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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3-010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及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4月19日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独立董事任剑涛先生因教学任务无法亲自出席,书面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匡镜明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袁志敏先生召集和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议案尚须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议案尚须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议案尚须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议案尚须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2 年实现净利润365,175,405.03元(母公司数据)。公司拟按照《公司章程》和《现金分红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36,517,540.50元。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8,657,846.53元,加上上年结存的未分配利润611,943,409.33元,合计共有未分配利润940,601,273.86元。综合考虑坚持股东回报理念和分红政策的连续稳定,公司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344亿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计现金分红526,880,000.0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413,721,273.86元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作资本公积金转增。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议案尚须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聘任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并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友好协商,公司决定续聘该所为我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实施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内部控制实施情况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并将其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12年度报告审计的报酬定为90万元,审计人员在审计期间的相关食宿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议案尚须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各类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2013 年度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发展需要,董事会拟在2013年度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22.30亿元,其中:

    1、对上海金发公司担保不超过2亿元;

    2、对江苏金发公司担保不超过2亿元;

    3、对天津金发公司担保不超过3亿元;

    4、对香港金发公司担保不超过5亿元;

    5、对绵阳长鑫公司担保不超过1.5亿元;

    6、对绵阳东特公司担保不超过1.5亿元;

    7、对金发绿可公司担保不超过0.3亿元;

    8、对金发碳纤维公司担保不超过2亿元;

    9、对珠海万通公司担保不超过5亿元。

    以上金额包含2012 年度延续至2013 年度的担保余额。在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以上担保的总额度内,签订的担保合同均为有效。

    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袁志敏先生审批在以上时间及额度之内的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通知同日以公告形式另行发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3-011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及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4月19日召开,由监事会主席蔡立志先生召集和主持,全体监事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全体监事一致确认:

    (一)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2012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

    (三)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2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 公司参与年报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能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5、《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聘任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实施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内部控制实施情况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并将其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12年度报告审计的报酬定为90万元,审计人员在审计期间的相关食宿费用由公司承担。

    7、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各类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全体监事确认:为满足2013年度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发展需要,拟在2013 年度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22.30亿元,其中:

    1、对上海金发公司担保不超过2亿元;

    2、对江苏金发公司担保不超过2亿元;

    3、对天津金发公司担保不超过3亿元;

    4、对香港金发公司担保不超过5亿元;

    5、对绵阳长鑫公司担保不超过1.5亿元;

    6、对绵阳东特公司担保不超过1.5亿元;

    7、对金发绿可公司担保不超过0.3亿元;

    8、对金发碳纤维公司担保不超过2亿元;

    9、对珠海万通公司担保不超过5亿元。

    以上金额包含2012 年度延续至2013 年度的担保余额。在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以上担保的总额度内,签订的担保合同均为有效。

    8、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全体监事审核意见如下:

    (一) 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 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多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3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 未发现参与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 公司董事会编制《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述全部议案经与会监事全票通过,其中除第八项议案,其他议案尚需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3-012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方式举行

    二、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3年5月13日(星期一)上午9:30,会期半天

    三、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科学城科丰路33号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楼101会议室

    四、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6日(星期一)

    五、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六、提示性公告

    公司将于2013年5月6日刊登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七、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八、审议事项:

    1、《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聘任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各类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九、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a)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州市科学城科丰路33号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510663 。

    3、登记时间:2013年5月10日(星期五)9:00—17:00。

    4、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20)66818881 传真:(020)66818881

    (3)会议联系人:宁红涛

    特此通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23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委托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对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指示(如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则代表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序号议 案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关于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聘任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各类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3-013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符合公司规定。

    ●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承诺进度。

    一、 2012年公开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98号文核准,2012年2月公司公开增发A股25,000万股,发行价格12.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157,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2,956,805,250.00元。2012年2月20日募集资金已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验资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2]第310040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22,915.05万元(包括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前期投入自有资金42,680.05万元),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5,800.00万元,产生利息收入1,298.28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等5.52万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为78,258.24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及修订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制定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经公司第二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2013年3月1日,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最新要求,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为便于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第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

    2012年3月,保荐机构及公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保荐机构及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金发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发”)分别与工商银行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昆山开发区分理处、中信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光大银行昆山支行、温州银行上海分行和民生银行苏州相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协议》”);保荐机构及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绵阳长鑫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长鑫”)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支行和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四方协议》;保荐机构及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金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金发”)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四方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较大差异。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于以下账户:

    单位:元

    银行名称账号金额
    渤海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2000200358001710450,144,535.97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第三支行360202892920064678524,125,392.90
    中国银行广州白云支行63405842639940,473,927.91
    中国农业银行广州珠江支行44-02910104000495750,904,007.00
    中国光大银行广州海珠支行7786018800004417727,266,554.55
    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030101417004993350,312,577.82
    深圳发展银行广州越秀支行1100888375090425,412,920.79
    中信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744441018260005315725,273,560.3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绵阳支行500101552000002531,407,455.63
    中国银行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1185181255682,099,092.20
    绵阳市商业银行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110501409000009081,474,401.78
    中国工商银行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支行23084141291001283441,136,699.02
    中信银行天津河东支行72327101826000249158,131,830.43
    渤海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200025374200072160,570,429.87
    中国农业银行天津港保税区分行航空城分理处022508010400018755,634,775.70
    中国工商银行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11020235290054587902,462,533.19
    中国光大银行昆山支行370801880002291051,842,993.60
    中信银行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7323610182600435332793,922.74
    中国建设银行江苏昆山支行322019864480515215922,738,856.51
    中国民生银行苏州相城支行2609014210000583192,458.59
    温州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905000120190019568183,441.71
    合计 782,582,368.28

    注:渤海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2000200358001710募集资金账户中有39,662.70万元是以三个月定期存单的形式存放。

    四、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2年金发科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95,680.5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2,915.0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2,915.0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80万吨环保高性能汽车用塑料生产建设项目天津20万吨42,072.6942,072.6942,072.6924,238.9524,238.95-17,833.7457.61%2014年2月489.14
    昆山30万吨77,577.1877,577.1877,577.1832,297.8532,297.85-45,279.3341.63%2014年2月-363.81
    广州20万吨36,197.0836,197.0836,197.0812,758.1712,758.17-23,438.9135.25%2014年2月1,478.93
    绵阳10万吨16,392.8216,392.8216,392.826,394.526,394.52-9,998.339.01%2014年2月 
    年产10万吨新型免喷涂高光ABS生产建设项目27,720.6327,720.6327,720.6317,515.0217,515.02-10,205.6163.18%2014年2月3,417.42
    年产10万吨环保高性能聚碳酸酯及其合金生产建设项目39,817.1139,817.1139,817.1113,646.5213,646.52-26,170.5934.27%2014年2月-1,359.22
    年产8万吨高强度尼龙生产建设项目24,018.3324,018.3324,018.335,893.605,893.60-18,124.7324.54%2014年2月 
    年产15万吨再生塑料高性能化技术改造项目31,884.6931,884.6931,884.6910,170.4210,170.42-21,714.2731.09%2014年2月999.73
    合计-295,680.53295,680.53295,680.53122,915.05122,915.05-172,765.4841.57% 4,988.86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所有项目还在建设期,还未到项目完工年度。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2年共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42,680.40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共使用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95,800.00万元。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项目未到期,结余资金为剩余需要投入的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募集资金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抓住市场机遇,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金发科技已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2年3月31日,金发科技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60,263.03万元。鉴于金发科技截至2011年2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日,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金发科技本次公开增发方案以及募投项目),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预先用自有资金投入了17,582.98万元。因此,2012年4月11日,金发科技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42,680.05万元的议案。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年产80万吨环保高性能汽车用塑料生产建设项目天津20万吨9,660.132,943.64
    昆山30万吨17,261.3915,916.39
    广州20万吨2,570.252,570.25
    绵阳10万吨1,851.19355.05
    年产10万吨新型免喷涂高光ABS生产建设项目10,521.426,628.46
    年产10万吨环保高性能聚碳酸酯及其合金生产建设项目7,269.086,969.08
    年产8万吨高强度尼龙生产建设项目8,009.884,725.00
    年产15万吨再生塑料高性能化技术改造项目3,119.692,572.18
    合计60,263.0342,680.05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2年4月9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即人民币14.78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2012年9月26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2.08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2012年9月27日公司临2012-35号公告。

    2012年10月23日,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即人民币14.78 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 个月;详见2012年10月24日公司临2012-39号公告。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95,800.00万元。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金发科技2012年公开增发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实施完毕,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金发科技2012年公开增发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有序实施,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2年,公司根据《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七、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认为:2012 年度,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情况。

    特此报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