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要闻
  • 4:要闻
  • 5:海外
  • 6:金融货币
  • 7:证券·期货
  • 8:证券·期货
  • 9:财富管理
  • 10:财富管理
  • 11:专 版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动向
  • A5:特别报道
  • A6:公司·价值
  • A7:研究·数据
  • A8:上证研究院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37:信息披露
  • A138:信息披露
  • A139:信息披露
  • A140:信息披露
  • A141:信息披露
  • A142:信息披露
  • A143:信息披露
  • A144:信息披露
  • A145:信息披露
  • A146:信息披露
  • A147:信息披露
  • A148:信息披露
  • A149:信息披露
  • A150:信息披露
  • A151:信息披露
  • A152:信息披露
  • A153:信息披露
  • A154:信息披露
  • A155:信息披露
  • A156:信息披露
  • A157:信息披露
  • A158:信息披露
  • A159:信息披露
  • A160:信息披露
  • A161:信息披露
  • A162:信息披露
  • A163:信息披露
  • A164:信息披露
  • A165:信息披露
  • A166:信息披露
  • A167:信息披露
  • A168:信息披露
  • A169:信息披露
  • A170:信息披露
  • A171:信息披露
  • A172:信息披露
  • A173:信息披露
  • A174:信息披露
  • A175:信息披露
  • A176:信息披露
  • A177:信息披露
  • A178:信息披露
  • A179:信息披露
  • A180:信息披露
  • A181:信息披露
  • A182:信息披露
  • A183:信息披露
  • A184:信息披露
  • A185:信息披露
  • A186:信息披露
  • A187:信息披露
  • A188:信息披露
  • A189:信息披露
  • A190:信息披露
  • A191:信息披露
  • A192:信息披露
  • A193:信息披露
  • A194:信息披露
  • A195:信息披露
  • A196:信息披露
  • A197:信息披露
  • A198:信息披露
  • A199:信息披露
  • A200:信息披露
  • A201:信息披露
  • A202:信息披露
  • A203:信息披露
  • A204:信息披露
  • A205:信息披露
  • A206:信息披露
  • A207:信息披露
  • A208:信息披露
  • A209:信息披露
  • A210:信息披露
  • A211:信息披露
  • A212:信息披露
  • A213:信息披露
  • A214:信息披露
  • A215:信息披露
  • A216:信息披露
  • A217:信息披露
  • A218:信息披露
  • A219:信息披露
  • A220:信息披露
  • A221:信息披露
  • A222:信息披露
  • A223:信息披露
  • A224:信息披露
  •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平安大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13年4月19日   按日期查找
    A20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201版:信息披露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4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5月29日正式生效,截至报告期末已满一年;

    2、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已完成建仓,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相关制度。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股市先扬后抑,总体来看,周期类行业如银行、地产、建筑建材等行业冲高回落态势,而成长股和中小市值个股则总体则呈现逐步上涨的格局。本基金的主要投资策略是集中投资于成长速度快的消费类个股和低估值的大金融类个股。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3年3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77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077元。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53%,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0.0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季度随着经济复苏进程的一波三折,投资者开始更多思考长期结构问题,而对之前预期较高的周期性行业开始逐步失望。本基金分析未来长期的投资机会仍然会集中在结构转型的成长行业中,另外对于早周期行业如地产、汽车等行业保持谨慎乐观,适当关注过去已经大幅调整到位的行业中的优胜公司。展望2013年全年,经济将继续呈现弱复苏、中低通胀、适当流动性的格局,本基金将积极将自下而上积极把握一些估值合理的成长类公司的投资机会。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情况。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权证投资情况。

    5.8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5.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9.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9.3 其他资产构成

    5.9.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9.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9.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5)报告期内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各项公告的原稿

    7.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7.3 查阅方式

    (1)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2)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4月19日

    基金简称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
    交易代码70000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5月29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42,235,027.72份
    投资目标通过积极进行资产配置和灵活运用多种投资策略,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充分挖掘和利用市场中潜在的投资机会,谋求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基于宏观经济环境、微观经济因素、经济周期情况、政策形势和证券市场趋势的综合分析,结合经济周期理论,形成对不同市场周期的预测和判断,进行积极、灵活的资产配置,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现金等资产之间的投资比例。股票投资方面,采用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策略,在构建股票投资组合时,灵活运用多种投资策略,积极挖掘和利用市场中可行的投资机会,以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债券投资方面,以利率预期策略、类属资产配置和久期策略为主,以品种选择策略、收益率利差策略和债券置换策略为辅,在控制利率风险、信用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的基础上,构建能获取长期、稳定收益的固定收益类投资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4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报告期( 2013年1月1日 - 2013年3月31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5,212,708.17
    2.本期利润4,246,553.09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773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45,489,574.67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77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6.53%1.19%0.06%0.93%6.47%0.26%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颜正华基金经理2012年5月29日-121998年起先后在中兴通讯、江南证券公司策略中心、国海证券公司投资部工作,在华夏基金管理公司担任策略分析师、基金经理。2009年加入平安基金,任投资研究部总经理,现兼任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28,606,919.9853.63
     其中:股票28,606,919.9853.63
    2固定收益投资3,964,701.007.43
     其中:债券3,964,701.007.43
     资产支持证券--
    3金融衍生品投资--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19,240,801.5836.07
    6其他资产1,533,066.092.87
    7合计53,345,488.65100.00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
    B采掘业437,144.000.96
    C制造业13,611,554.0029.92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335,628.172.94
    E建筑业4,739,671.5310.42
    F批发和零售业1,267,209.002.79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57,109.001.22
    H住宿和餐饮业--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862,344.001.90
    J金融业4,477,114.609.84
    K房地产业1,319,145.682.90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教育--
    Q卫生和社会工作--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S综合--
     合计28,606,919.9862.89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601668中国建筑1,319,7004,447,389.009.78
    2000522白云山A181,6564,432,406.409.74
    3600332广州药业77,5342,536,137.145.58
    4601328交通银行314,4001,480,824.003.26
    5600261阳光照明147,6541,475,063.463.24
    6000513丽珠集团32,0001,440,000.003.17
    7600750江中药业58,8801,342,464.002.95
    8600396金山股份215,0771,335,628.172.94
    9601009南京银行142,5801,286,071.602.83
    10600739辽宁成大92,7001,267,209.002.79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
    2央行票据--
    3金融债券--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企业债券--
    5企业短期融资券--
    6中期票据--
    7可转债3,964,701.008.72
    8其他--
    9合计3,964,701.008.72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13002工行转债36,7003,964,701.008.72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57,646.59
    2应收证券清算款1,450,603.60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18,701.48
    5应收申购款6,114.42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1,533,066.09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79,092,060.83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2,812,945.29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39,669,978.40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42,235,027.72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3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