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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711 公司简称: 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3-024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4月18日以现场和通信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六名。副董事长尉琪瑛先生因个人原因无法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应海珍女士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东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可一次或分次发行,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__7__票同意,__0__票反对,__0__ 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是否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__7__票同意,__0__票反对,__0__ 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债券期限

      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为单一期限或多种期限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__7__票同意,__0__票反对,__0__ 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募集资金使用范围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包括但不限于偿还银行贷款)。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财务结构确定。

      表决结果:__7__票同意,__0__票反对,__0__ 票弃权,表决通过。

      (五)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六)上市场所

      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七)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所有子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债券期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偿债保障、上市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3)执行就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申请上市所有必要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申请文件;并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为本次发行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它事项;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根据有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决定和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相关事宜;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必要的相关信息披露)及在董事会已就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作出任何上述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步骤;

      (4)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担保有关的事项;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7)办理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8)本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大有同盛贸易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交通银行金尚支行于2012年授予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大有同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有同盛”)授信额度3500万元,已于2013年1月6日到期。因业务发展需要,大有同盛拟继续向交通银行金尚支行申请3500万元授信,补充公司运营流动资金需求。我公司为大有同盛以上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兴业银行东区支行于2011年授予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大有同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有同盛”)授信额度1500万元,已于2013年3月29日到期。因业务发展需要,大有同盛拟继续向兴业银行东区支行申请4000万元授信,补充公司运营流动资金需求,期限为一年。我公司为大有同盛以上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因业务发展需要,大有同盛向中国农业银行湖滨支行申请5000万元授信,补充公司运营流动资金需求,期限为一年。我公司为大有同盛以上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大有同盛总资产为 33870.24万元 ,净资产为 12320.76万元;2012 年年度,大有同盛销售收入128225.37万元,净利润 1002.47 万元。

      五、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3年5月6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3-025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厦门大有同盛贸易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总金额:1.25亿;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截止本公告,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3年4月18日,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董事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大有同盛贸易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就交通银行金尚支行授予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大有同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有同盛”)授信额度3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公司就兴业银行东区支行授予大有同盛综合授信额度4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公司就中国农业银行湖滨支行授予大有同盛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大有同盛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批发零售矿产品(国家专控除外)、金属材料、金属制品、机电产品、家电及电子产品、纺织品、建筑材料、工艺品、日用品;销售有色金属、稀有稀土金属及其制品;未涉及前置许可的其他经营项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法人代表应海珍。截止2012年12月31日,大有同盛总资产为 33870.24万元 ,净资产为 12320.76万元;2012 年年度,大有同盛销售收入128225.37万元,净利润 1002.47万元。

      三、有关担保的主要内容

      交通银行金尚支行于2012年授予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有同盛授信额度3500万元,已于2013年1月6日到期。因业务发展需要,大有同盛拟继续向交通银行金尚支行申请3500万元授权,期限为一年。公司拟为大有同盛上述综合授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兴业银行东区支行于2011年授予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有同盛授信额度1500万元,已于2013年3月29日到期。因业务发展需要,大有同盛拟继续向兴业银行东区支行申请4000万元授信,补充公司运营流动资金需求,期限为一年。我公司为大有同盛以上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因业务发展需要,大有同盛向中国农业银行湖滨支行申请5000万元授信,补充公司运营流动资金需求,期限为一年。我公司为大有同盛以上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各项事宜,有利于推动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确保子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将为3.7亿元,其中对大有同盛的担保余额为3.45亿元,公司对外担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26%。公司对外担保均无逾期。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600711 公司简称: 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3- 026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网络投票

      ●公司股票不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将于2013年5月6日上午9:30召开。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地点

      厦门市金桥路101号世纪金桥园商务楼四楼A区公司办公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具体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

      (1)发行规模

      (2)是否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3)债券期限

      (4)募集资金使用范围

      (5)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6)上市场所

      (7)偿债保障措施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出席对象:

      1、 2013年5月2日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其授权代表;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登记办法

      凡符合出席条件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和身份证(委托他人出席请同时备妥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2013年5月3日9:30—12:00,14:30—16:00

      登记地点:厦门市金桥路101号世纪金桥园商务楼四楼A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五、其他事宜

      联系地址:厦门市金桥路101号世纪金桥园商务楼四楼A区  邮编:361012

      联系电话:0592-5891693   传真:0592-5891699    联系人:邹亚鹏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