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与B份额定期份额折算后次日前
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2013年4月15日为基准日,对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双禧A”)与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以下简称“双禧B”)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具体事宜,敬请参见2013年4月1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关于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完成后,次一交易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调整为其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2013年4月17日双禧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3年4月16日的双禧A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0元。由于双禧A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3年4月15日的收盘价为1.148元,扣除双禧A份额自2010年4月16日至2013年4月15日的约定收益后为0.975元,与2013年4月17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3年4月17日双禧B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3年4月16日的双禧B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15元。2013年4月17日当日双禧A与双禧B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七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
第二个运作周期约定年收益率的公告
根据《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双禧A份额”)的约定年收益率的相关规定:“双禧A份额的约定年收益率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年利率加上3.5%。其中计算双禧A份额约定年收益率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年利率指《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上一折算日次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
鉴于2013年4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为3%,因此双禧A份额自2013年4月16日始的第二个运作周期(即2013年4月16日至2016年4月15日期间)的约定年收益率为6.5%(=3%+3.5%)。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021-38784766;
2、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ja-allianz.com,www.vip-funds.com。
风险提示:
双禧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双禧A份额持有人仍可能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乃至投资本金受损的风险。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在扣除未转换的母基金份额与双禧A份额的本金与损益后的全部剩余收益归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以下简称“双禧B”)享有,双禧B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份额,其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及债券型基金。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七日
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4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国联安增利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253020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有关法律法规及《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更新的《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 |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 | 暂停(大额)申购起始日 | 2013年4月17日 |
暂停(大额)转换转入起始日 | 2013年4月17日 | |
限制申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0,000,000.00 | |
限制转换转入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 10,000,000.00 | |
暂停(大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原因说明 | 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国联安增利债券A | 国联安增利债券B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253020 | 253021 | |
该分级基金是否暂停(大额)申购及转换转入 | 是 | 是 | |
下属分级基金的限制申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下属分级基金的限制转换转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注:1、自2013年4月17日起,国联安增利债券A与国联安增利债券B单个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应不超过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如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超过上述限额的,本基金管理人将本着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决定是否拒绝,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大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限额的调整带来不便及资金的损失;
2、本公告就暂停国联安增利债券A与国联安增利债券B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有关事宜做出说明:
(1)在暂停办理国联安增利债券A与国联安增利债券B的大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国联安增利债券基金的其他业务正常办理;
(2)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3、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国联安增利债券A与国联安增利债券B恢复大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等相关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jta-allianz.com或www.vip-funds.com)或拨打客服电话021-38784766或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七日
关于国联安双禧中证
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3年4月15日为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双禧100份额”)、国联安双禧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双禧A份额”)及国联安双禧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以下简称“双禧B份额”)实施了基金份额定期折算,现将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3年4月15日,场外双禧100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双禧A份额、双禧B份额、场内双禧100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8位,具体结果如下表所示:
基金份额名称 | 折算前份额 | 折算比例 | 折算后份额 | 折算后份额净值 |
场外双禧100份额 | 212,761,739.38 | 0.89701430 | 190,850,322.72 | 1.000 |
场内双禧100份额 | 45,430,396 | 0.89701430 | 40,751,714 | 1.000 |
双禧A份额 | 1,198,767,056 | 0.71325215 | 855,023,180 | 1.000 |
0.45940538 | 550,720,034(注) | |||
双禧B份额 | 1,798,150,584 | 0.71325215 | 1,282,534,770 | 1.000 |
注:该“折算后份额”为双禧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场内双禧100份额。
投资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查询经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3年4月17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和配对转换业务。
双禧A与双禧B份额于2013年4月17日上午9:30至10:30期间停牌一小时,并于2013年4月17日上午10:30复牌。
三、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完成后,次一交易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调整为其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2013年4月17日双禧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3年4月16日的双禧A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0元。由于双禧A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3年4月15日的收盘价为1.148元,扣除双禧A份额自2010年4月16日至2013年4月15日的约定收益后为0.975元,与2013年4月17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3年4月17日双禧B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3年4月16日的双禧B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15元。2013年4月17日当日双禧A与双禧B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基金双禧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场内双禧100份额分配给双禧A份额的持有人,而双禧100份额为跟踪中证100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双禧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由于双禧A份额经折算产生的新增场内双禧100份额数、双禧B份额经折算产生的新增场内双禧100份额数(若折算日折算前双禧B的份额净值大于1元)和场内双禧100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双禧A份额、双禧B份额或场内双禧100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双禧100份额的可能性。
(四)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ja-allianz.com,www.vip-funds.com或者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021-38784766。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