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583 股票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13-012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议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2013年4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00-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4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现场会议地点: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十五路199号海工大厦A座会议室
4、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总裁周学仲先生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6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214,071,369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56.93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33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 911,959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0.02 |
公司总股本为3,889,440,000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9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2,214,983,3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95%。
(三)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2,214,665,569股同意,占投票总股份数的99.99%;165,900股反对,占投票总股份数的0.01%;151,859股弃权,占投票总股份数的0.00%。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2,214,665,569股同意,占投票总股份数的99.99%;165,900股反对,占投票总股份数的0.01%;151,859股弃权,占投票总股份数的0.00%。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2,214,640,149股同意,占投票总股份数的99.98%;165,900股反对,占投票总股份数的0.01%;177,279股弃权,占投票总股份数的0.01%。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2,214,640,149股同意,占投票总股份数的99.98%;165,900股反对,占投票总股份数的0.01%;177,279股弃权,占投票总股份数的0.01%。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审计,公司201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8,147,479.8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420,572,107.23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4,333,057.45元,公司于2012年6月份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136,130,400.00元。截至2012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118,256,129.65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465,628,508.99元。
公司以2012年末总股本388,944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本次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668.32万元,未分配的利润余额4,001,572,929.65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不分配股票股利和利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2,214,615,149股同意,占投票总股份数的99.98%;316,659股反对,占投票总股份数的0.01%;51,520股弃权,占投票总股份数的0.01%。
对本议案分区段的表决结果如下:
投票区段 | 同意票数 | 该区段同意 比例 | 反对票数 | 该区段反对 比例 | 弃权票数 | 该区段弃权 比例 |
持股1%以下 | 22,626,387 | 98.40 | 316,659 | 1.38 | 51,520 | 0.22 |
持股1%以下且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上(含50万) | 22,482,787 | 99.65 | 80,000 | 0.35 | 0 | 0.00 |
持股1%以下且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下 | 143,600 | 33.26 | 236,659 | 54.81 | 51,520 | 11.93 |
持股1%-5%(含1%)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持股5%以上(含5%) | 2,191,988,762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3年度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以及财务报告为主的内控审计服务和其他相关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信永中和商定2013年度整体审计费用。
表决情况:2,214,640,149股同意,占投票总股份数的99.98%;165,900股反对,占投票总股份数的0.01%;177,279股弃权,占投票总股份数的0.01%。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委派赵吉奎律师和柯湘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做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