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ST 朝华 公告编号:2013-018号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13年4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建民先生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并恢复了持续经营能力,已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0条有关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规定,且不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董事会决定向深交所提出撤销本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拟将公司股票简称由“*ST朝华”变更为“朝华集团”,证券代码仍为“000688”。
表决情况: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ST朝华 公告编号:2013-019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04、2005、2006年度三年连续亏损,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07年5月23日被实施了暂停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公司一直致力于推动重组,恢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2012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2013年1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60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2013年1月29日,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升庙矿业”)100%股权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过户至本公司;2013年2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的相关公告。
重组完成后,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得到根本性改变。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具体规定,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已经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重大资产重组规定处理了原有全部资产及负债,并通过发行股份作为对价购买了具有良好盈利能力的经营性资产。
2、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之东升庙矿业是一个完整经营主体,且该经营主体在进入公司前已在同一管理层之下持续经营三年以上。
3、根据中瑞岳华审字 [2013]第0191号审计报告显示,东升庙矿业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251,229,402.70元。
4、根据中瑞岳华出具的中瑞岳华专审字[2012]第2137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公司完成本次重组后盈利能力增强,经营业绩明显改善;
鉴于上述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0条有关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规定,且不存在被实施其他特别处理的情形,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决定向深交所提出撤销本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拟将公司股票简称由“*ST朝华”变更为“朝华集团”,证券代码仍为“000688”。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本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对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