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97 股票简称:欧亚集团 编号:临2013—005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3年4月7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3年4月17日上午8:30时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了七届六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曹和平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和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XYZH/2012CCA2021-1号审计报告确认,2012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342,833,277.18元,扣除所得税费用88,074,592.28元及少数股东损益52,904,047.59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1,854,637.3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4,690,570.80元。
2012年度公司税后利润按如下顺序和比例进行分配:因公司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股本的50%,本期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分红基金计201,854,637.31元。加年初可供分配利润448,005,503.33元,减本年度发放2011年度红利47,726,422.5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2,133,718.14元。拟以2012年末总股本159,088,0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发放红利47,726,422.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54,407,295.64元,转入下年。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发放的红利,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3.64%。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低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30%的要求。
2013年公司已确定投资建设通化欧亚购物中心续建项目,投资推进欧亚商超连锁项目。同时,还将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可研并陆续确定其他投资项目,初步预算年内将有10亿元左右的投资支出。鉴于:2013年公司主业项目投资较大,为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实际、资金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并充分考虑对股东持续回报等因素的基础上提出了该预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
2012年度,公司拟支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独立董事津贴拟由2012年度每人每年3.6万元人民币(含税),调整为每人每年6万元人民币(含税)。
六、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激励基金计提方案》;
2012年公司实现净利润(未提取激励基金前)20,982.15万元,净利润较上年增加额为3,540.82万元,增长率为20.30%。
根据公司激励基金计提标准,2012年公司实现净利润增长20.30%,应按照净利润增加额30%的比例计提激励基金。据此,2012年可计提激励基金10,622,461.74元。
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激励基金分配方案》;
2012年度提取激励基金10,622,461.74元,按照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二级单位班子成员及业务骨干1:1:1的比例分配。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获得的激励基金,在年度内用于购买本公司股票,其他激励对象的激励基金以现金发放。
八、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经理层工作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拟支付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
十一、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报告和摘要》;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的综合授信已到期,根据公司经营需要,继续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5亿元人民币,期限一年。授信产品为法人账户透支额度5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2亿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额度授权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使用。
十三、听取了《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
十四、听取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12年度述职报告》;
十五、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2年度述职报告》;
十六、听取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12年度述职报告》;
十七、听取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2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上1-7及第10、11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97 股票简称:欧亚集团 编号:临2013—006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于2013年4月7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3年4月17日下午12:30时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了七届五次监事会。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闫福录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和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 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着眼于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分析了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资金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并充分考虑了对股东后续回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各方面的实际情况。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执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
六、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1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三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97 股票简称:欧亚集团 编号:临2013—007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自2013年4月18日起,公司办公地址由长春市绿园区南阳路418号,陆续迁至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飞跃路2688号。邮编:130012,办公电话、传真不变。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