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15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0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3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共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孙日贵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二○一二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二○一二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盛杰民先生、林存吉先生、王贡勇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摘要全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四、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五、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由于201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较少,基于公司长远发展的考量,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的经营计划,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结合实际经营现状和发展布局,建议本次不进行现金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将截止到2012年末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2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六、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人民币50亿元,适用期限为2013年度至下一次股东大会重新核定申请授信额度之前。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在银行实际授予的授信额度内制定具体的融资计划。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董事会以3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消化公司下属热电子公司的电力、蒸汽生产能力,增加公司的效益,公司同意下属子公司万仁热电向控股股东孚日控股所属子公司销售电力、蒸汽,年合同金额约为2100万元;孚日控股之子公司孚日电机为本公司提供维修服务,预计年合同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孚日控股之子公司高源化工为本公司提供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亚氯酸钠和氯酸钠,年合同金额约为200万元。 上述交易总金额约为3300万元,均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六名董事孙日贵、孙勇、颜棠、吴明凤、傅培林、李中尉均为孚日控股的股东,故回避了本次表决。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参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临2013-018)。
八、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九、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目前对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的比例估计,不能够准确体现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了能够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所有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比例从2013年5月1日起进行调整。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使得财务报表可以更好地反映公司应收账款的资产价值,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是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更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调整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变更依据真实、可靠。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参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临2013-017)。
十、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的工作,以及其在业内良好的声誉,并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服务,公司决定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经核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为公司出具的《2012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2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据此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十一、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十二、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3年5月17日(星期五)上午9点在公司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至六项、第十项议案。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3-020)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16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3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綦宗忠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监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二〇一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由于201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较少,基于公司长远发展的考量,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得到一贯、有效的执行,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六、监事会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实施上述会计估计变更。
七、监事会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17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自2013年5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原因:公司目前对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的比例估计,不能够准确体现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了能够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0.1 | 0.1 |
1-2年 | 5 | 5 |
2-3年 | 10 | 10 |
3年以上 | 100 | 100 |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0.1 | 0.1 |
1-2年 | 5 | 5 |
2-3年 | 10 | 10 |
3-4年 | 30 | 30 |
4-5年 | 60 | 6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5、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201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影响比例不超过50%;对2012年度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影响比例不超过50%;对公司2012年度报告的影响不会致使盈亏性质发行变化。因此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进行批准,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且从2013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不会对公司2012年度的净利润、所有者权益产生影响,按照2012年12月31日帐面数测算,此项变更预计将对2013年度净利润产生的影响较小,不会直接导致公司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使得财务报表可以更好地反映公司应收账款的资产价值,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是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更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调整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变更依据真实、可靠。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3年4月20日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实施上述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18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高密万仁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仁热电”)有富余的电力和蒸汽生产能力,为消化其剩余产能,增加公司收益,万仁热电公司计划向山东孚日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日控股”)的子公司销售电力、蒸汽,2013年度合同金额预计为2100万元。
孚日控股所属子公司山东孚日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日电机”)为本公司提供维修服务,预计本年合同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孚日控股所属子公司山东高密高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源化工”)为本公司提供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亚氯酸钠和氯酸钠,本年合同金额约为200万元。
孚日控股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其法定代表人孙日贵是本公司董事长及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上述交易均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已于2013年4月20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以3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本公司六名董事孙日贵、孙勇、颜棠、吴明凤、傅培林、李中尉均为孚日控股的股东,故回避了本次表决。独立董事对以上关联交易发表了意见。此项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上述关联交易详情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 | |
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孚日控股 | 2100 | 843.16 | 0.87%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孚日电机 | 1000 | 640.49 | 31.34%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高源化工 | 200 | 161.44 | 0.98% |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2013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向孚日控股及其子公司销售电力蒸汽合计253.91万元;
接受孚日电机提供的维修服务为105.73万元;
向高源化工采购的原材料金额为31.53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介绍
1、孚日控股
公司全称:山东孚日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高密市醴泉工业园内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孙日贵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产进行投资;物业管理。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之控股股东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2年12月31日,孚日控股资产总额117,477万元,负债总额41,665万元,净资产75,811万元,2012年度净利润309万元。
2、孚日电机
公司全称:山东孚日电机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高密市朝阳大街东首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宝坤
经营范围:生产电动机、发电机、柴油发电机组、水泵、机械加工设备及纺织配件、电焊机、变压器、配电盘、电子元件。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2年12月31日,孚日电机资产总额45,258万元,负债总额19,212万元,净资产26,046万元,201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2,322万元,净利润4,393万元。
3、高源化工
公司全称:山东高密高源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高密市家纺路北首587号
注册资本:1,676.79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云胜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硫酸氢钠、亚氯酸钠、货物进出口业务。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2年12月31日,高源化工资产总额3,499万元,负债总额2,078万元,净资产1,420万元,201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6,976万元,净利润-134万元。
(二)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结合关联人的主要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关联人及其主要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应收款项形成坏账。
(三)与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将上述第一部分中涉及的与受同一关联人控制的关联方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予以汇总,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为3300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万仁热电对外销售电力、蒸汽的定价原则是参考市场的平均价格,为双方可接受的公允价格。万仁热电与购买方按每月实际使用数量进行结算,由购买方每月按照实际结算金额付款。
孚日电机为本公司提供维修服务,所收取的维修费定价原则参考市场价格。孚日电机与接受维修方按每月实际提供的维修服务情况进行结算,由接受维修方每月按照实际结算金额付款。
高源化工与本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均参考市场价格,为双方均可接受的公允价格。双方根据实际交易量进行结算付款。
2、协议签署情况
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关联交易各方于2013年4月20日就上述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分别签订了协议,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消化万仁热电公司剩余的生产能力,本公司同意万仁热电向孚日控股的子公司销售部分剩余电力、蒸汽。此项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参考,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并将直接增加万仁热电的利润,增加本公司的收益。
孚日电机所处地理位置优越,毗邻本公司,能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快捷和专业的维修服务。维修费以市场价格为参考,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因孚日电机为本公司提供维修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占公司成本费用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影响。
高源化工与本公司之间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由于高源化工毗邻本公司,极大程度地降低了运输成本,且产品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因高源化工与本公司之间的交易额较小,占公司收入成本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必要性,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将持续进行。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盛杰民、林存吉、王贡勇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实施了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与关联方拟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供电供汽协议》、《原材料买卖协议》、《维修服务协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19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12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本公司将于2013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2年年度报告说明。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孙日贵先生、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吴明凤女士、独立董事林存吉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20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4月2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5月17日(星期五)上午9点,会期半天
3、会议地点: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多功能厅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二○一二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二○一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2年度财务报告》;
5、《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13年5月16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13年5月14日至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高密市孚日街1号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1500)
五、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明凤、彭仕强
电话:0536-2308043
传真:0536-2315895
地址:山东省高密市孚日街1号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1500)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结果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议案一 | 二○一二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议案二 | 二○一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议案三 | 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议案四 | 2012年度财务报告 | |||
议案五 | 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议案六 |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
议案七 | 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回 执
截至2013年5月13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