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参股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关联交易公告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2013-015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拟与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集团”)、江苏红豆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公司”)对无锡市锡山区阿福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减少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公司减少出资2500万元,红豆集团减少出资3000万元,国际公司减少出资4500万元,红豆集团无锡南国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国公司”)及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集团”)出资额不变。本次减资完成后,小贷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其中公司占注册资本的25%,红豆集团占注册资本的25%,国际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5%,南国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0%,产业集团占注册资本的25%。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4月18日召开,九名董事全部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宏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小贷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中与该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回避了上述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符合监管要求,减少关联股东持股比例,公司、红豆集团及国际公司拟减少对小贷公司的出资额。由于国际公司与本公司同属于红豆集团控股子公司,因此上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在2013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四名关联董事在表决时按规定已作了回避,五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
二、关联方介绍
(一)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兴港路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耀庭
注册资本:84200万元
2、公司简介
红豆集团是由周耀庭等47位自然人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周耀庭占红豆集团35.27%股份,为第一大股东。红豆集团成立于1992年6月,经营范围包括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管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领域除外);服装、针纺织品、鞋帽、皮革、毛皮制品的制造、设计、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红豆杉盆景、苗木的种植、销售。
截止2012年12月31日,红豆集团总资产205.18 亿元,净资产72.14 亿元,营业总收入1,716,993.78 万元,净利润85,466.41 万元(未经审计)。
(二)江苏红豆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江苏红豆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锡山区东港镇港下市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海江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2、公司简介
国际公司是红豆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红豆集团占注册资本的99%,成立于1993年2月,经营范围为进出口业务(按国家批准项目),开展对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来料加工、来样加工及补偿业务;针纺织品、服装的制造、加工、销售;摩托车、电动车及配件的销售。(上述经营范围涉及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涉及许可经营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国际公司总资产309083.7万元,净资产109385.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24704.16万元,净利润11336.18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无锡市锡山区阿福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兴港路18号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海江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小贷公司是公司参股子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面向“三农”发放贷款、提供融资性担保,开展金融机构业务代理以及其他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无。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小贷公司总资产47038.54万元,净资产35219.5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229.68万元,净利润3687.49万元。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和红豆集团、国际公司、南国公司、产业集团签订了关于小贷公司减资的协议书,约定本次减资价格为每股1元,南国公司、产业集团出资额不变。本次减资后,公司将收回250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
本资减资完成后,小贷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其中公司占注册资本的25%,红豆集团占注册资本25%,国际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5%,南国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0%,产业集团占注册资本的25%。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对小贷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是为了符合监管要求,减少关联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减资后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对上市公司影响不大。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就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符合有关规定。
七、备查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小贷公司股东各方签订的《减资协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