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曲思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文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秀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2013年1-3月 | 2012年1-3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00,531,935.25 | 58,061,384.08 | 73.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655,361.32 | 8,675,927.81 | 45.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2,666,274.21 | 8,505,927.81 | 48.9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3,430,534.25 | -75,591,872.14 | 29.3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03 | 66.6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03 | 66.6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 | 1.15% | 0.35% |
2013年3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033,741,129.87 | 1,053,131,732.14 | -1.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834,294,482.63 | 835,803,718.01 | -0.18% |
说明:公司于2013年4月3日实施了权益分派,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34号--每股收益》的相关规定,以新股本(253,383,513股)为基数,对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进行了相应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2,935.75 | |
所得税影响额 | -2,022.86 | |
合计 | -10,912.89 | --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7,775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3.47% | 39,649,585 | 39,649,585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87% | 6,540,422 | 0 |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49% | 5,903,171 | 0 | ||
曲思秋 | 境内自然人 | 3.4% | 5,750,406 | 5,750,406 | ||
厦门福锐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26% | 3,815,000 | 0 | ||
孙波 | 境内自然人 | 2.03% | 3,425,547 | 3,425,547 | ||
李祥玉 | 境内自然人 | 2.03% | 3,425,547 | 3,425,547 | ||
常州市华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7% | 2,315,238 | 0 | ||
招商银行-中邮核心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6% | 2,126,527 | 0 |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8% | 1,996,014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6,540,422 | 人民币普通股 | 6,540,422 |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903,171 | 人民币普通股 | 5,903,171 | |||
厦门福锐科技有限公司 | 3,81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15,000 | |||
常州市华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315,238 | 人民币普通股 | 2,315,238 | |||
招商银行-中邮核心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126,527 | 人民币普通股 | 2,126,527 |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96,014 | 人民币普通股 | 1,996,014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1,158,111 | 人民币普通股 | 1,158,111 | |||
梁瑞廉 | 1,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00,000 | |||
中国农业银行-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00,861 | 人民币普通股 | 700,861 | |||
青岛新惠鲁工业自动化集成有限公司 | 678,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78,7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曲思秋为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孙波、李祥玉为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他6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6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比期初增加104.70%,主要系客户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预付账款比期初增加66.29%,主要系预付总承包项目设备材料采购款增长较快所致。
3、报告期末存货比期初增加39.78%,主要系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施工未结算。
4、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比期初增加694.36%,主要系购置节能环保技术开发中心设备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比期初减少30.60%,主要系向设备供应商支付的代购设备款减少所致。
6、报告期末应付股利比期初增加100%,主要系公司分配2012年度股利所致。
7、报告期末股本比期初增加50%,主要系公司以资本公积10增5转增股本所致。
8、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73.15%,主要系总承包业务收入增长较快和青岛联信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9、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增加69.60%,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营业成本相应增加所致。
10、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减少31.32%,主要系增值税计税收入增加,计入税金及附加金额减少所致。
11、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456.43%,主要系本期合并青岛联信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12、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83.81%,主要系业务规模增长和研发支出增加,以及本期合并青岛联信管理费用增加所致。
13、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50.01%,主要系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14、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加79.84%,主要系应收账款账龄增长所致。
15、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97.43%,主要系利润总额增长所致。
16、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29.32%,主要系公司加大催收款力度。
17、投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87.49%,主要系节能环保技术开发中心设备采购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中化泉州1200万吨/年炼油项目38万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设计、采购与施工总承包合同:2011年10月21日,公司与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在福建省泉州市签署了《中化泉州1200万吨/年炼油项目38万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设计、采购与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为774,690,000.00元。目前该合同正在正常履行中,最近一期合同履行情况公告已于2013年4月8日发布,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3-014号公告。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中化泉州1200万吨/年炼油项目38万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设计、采购与施工总承包合同》 | 2011年10月25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曲思秋等25名自然人股东(发起人股东)、王秀珍等60名自然人股东、作为公司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三维工程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的三维工程股份,也不由三维工程收购本公司所持有的股份;前述承诺期满之日起算48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人和投资向三维工程出具了《不同业竞争声明与承诺函》。曲思秋等25名自然人股东(发起人股东)承诺:自三维工程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三维工程收购本人所持有的股份;曲思秋向三维工程出具了《不同业竞争声明与承诺函》。王秀珍等60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三维工程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三维工程股份。作为本公司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 | 2010年07月28日 | 长期有效。 | 各承诺人均严格履行了承诺。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承诺不为首期股票期权计划的激励对象依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取的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2012年08月21日 | 自承诺日到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成止。 | 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不适用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是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不适用 | ||||
解决方式 | 不适用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上述承诺主体均严格履行了承诺。 |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100% | 至 | 150%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6,253.88 | 至 | 7,817.35 |
2012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3,126.94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营业收入增长较快。 |
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六、证券投资情况
不适用。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曲思秋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13-016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