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 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 2013-017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无修改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2013年 3月28日,公司公告了《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3%以上股东提出临时议案暨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增加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 潮 资 迅 网(http//:www.cninfo.com.cn);
3、除上述第二条情形外,本次股东大会无其他新增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4月12日上午9点
2、召开地点:浙江嘉兴中山东路88号丝绸大楼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表决
4、召集人: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国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份数为26032.5万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7名,代表股数为12704.60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80%。
2、其他到会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董事会邀请了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704.6014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704.6014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704.6014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4、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704.6014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704.6014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13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704.6014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7、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704.6014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8、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704.6014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704.6014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12704.6014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孔冬先生代表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12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13年3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关于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备查文件
1、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