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3-014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周斌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毛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韦永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3.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2013年1-3月 | 2012年1-3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94,878,382.18 | 179,064,168.04 | 8.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0,377,756.12 | 24,243,657.92 | 2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4,420,083.26 | 24,036,008.39 | 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6,540,565.94 | 6,943,384.30 | 138.2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 | 0.16 | 2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 | 0.16 | 2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7% | 2.72% | -1.15% |
2013年3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143,690,133.69 | 1,122,981,941.59 | 1.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982,574,306.59 | 952,196,550.47 | 3.1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1,029.8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120,057.7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1 | |
所得税影响额 | 1,051,354.04 | |
合计 | 5,957,672.86 | -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1,273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重庆市涪陵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家 | 35.57% | 55,132,759 | 55,132,759 | 质押 | 27,566,379 |
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88% | 7,567,241 | 7,567,241 | 质押 | 3,783,620 |
东兆长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3% | 20,608,000 | 20,608,000 | ||
北京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48% | 11,592,000 | 11,592,000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67% | 4,135,432 |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 | 国有法人 | 2.58% | 4,000,000 | 4,000,000 | ||
周斌全 | 境内自然人 | 2.07% | 3,202,000 | 3,105,000 |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9% | 3,088,218 | |||
中国银行-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5% | 3,019,784 |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5% | 1,936,385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135,432 | 人民币普通股 | 4,135,432 |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088,218 | 人民币普通股 | 3,088,218 | |||
中国银行-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019,784 | 人民币普通股 | 3,019,784 |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36,385 | 人民币普通股 | 1,936,385 | |||
中国银行-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1,520,623 | 人民币普通股 | 1,520,623 |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510,957 | 人民币普通股 | 1,510,957 | |||
中国建设银行-宝康消费品证券投资基金 | 1,306,093 | 人民币普通股 | 1,306,093 | |||
深圳市赐发实业有限公司 | 897,818 | 人民币普通股 | 897,818 | |||
周斌全 | 800,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00,500 |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 | 699,791 | 人民币普通股 | 699,791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10名股东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重庆市涪陵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东兆长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北京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1%的股权,为《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之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票据报告期末余额为0,比期初减少177.17万元,为报告期收取承兑汇票减少引起。
2.应收账款报告期末比期初增加194.02万元,增幅为122.98%,主要是公司2013年为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和销售量的稳步增长,以及稳定公司非强势地区的市场占有份额,适度放宽了相关经销商的信用政策,应收账款余额主要为一年以内的货款,应收账款质量良好。
3.预付账款报告期末比期初增加510.71万元,增幅为62.83%,主要是公司预付的原料款增加。
4.应收利息报告期末比期初增加241.16万元,增幅为68.88%,主要是报告期公司计提银行存款中定期存单的利息引起。
5.预收款项报告期末比期初减少2,682.52万元,下降49.30%,主要为报告期内原期初预收款项对应的产品进行了销售结算,期末预收账款减少。
6.应交税费报告期末比期初增加741.79万元,增幅78.18%,主要是报告期末在法定申报期限内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增加引起。
7.其他流动负债报告期末比期初增加1,202.65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公司计提的市推广费用和促销费用引起。
8.营业税金及附加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92.67%,为报告期内应缴纳的流转税增加,相应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增加引起。
9.营业外收入报告期为712.01万元,与上年同期35.15万元相比增加1,925.85%,主要由于报告期公司收到政府补贴增加引起。
10.营业外支出报告期为11.10万元,与上年同期0.32万元相比增加3,331.93%,主要由于报告期公司处置报废固定资产增加引起。
1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报告期为18,766.91万元,比上年同期13,322.06万元增加5,444.85万元,增长40.87%,为报告期公司收到的货款同比增加引起。
12.收到的税费返还报告期无发生额,比上年同期10.86万元减少10.86万元,为报告期无出口退税业务发生。
1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为882.95万元,比上年同期215.09元增长310.50%,主要为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贴款同比增加引起。
1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报告期为10,822.16万元,比上年同期7,000.93万元,增长54.58%,为报告期公司支付原料款货款增加引起。
15.支付的各项税费报告期为2,452.82万元,比上年同期1,263.28万元,增长94.16%,主要为报告期上交增值税等流转税、附加税和所得税同比增加引起。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无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东兆长泰和北京一建 | 追加股份锁定承诺 | 2012年07月26日 | 一年 | 承诺人正在严格遵照执行。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涪陵区国资委和涪陵国投 |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2010年11月04日 | 三年 | 承诺人正在严格遵照执行。 |
涪陵区国资委和涪陵国投以及东兆长泰 | 与公司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2008年10月31日 | 长期 | 承诺人正在严格遵照执行。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是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不适用 | ||||
解决方式 | 不适用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承诺人正在严格履行 |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15% | 至 | 35%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6,679.88 | 至 | 7,841.6 |
2012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5,808.59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预计销售量增加,成本增加,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同比预计有一定增长。 |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周斌全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3-015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3年4月8日以书面及电话确认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3 年4月19日上午10:3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华富榨菜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斌全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3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一季报正文同时刊登在2013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
二、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核,认为韦永生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所需的工作经验和任职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韦永生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2013年4月19日起至2014年5月9日止。
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财务负责人变更的公告》,同时刊登在2013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董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3-016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负责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3 年 4月19日收到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毛翔先生辞去财务负责人的书面辞职报告。因集团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工作重心转移,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毛翔先生主要负责公司人力资源和并购重组工作,不再分管公司财务工作,故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只担任公司的董事、副总经理职务。该辞职报告自2013年4月19日生效。
公司于 2013 年 4月 1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聘任韦永生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 2013年4月19日起至2014年5月9日。
特此公告
附:韦永生先生简历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3日
附件:韦永生先生简历
韦永生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6年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1999年加入公司,一直从事财务工作,先后担任公司生产厂会计、销售会计、销售财务科科长、公司财务管理部副经理、经理、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
韦永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3-017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于2013 年4月21日下午3: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斌全先生召集和主持,以特别决议方式作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和议案应提前三天发出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四川芦山地震灾区捐赠公司榨菜产品的议案》;决定向四川芦山地震灾区捐赠价值500万元(按公司市场零售指导价格计算)的榨菜产品。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