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1038 证券简称:一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18
债券代码:122225 债券简称:12一拖01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3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了《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知》(公告编号:临2013-17)(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因会议通知附件《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中投票代码有误,特做如下更正:
原会议通知内容:
1. 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038 | 一拖投票 | 6 | A股股东 |
现更正为:
1. 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88038 | 一拖投票 | 6 | A股股东 |
其他涉及到投票代码的部分亦作相应修订,更正后的《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
由于我们工作的疏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特此深表歉意。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5日
附件: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3年5月30日
总提案数:6个
一、投票流程
1. 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88038 | 一拖投票 | 6 | A股股东 |
2. 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表决序号 | 内容 | 申报代码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6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6项提案 | 788038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如需对各事项进行分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表决序号 | 内容 | 申报代码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审议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报告 | 788038 | 1.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 | 审议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 | 788038 | 2.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3 | 审议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 788038 | 3.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4 | 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788038 | 4.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5 | 审议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天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为公司2013年度中国及香港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万元额度内决定其等具体酬金金额 | 788038 | 5.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6 | 审议公司为融资租赁、买方信贷业务项下矿用车产品承租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议案 | 788038 | 6.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3. 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二、投票举例
1. 股权登记日 2013年5月24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本公司A 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88038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2. 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报告》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88038 | 买入 | 1.00元 | 1股 |
3. 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报告》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88038 | 买入 | 1.00元 | 2股 |
4. 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报告》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88038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 股东可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 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