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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毛纺厂区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的公告
    2013-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070 股票简称:浙江富润 编号:临2013—007号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毛纺厂区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城市建设需要,公司在毛纺厂区的厂房建筑被政府征收(详见公司公告临2012—024号)。2013年4月12日,公司与诸暨市人民政府土地储备中心、诸暨市旧城改造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诸暨市越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毛纺厂区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绢纺厂区水厂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毛纺厂区(浙江针织厂)水厂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根据中介机构评估确定的价格,公司(含子公司浙江富润纺织有限公司、浙江富润海茂纺织布艺有限公司)共可获得补偿人民币164939207元。补偿款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协议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补偿金的50%;2013年5月20日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补偿金的30%;在搬迁并拆除房屋完毕后,付清20%的余款。

      因上述征收范围中部分属于城镇整体规划等公共利益搬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规定,收到的对应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逐年转入递延收益或资本公积。其余部分补偿款(估算为5500万元左右)将计入本年度非经常性损益。

      上述补偿协议尚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