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2013-002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3年4月10日在郑州大河锦江饭店现场召开。
公司于2013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现场出席董事8人,委托出席董事2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田富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2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8,855.43万元,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70,835.83万元。公司拟定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95,406,2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537,932,790.45元,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1%,占当年实现的可供公司股东分配利润的31.5%。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独立董事意见详见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定,截止2012年度末,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报表反映的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为460,372.21万元。公司拟以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95,406,201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390,812,402股。独立董事意见详见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经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中关于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了总结,同时对2013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预计。独立董事意见详见http://www.sse.com.cn。
依据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项议案涉及重大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武予鲁、田富军、宋建华、李永久、杜毅敏、慕洪才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进行追认的议案》
由于公司与义煤集团之间的委托销售以及物资采购计算方法差异,造成2012年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与实际金额产生较大差异,合计超预算11.53亿元,超比例48.35%,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武予鲁、田富军、宋建华、李永久、杜毅敏、慕洪才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意见详见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估,编制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全文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更换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提名乔国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前述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自有资金理财事项的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独立董事意见详见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会计估计变更议案》
根据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将综采设备的使用年限由目前的3-8年变更为5—12年,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预计增加公司2013年度净利润。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议案》
公司与义煤集团出资10亿元人民币共同投资设立财务公司,出资比例初步确定为:公司45%,义煤集团55%。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武予鲁、田富军、宋建华、李永久、杜毅敏、慕洪才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意见详见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3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五届二十次董事会、五届二十次监事会提交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2013-003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3年4月10日在郑州大河锦江饭店现场召开。
公司于2013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应到监事8人,现场出席监事7人,委托出席监事1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学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 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2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审核意见,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2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2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2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8,855.43万元,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70,835.83万元。公司拟定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95,406,2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537,932,790.45元,占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31.5%。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定,截止2012年度末,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报表反映的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为460,372.21万元。公司拟以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95,406,201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390,812,402股。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控股股东义煤集团委派的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进行追认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控股股东义煤集团委派的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更换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自有资金理财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控股股东义煤集团委派的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 2013-004号
关于与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共同出资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内容为:公司拟与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煤集团”)共同出资设立义马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10亿元,其中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4.5亿元,持股比例为45%;义煤集团出资5.5亿元,持股比例为55%。
●义煤集团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金额在本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义马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的设立须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公司尚未与控股股东签署正式的出资协议。义马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的具体设立时间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现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3年4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义煤集团共同出资设立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10亿元。其中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4.5亿元,持股比例为45%;义煤集团出资5.5亿元,持股比例为55%;同时委托义煤集团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办理有关申报、审批、核准、验资、工商登记开业等全部手续。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义煤集团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武予鲁先生、田富军先生、宋建华先生、李永久先生、杜毅敏先生、慕洪才先生对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回避表决,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为4.5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6%,至本次交易结束的前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与关联人义煤集团的关联交易未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交易额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但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后净资产的5%。因此,属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
二、关联方介绍
1、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义煤集团成立于1997年12月2日,注册资本3,321,100,910元;注册地址:河南省义马市千秋路6号;法定代表人:武予鲁;经营范围:对采选业、化工业、铝工业的投资;铁路专用线煤炭运输;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种植业;养殖业;技术服务、咨询服务。(以上范围凡需前置审批或国家有关规定的,凭许可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经营)
截至201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义煤集团资产总额445.24亿元,营业收入253.87亿元,利润总额7.39亿元。
(2)关联关系 义煤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9.07%的股份,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义马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拟定为10亿元人民币,拟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 出资人名称 | 出资金额 (人民币万元) | 比例(%) |
1 | 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5000 | 55 |
2 |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45000 | 45 |
合 计 | 100000 | 100 |
上述注册资本及出资比例待财务公司正式获批后,双方最终协商确定,公司将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履行股东大会批准程序。
3、公司经营业务范围(暂定,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支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4、法人治理结构
财务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派4名,公司委派2名;独立董事1名。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派1名、公司委派2名,职工监事2名。经营管理层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该项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
由于财务公司从事金融业务的特性,其业务涉及的融资渠道不断创新,从基本的吸存、放贷、结算业务扩展到票据、银团贷款、信贷资产转让、消费信贷、融资租赁、发债担保等各项金融业务,可为股东经营业务的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融通支持。
2、通过优化配置,提高资金运用效率
财务公司成立后,能加快成员企业之间资金结算的速度,加快公司资金周转速度,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3、提高融资效率,及时获取低成本贷款
财务公司可以办理自营贷款、委托贷款、票据贴现等业务,不仅能够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融资服务,更能够给予成员单位基准利率或者下浮利率,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
4、降低投资风险,获得稳定的投资回报
目前,我国的财务公司已经成为中国银监会监管金融机构中资产质量最优良的金融机构。由于国家各种监督机制的不断强化,财务公司具有风险低的特点。另外,财务公司具有较高的行业收益,可以为股东带来稳定的投资回报。
5、推进产融结合,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借助财务公司的金融平台,一方面可以积极探索推进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相结合的模式,提供经验借鉴。另一方面通过财务公司把各成员企业进一步紧密地联结起来,形成一种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局面,借助集团的整体优势实现本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增强本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与义煤集团共同出资设立财务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签署的《出资协议》条款属于正常的商业条款,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内容公平合理,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条款;设立财务公司,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节约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运用效率,推进企业产融结合,拓宽公司盈利渠道,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前12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义煤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2013年3月17日,义煤集团与本公司就转让三门峡中意招标公司股权事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义煤集团将其持有的三门峡中意招标公司70%的股权转让给公司,交易金额为70万元。该关联交易股东名称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已经办理完毕。
其它与义煤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详见公司公告。
八、备查文件
1、本公司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董事会议决议;
2、本公司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监事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 2013-005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
非公开增发股票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3年4月3日接到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关于变更公司保荐代表人的书面通知函,因原保荐代表人之一吕德富先生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及双方签署《保荐协议书》规定,为不影响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西南证券现委派梁俊先生接替其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对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后续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本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持续督导期的保荐代表人为梁俊先生和李阳先生。持续督导期至2013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后附梁俊先生简历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
梁俊先生,保荐代表人,西南证券并购融资二部总经理、执行董事,西南证券发行内核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担任福田汽车、云南城投、ST零七、亚盛集团、浙江广厦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代表人。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 2013-006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账面上留存大量闲置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生产、建设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概况
1、投资目的
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短期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作为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
3、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亿元进行投资和委托贷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种类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投资银行短期结构性存款,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为所属全资子公司孟津煤矿和控股子公司义安矿业提供委托贷款
二、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风险控制措施
1、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金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资产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证券事务部应负责及时履行对投资理财业务的内部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及委托贷款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保本型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较为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投资于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已经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上述资金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 2013-007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 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2年10月,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12】1120号,向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175.6238万股,发行价格为20.8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53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59,492,856.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79,507,144.00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于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2012)中勤验字第1004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7,379,507,144.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731,648.87元,为募集资金到账至划出之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金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于2012年10 月31日与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马市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731,648.87元,为募集资金到账至划出之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金额。
单位:元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专户) | 余额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马市 | 16-186101040009104 | 10,731,648.87 |
合 计 | 10,731,648.87 |
三、201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金 额 |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总额(扣减承销费及保荐费) | 7,388,973,900.00 |
减: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的发行费用 | 9,339,900.00 |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扣减承销费及保荐费等中介费用) | 7,379,634,000.00 |
减:收购铁生沟煤业100%股权 | 691,370,500.00 |
收购天峻义海100%股权 | 5,727,131,300.00 |
收购阳光矿业100%股权 | 486,887,200.00 |
收购豫新煤业49%股权 | 474,245,000.00 |
加:利息收入(扣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 10,731,648.87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年末余额 | 10,731,648.87 |
注:本表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扣减承销费及保荐费等中介费用)7,379,634,000.00元与(2012)中勤验字第10046号《验资报告》中验证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379,507,144.00元差额126,856.00元为公司用自有资金支付的部分股份登记费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本年度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2012年度大有能源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 | 737,963.4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37,963.4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37,963.4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收购铁生沟煤业100%股权 | - | 69,137.05 | 69,137.05 | 69,137.05 | 69,137.05 | 100% | - | - | - | - | 否 | |
收购天峻义海100%股权 | - | 572,713.13 | 572,713.13 | 572,713.13 | 572,713.13 | 100% | - | - | - | - | 否 | |
收购阳光矿业100%股权 | - | 48,688.72 | 48,688.72 | 48,688.72 | 48,688.72 | 100% | - | - | - | - | 否 | |
收购豫新煤业49%股权 | - | 47,424.50 | 47,424.50 | 47,424.50 | 47,424.50 | 100% | - | - | - | - | 否 | |
承诺投资 项目小计 | - | 737,963.40 | 737,963.40 | 737,963.40 | 737,963.40 | 100% | - | - | - | - | 否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募集资金购买的煤炭业务资产已交割完毕,符合计划进度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 2013-008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追认及
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追认
2012年,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接受义煤集团委托,代其进行煤炭销售、采购等业务,同时由于双方物资采购计算方法差异等原因,造成2012年公司与义煤集团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与实际金额产生较大差异,合计超预算11.53亿元,超比例48.35%。
二、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2012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和行业发展预测,预计2013年度公司与义煤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36.42亿元。分别为:
(一)公司向义煤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2013年,预计公司向义煤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供电、供水、供暖、煤炭业务委托管理、物资采购代理、矿山救护、通讯与网络服务、房地产租赁、煤炭、机电设备租赁等10项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发生额为19.92亿元。
序号 | 服务事项 | 收费标准 | 2013年预计交易额(万元) |
1 | 供电管理 | 市场价格 | 25033 |
2 | 供水 | 协议价格 | 1328 |
3 | 供暖 | 协议价格 | |
4 | 煤炭业务委托服务 | 市场价格 | 427 |
5 | 物资采购服务 | 市场价格 | 19761 |
6 | 矿山救护 | 协议价格 | 398 |
7 | 通讯与网络服务 | 市场价格 | 370 |
8 | 房地产租赁 | 协议价格 | 44 |
9 | 煤炭销售 | 市场价格 | 151607 |
10 | 机电设备租赁 | 协议价格 | 235 |
11 | 小 计 | 199203 |
(二)义煤集团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下转A4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