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57版)
传真:0472-3117182
联系部门:本公司证券部
5、其他事项: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附件:1、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2、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738967
投票简称:北创投票
表决议案数量:13
说明:A股
2、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表决议案 | 内容 | 申报代码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14项 |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 738967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 | 关于《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3 | 关于《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3.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4 | 关于《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5 | 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5.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6 | 关于《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6.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7 | 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超额部分追认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 7.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8 | 关于《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8.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9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10 | 关于《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 10.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11 |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11.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12 |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2.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13 | 关于《2013年度申请银行总授信额度》的议案 | 13.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16日A股收市后持有“北方创业”A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967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的第一个议案(《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967 | 买入 | 1.00元 | 1股 |
(三)如投资者对公司的第一个议案(《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投反对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967 | 买入 | 1.00元 | 2股 |
(四)如投资者对公司的第一个议案(《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投弃权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967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可以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就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为有效。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 | 关于《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
4 | 关于《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5 | 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6 | 关于《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7 | 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超额部分追认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 |||
8 | 关于《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9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10 | 关于《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 |||
11 |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
12 |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13 | 关于《2013年度申请银行总授信额度》的议案 |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北方创业 公告编号:临2013-011号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存放符合公司规定
●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承诺进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证公字〔2013〕13号)的规定,现将截至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08年4月2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证监发行字[2008] 495号文《关于核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北方创业向八名投资人定向增发有限售期限的股票4,32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24元,共募集资金312,985,200.00元(以下简称2008年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12,985,2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00,000,0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08年6月2日全部到账,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大信京验字(2008)第0022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2)2012年10月1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77号),核准北方创业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600万股(含5,600万股)A股股票。2012年12月12日公司发行55,333,333股份,每股价格为1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29,999,995元(以下简称2012年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30,290,333.1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99,709,661.82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2年12月13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2〕36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公司于2005年3月28日召开的二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08年8月15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三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2)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2008年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08年6月10日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鑫源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年6月由于公司保荐机构财富证券业务变更,公司与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使用专项督导协议》,并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鑫源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 公司对2012年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12年12月24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包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2 年12 月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2008年募集资金存放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的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 银行账号 | 截止2012年12月31日余额 |
包商银行鑫源支行 | 000903757800010 | 25,585,295.81 |
2012 年12 月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2012年募集资金存放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的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 银行账号 | 截止2012年12月31日余额 |
中信银行包头支行 | 7273110182600050919 | 793,483,033.35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公司2008年募集资金2,546.85万元(含利息收入)于2011年经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2年4月18日到期前转回专户。上述资金2012年度未使用过,存于公司包头商行鑫源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2.公司2012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见附表1)。
四、2012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计人民币3,723.2340万元。2013年1 月14 日,公司五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723.2340万元。公司已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3】000011号),截至2012 年12月13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3,723.234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认可意见。根据五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五、2008年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11年四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决议,将2,546.85万元(含利息收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限不超过六个月,该笔资金已于2012年4月18日到期前转回专户。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2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九、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12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99,709,661.8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201,961.8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201,961.8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 | 无 | 799,709,661.82 | 799,709,661.82 | 799,709,661.82 | 8,201,961.80 | 8,201,961.80 | -791,507,700.02 | 1.03 | 2014.1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799,709,661.82 | 799,709,661.82 | 799,709,661.82 | 8,201,961.80 | 8,201,961.80 | -791,507,700.02 | 1.03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3年1 月1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723.234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认可意见。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股票简称:北方创业 证券代码:600967 公告编号:临2013-012号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一机集团富成锻造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北方创业大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内蒙古一机集团路通弹簧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3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30000万元人民币
逾期对外担保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况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一机集团富成锻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成锻造公司”) 拟向金融机构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用于办理银行承兑和贷款,授信期限一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包头北方创业大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成装备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8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用于办理银行承兑和贷款,授信期限一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一机集团路通弹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通弹簧公司”) 拟向金融机构申请1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用于办理银行承兑和贷款,授信期限一年。
公司五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富成锻造公司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有效期一年。同意为大成装备公司申请8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有效期一年。同意为路通弹簧公司申请1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有效期一年。本次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同意为上述三家子公司按股比提供同比例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内蒙古一机集团富成锻造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玖仟贰佰叁拾贰万玖仟贰佰元整
注册地:包头市青山区民主路
法定代表人:魏晋忠
主营业务:各类锻件、模具、非标机械、工业炉窑的设计、制造、销售;金属热处理;机械制造;机械设备维修;锻造及相关业务技术咨询服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4,072.3万元,净资产39,047.2万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30,266.1万元,净利润-2,316.8万元。
2、公司名称:包头北方创业大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叁仟玖佰玖拾壹万壹仟元整
注册地:包头市青山区内蒙古一机集团公司厂区内
法定代表人:魏晋忠
主营业务:机械加工;大型精密件加工;装配焊接;数控切割;大型冲压;特种材料处理;表面热处理;防腐涂装;航空、航天、船舶机械零部件制造和销售;回转支承产品制造和销售;煤炭机械、包装机械、冶金机械制造和销售;技术服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5,621.5万元,净资产15,951.9万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44,186.7万元,净利润2,178.8万元。
3、公司名称:内蒙古一机集团路通弹簧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叁仟壹佰叁拾捌万叁仟捌佰元整
注册地:包头市青山区110国道731公里处北
法定代表人:魏晋忠
主营业务:弹簧制造;机械加工;非标制造;车辆配件、化工产品、金属材料的销售;技术服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6,434.8万元,净资产8,708.3万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17,852.1万元,净利润38.0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2013年4月22日,公司五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白晓光、李建国、张宝起、魏晋忠进行了回避表决。富成锻造公司、大成装备公司和路通弹簧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优良,本公司对该三家子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能够进行全面掌控,并直接分享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成果。
四、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41,892,034.82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14%,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1.五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五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北方创业 公告编号:临2013-13号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关联董事白晓光先生、李建国先生、张宝起先生、魏晋忠先生在五届二次董事会会议上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 本次关联交易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影响。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已于2013年4月22日召开五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超额部分追认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白晓光先生、李建国先生、张宝起先生、魏晋忠先生在五届二次董事会会议上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经审议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合理、公允,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12年预计金额 | 2012年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68500 | 67044 | —— |
内蒙古一机集团北方实业有限公司 | 12000 | 17642 | 车型变化,材料价格变动,结算金额增大。 | |
内蒙古一机集团其它分子公司 | 8500 | 5398 | 曲轴项目订单下降导致收入下降,关联采购下降。 | |
小计 | 89000 | 90084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65200 | 62465 | 曲轴锻件对集团的关联销售下降 |
内蒙古一机集团北方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 | 9387 | —— | |
内蒙古一机集团其它分子公司 | 12000 | 5663 | 曲轴锻件、弹簧对北奔的关联销售大幅下降 | |
小计 | 87200 | 77515 | ||
关联方担保 |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 | 270 | 公司本部本期与银行协商成功,办理免担保授信。 |
租赁关联方土地 |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120 | 120 | —— |
租赁房屋、设备给关联方 |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 | 221 | 221 | —— |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 | 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 | 13467 | 货款收回资金归集,存款增加 |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贷款 | 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 | 9500 | 子公司贷款增加 |
(三)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2013年1-3月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67070 | 24 | 10346 | 67044 | 24.79 |
内蒙古一机集团北方实业有限公司 | 19900 | 7 | 3762 | 17642 | 6.52 | |
包头北奔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 560 | 0.2 | 242 | 458 | 0.17 | |
内蒙古一机集团其它分子公司 | 11870 | 4 | 231 | 4940 | 1.81 | |
小计 | 95180 | 36 | 14580 | 90084 | 33.29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66780 | 20.96 | 10831 | 62465 | 20.37 |
内蒙古一机集团北方实业有限公司 | 12300 | 3.86 | 3130 | 9387 | 3.06 | |
包头北奔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 4200 | 1.32 | 755 | 4212 | 1.37 | |
内蒙古一机集团其它分子公司 | 1900 | 0.6 | 219 | 1451 | 0.47 | |
小计 | 85180 | 26.74 | 14935 | 77515 | 25.27 | |
关联方担保 |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 | 100 | 270 | 270 | 100 |
租赁关联方土地 |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340 | 100 | 0 | 120 | 100 |
租赁房屋、设备给关联方 |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 | 221 | 95 | 0 | 221 | 95 |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 | 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 | 15 | 17361 | 13467 | 8.84 |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贷款 | 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000 | 95 | 8500 | 9500 | 100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白晓光
注册地:包头市青山区民主路
注册资本:贰拾陆亿零伍佰零壹万捌仟元整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运(许可证有效期限2014年9月27日)氮气制品、氩气制品、二氧化碳制品生产、销售。一般经营项目:坦克装甲车辆及轮式装甲车辆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机械制造,汽车和专用汽车整车及零配件设计、研发、制造及售后服务,铁路车辆整车及零部件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工程机械整车及零配件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发动机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本产品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冶炼冲锻工具制造;计算机软件、集装箱配件、金属制品、非金属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氧气制品设计、销售;机械制造;汽车、铁路车辆及工程机械设计、研发、销售和售后服务;抽油杆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汽车、铁路车辆、工程机械、抽油杆、抽油管、接箍管、发动机等产品零部件,本产品技术的出口业务,检测和校准技术服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3.62%股份,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内蒙古一机集团北方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席世军
注册地: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西侧(二电厂东侧)
注册资本:叁仟贰佰肆拾捌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机械加工;锻造、铸造、冲压、铆焊、金属及非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铸造材料、钢窗、塑钢及铝制品的制造与安装;防盗门制造与安装;散热器制作与安装;钢结构网架制作与安装;车架、铝合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制造;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配件的制造与销售;房屋租赁;劳务;货物运输;化工原料(除专营)的销售;车架、铝合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销售及售后服务;仪器仪表、机械设备、中重型汽车、专用汽车、工程机械、铁路车辆及配件的制造和销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经审批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内蒙古一机集团北方实业有限公司9.24%和 14.23%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包头北奔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志亮
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兵工东路9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捌亿肆仟玖佰肆拾叁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汽车车辆、工程机械车辆及非公路矿用车辆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服务;出口汽车底盘、整车、工程机械车、非公路矿用车和零部件;进口科研生产试制所需材料和零部件、机电设备及备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和控股股东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包头北奔重型汽车有限公司53.36%和18.85%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乾宜
注册地: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青年湖南街19号
注册资本:陆万肆仟零壹佰壹拾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贷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和控股股东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4.76%和3.15%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若交易的产品和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关联方向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高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产品和服务的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本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人购买零部件和租赁土地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本公司已于2013年4月22日召开五届二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经审议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以上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五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五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北方创业 编号:临2013-014号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包头市青山区瑞成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名称预核准为准)。
●投资金额:人民币7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 100%。
一、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包头市青山区瑞成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核准名称为准)。
2、注册地址:包头市青山区装备工业园区。
3、注册资本:人民币7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 100%。
4、出资方式:注册资本700万元,其中:货币资金224.8868万元,与钢材下料、加工和预处理相关的设备、备件等评估值为475.1132万元的实物资产。
5、经营范围:钢材下料、加工、预处理,销售(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6、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二、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有利于提升公司业务管理的专业化水平,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经营效率和效益。
三、备查文件:
1、五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五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北方创业 编号:临2013-015号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北方创业”)拟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工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兵工财务为公司提供存、贷款及日常结算等业务。
●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五届二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和资产质量的影响。
兵工财务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为公司提供优质的存、贷款和结算服务。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0年4月公司四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与兵工财务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现已到期。在协议期内,兵工财务与公司合作良好。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获得便利、优质的金融服务,公司拟继续与兵工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鉴于兵工财务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兵器集团”)及其所属成员单位共同出资组建的,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经公司五届二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白晓光先生、李建国先生、张宝起先生、魏晋忠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对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兵工财务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青年湖南街19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06278010
组织机构代码证登记号:10002673-4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12H211000001
法定代表人:罗乾宜
注册资本:人民币317,000万元
成立时间:1997年5月18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卖方信贷及融资租赁;成员单位开展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及即期结售汇业务(包括自身结售汇业务和对成员单位的结售汇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无。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兵工财务签订新的《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兵工财务同意按照本公司的要求或申请向本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2)贷款业务;(3)票据业务;(4)结算业务;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条款
1、服务内容及费用
(1)存款服务:
提供存款服务时,存款利率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标准执行。北方创业预计未来三年内在兵工财务所开立账户内的每日存款余额不超过5亿元。
(2)贷款业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在收到北方创业及附属公司申请后,兵工财务根据自身运营要求有权自行决定并按另行订立的贷款协议(其中列明贷款的条件及条款)向北方创业及附属公司提供贷款。在另行订立贷款协议时应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兵工财务收取的贷款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的基准贷款利率。北方创业预计未来三年内由兵工财务提供的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3)票据业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北方创业及附属公司的申请,兵工财务可以为北方创业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票据类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相关业务。收取保证金、手续费的比例由双方协商另行确定,但不高于银行业平均水平。
(4)结算业务:
本协议有效期内,兵工财务为北方创业及其所属公司提供结算业务服务,包括北方创业及其所属公司与兵器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之间的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协助北方创业及其所属公司办理与兵器集团及其成员单位之外的其他方的交易款项的收付服务,以及兵工财务营业范围内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结算业务。
2、北方创业及所属公司有权结合自身利益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及接受兵工财务提供的上述服务,也有权自主选择其它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
3、本协议有效期三年,自生效之日起计算。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兵工财务作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为公司提供优质的存、贷款和结算服务。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3年4月22日,公司五届二次董事会对《关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白晓光先生、李建国先生、张宝起先生、魏晋忠先生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项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经公司五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兵工财务开展金融业务合作,有利于公司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本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关联交易事项我们已做了事前认可,同意将相关议案提请本次董事会和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兵工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可以充分利用其金融业务平台,使公司获得更多金融支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目录
1、五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五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金融服务协议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