勤信审核[2013]246号),认为:贵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证上字[2008]59号)的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
性意见
经核查,中原证券认为:豫光金铅2012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本《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中关于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2,110.4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508.8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3,491.86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7,791.2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1.72%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二期废旧蓄电池综合利用工程项目 | 尚未建设部分变更 | 23,911.00 | 10,419.14 | 10,419.14 | 0.00 | 10,419.14 | 0.00 | 100.00% | 2012年12月 | 173.62 | 否 | 是 | |
污水综合治理回用工程项目 | 无 | 4,759.40 | 4,759.40 | 4,759.40 | 1,688.47 | 4,151.75 | -607.65 | 87.23% | 2011年12月 | 72.02 | 否 | 否 | |
偿还公司8万吨/年熔池熔炼直接炼铅环保治理工程项目国家开发银行项目建设贷款 | 无 | 28,000.00 | 28,000.00 | 28,000.00 | 0.00 | 28,000.00 | 0.00 | 100.00% | 2010年8月 | 否 | |||
补充公司8 万吨/年熔池熔炼直接炼铅环保治理工程项目流动资金 | 无 | 5,440.04 | 5,440.04 | 5,440.04 | 40.04 | 5,440.04 | 0.00 | 100.00% | 2010年8月 | 否 | |||
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18万吨/年废旧蓄电池综合回收利用工程 | 变更后 | 6,711.52 | 6,711.52 | 3,000.00 | 3,000.00 | -3,711.52 | 44.70% | 2013年6月 | |||||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变更后 | 6,780.34 | 6,780.34 | 6,780.34 | 6,780.34 | 0.00 | 100.00% | ||||||
合计 | 62,110.44 | 62,110.44 | 62,110.44 | 11,508.85 | 57,791.27 | -4,319.17 | 93.05%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 二期废旧蓄电池综合利用工程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报告期内,铅行业市场价格持续低迷,但废旧蓄电池的采购成本相对较高,导致本年度公司废旧蓄电池回收效益减少。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 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18万吨/年废旧蓄电池综合回收利用工程,项目建设所在地为江西,江西地处华中,具有较强的地域优势,公司可充分利用地方再生金属资源,逐步建设再生金属资源回收网络,确保再生金属资源供应,满足生产正常需求,同时还可降低采购成本,增加项目收益;此外,该项目还具有地方投资环境、环保、项目效益、建设主体等方面优势。因此,公司决定不再用募集资金继续投入二期废旧蓄电池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第二套生产系统的建设,募集资金项目由原二期废旧蓄电池综合利用工程第二套生产系统变更为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的18万吨/年废旧蓄电池综合回收利用工程。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1年4月11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本公司以募集资金7,479.8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 划累计投资 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 入金额(2) |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18万吨/年废旧蓄电池综合回收利用工程 | 二期废旧蓄电池综合利用工程项目 | 6,711.52 | 6,711.52 | 3,000.00 | 3,000.00 | 44.70% | 2013年6月 | 不适用 | 否 | 否 |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二期废旧蓄电池综合利用工程项目 | 6,780.34 | 6,780.34 | 6,780.34 | 6,780.34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13,491.86 | 13,491.86 | 9,780.34 | 9,780.34 | 72.49%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为更充分有效利用募集资金,尽快创造经济效益,确保公司投资项目的安全、有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再用募集资金继续投入二期废旧蓄电池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第一套系统中的合金车间和第二套生产系统的建设,将原用于建设该项目的募集资金13,491.86万元变更为以下项目:(1)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增资6,711.52万元建设18万吨/年废旧蓄电池综合回收利用工程;(2)将剩余募集资金6,780.34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该等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并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2012 年2月20日公司对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增资3000万元。目前该项目正在建设之中,预计2013年6月底完工投产。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13-005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4月10日在公司310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杨安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原第5.30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
现修改为:5.30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人。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13-006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时间: 2013年5月10日上午8:3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地点:公司310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3年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审议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审议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关于聘任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及2012年度审计机构报酬事宜的议案
8、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9、关于审议《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的供货合同(氧化锌、白银)》的议案
10、关于审议《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的购货合同(铅渣、铜渣、银浮选渣)》的议案
11、关于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2013年5月7日下午收盘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参会登记,登记时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代理人凭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和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及出席人身份证,于2013年5月9下午4:00前,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传真办理。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代理人凭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和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及出席人身份证于2013年5月10日8:00前在会议地点办理与会手续。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联系地址: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1号
联系人:李慧玲
电话:0391-6665836
传真:0391-6688986 邮编:454650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3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4 | 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3年财务预算报告 | |||
5 | 关于审议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6 | 关于审议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7 | 关于聘任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及2012年度审计机构报酬事宜的议案 | |||
8 | 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
9 | 关于审议《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的供货合同(氧化锌、白银)》的议案 | |||
10 | 关于审议《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的购货合同(铅渣、铜渣、银浮选渣)》的议案 | |||
11 | 关于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