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要闻
  • 4:要闻
  • 5:海外
  • 6:金融货币
  • 7:证券·期货
  • 8:证券·期货
  • 9:财富管理
  • 10:财富管理
  • 11:专 版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动向
  • A5:特别报道
  • A6:公司·价值
  • A7:研究·数据
  • A8:上证研究院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37:信息披露
  • A138:信息披露
  • A139:信息披露
  • A140:信息披露
  • A141:信息披露
  • A142:信息披露
  • A143:信息披露
  • A144:信息披露
  • A145:信息披露
  • A146:信息披露
  • A147:信息披露
  • A148:信息披露
  • A149:信息披露
  • A150:信息披露
  • A151:信息披露
  • A152:信息披露
  • A153:信息披露
  • A154:信息披露
  • A155:信息披露
  • A156:信息披露
  • A157:信息披露
  • A158:信息披露
  • A159:信息披露
  • A160:信息披露
  • A161:信息披露
  • A162:信息披露
  • A163:信息披露
  • A164:信息披露
  • A165:信息披露
  • A166:信息披露
  • A167:信息披露
  • A168:信息披露
  • A169:信息披露
  • A170:信息披露
  • A171:信息披露
  • A172:信息披露
  • A173:信息披露
  • A174:信息披露
  • A175:信息披露
  • A176:信息披露
  • A177:信息披露
  • A178:信息披露
  • A179:信息披露
  • A180:信息披露
  • A181:信息披露
  • A182:信息披露
  • A183:信息披露
  • A184:信息披露
  • A185:信息披露
  • A186:信息披露
  • A187:信息披露
  • A188:信息披露
  • A189:信息披露
  • A190:信息披露
  • A191:信息披露
  • A192:信息披露
  • A193:信息披露
  • A194:信息披露
  • A195:信息披露
  • A196:信息披露
  • A197:信息披露
  • A198:信息披露
  • A199:信息披露
  • A200:信息披露
  • A201:信息披露
  • A202:信息披露
  • A203:信息披露
  • A204:信息披露
  • A205:信息披露
  • A206:信息披露
  • A207:信息披露
  • A208:信息披露
  • A209:信息披露
  • A210:信息披露
  • A211:信息披露
  • A212:信息披露
  • A213:信息披露
  • A214:信息披露
  • A215:信息披露
  • A216:信息披露
  • A217:信息披露
  • A218:信息披露
  • A219:信息披露
  • A220:信息披露
  • A221:信息披露
  • A222:信息披露
  • A223:信息披露
  • A224:信息披露
  •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平安大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13年4月19日   按日期查找
    A20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201版:信息披露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3-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4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注:本基金在交易所行情系统净值揭示等其他信息披露场合下,可简称为“景顺资源”。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对于股票的投资不少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65%,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自然资源优势以及垄断优势的优秀上市公司的股票比例至少高于股票投资的80%。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2006年1月26日合同生效日起至2006年4月25日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中国A股市场2013年第1季度先扬后抑,上证指数下跌1.43%,深成指下跌2.49%。1季度市场最大的特征是结构性机会突出,行业表现剧烈分化,创业板表现尤为突出,上涨21.38%。国防军工、医药和电子元器件行业表现最好,而煤炭、有色金属和食品饮料(主要酒类)表现最差。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维持了相对较高的股票仓位。行业配置方面超配医药、信息技术、园林装饰、环保、农业等行业,低配机械、化工、运输、金融以及部分周期性行业。

    从国外看,未来总体经济以小幅复苏和波动为主基调,在此过程中逐步推进经济结构转型战略;美国方面,仍处于缓慢复苏的轨道上,但2013年力道将较2012年坚实并略好,原因在于:房地产市场落底复苏已经在2012年下半年见到;而且企业及家庭个人的降杠杆过程也同时回落到合理水平,虽不期待重返加杠杆,但对消费及投资的抑制效果将降低。欧洲方面,预计2013年进入实体经济因为财政政策紧缩影响的阶段,经济仍将在底部徘徊,对全球影响转为中性。

    1季度市场行情分化较大,部分前期看好的医药、信息技术、园林装饰、环保等行业的优质企业经过上涨目前估值已不低;另一方面,部分行业由于股价下跌较多估值相对便宜,最突出的是白酒行业。因此,接下来市场可能出现阶段性的风格切换的局面。

    相应地,下阶段本基金计划维持较高持仓的比例;产业配置方面,仍重点长期持有具有资源垄断优势的优质企业;同时,操作上保持一定灵活性,适度参与价值低估的蓝筹股。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3年1季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50%,高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6.50%。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8.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8.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

    5.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9.3 其他资产构成

    5.9.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9.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资份额。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设立的文件;

    2、《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7.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4月19日

    基金简称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LOF)(场内简称:景顺资源)
    基金主代码162607
    交易代码162607
    基金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1月26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8,835,673,650.60份
    投资目标本基金以长期看好中国经济增长和资本市场发展为立足点,重点投资于具有自然资源优势以及垄断优势的优秀上市公司股票,以获取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自然资源优势以及垄断优势的优秀上市公司的股票比例至少高于股票投资的80%。从业务价值、估值、管理能力、自由现金流量与分红政策四个方面结合必要的合理性分析对上市公司的品质和估值水平进行鉴别,选择目标股票构建组合。债券投资部分着重本金安全性和流动性。
    业绩比较基准富时中国A200指数×80%+中国债券总指数×2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风险程度较高的投资品种。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报告期( 2013年1月1日 - 2013年3月31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186,268,424.29
    2.本期利润328,602,884.72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369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6,193,675,251.04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701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5.50%1.33%-1.00%1.27%6.50%0.06%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陈晖本基金基金经理,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副总监2006年12月14日-11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国信证券,担任理财部行业研究员、投资经理。2005年1月加入本公司,历任研究员、助理基金经理等职务;自2006年12月起担任基金经理。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5,417,986,822.2886.98
     其中:股票5,417,986,822.2886.98
    2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3金融衍生品投资--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802,471,704.2712.88
    6其他资产8,446,540.930.14
    7合计6,228,905,067.48100.00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221,285,561.683.57
    B采掘业221,951,528.963.58
    C制造业2,707,874,063.9243.72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E建筑业620,239,086.5810.01
    F批发和零售业45,822,754.980.74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3,476,957.800.86
    H住宿和餐饮业--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79,247,590.122.89
    J金融业551,058,519.808.90
    K房地产业347,162,422.185.61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97,660,866.194.81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教育--
    Q卫生和社会工作24,563,211.380.40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47,644,258.692.38
    S综合--
     合计5,417,986,822.2887.48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02310东方园林3,498,662274,260,114.184.43
    2002081金 螳 螂7,854,166272,539,560.204.40
    3300146汤臣倍健3,743,297271,389,032.504.38
    4600079人福医药7,645,488200,617,605.123.24
    5000651格力电器6,521,147186,309,169.793.01
    6000826桑德环境6,247,408178,113,602.082.88
    7000024招商地产7,416,902174,964,718.182.82
    8000568泸州老窖6,857,226174,859,263.002.82
    9601318中国平安4,150,000173,345,500.002.80
    10600048保利地产14,999,800172,197,704.002.78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1,567,118.86
    2应收证券清算款6,667,061.72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165,358.40
    5应收申购款47,001.95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8,446,540.9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8,964,082,307.53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59,279,157.96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187,687,814.89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8,835,673,650.60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3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