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黄顺福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刘好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姜雪梅 |
公司负责人黄顺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姜雪梅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5,777,416,000.75 | 15,702,538,063.89 | 0.4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8,719,598,135.14 | 8,499,524,839.87 | 2.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4.42 | 4.31 | 2.55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06,876,913.48 | 69.50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049 | 69.50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20,194,936.06 | 220,194,936.06 | 1,723.5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16 | 0.1116 | 1,729.8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17 | 0.1117 | 1,831.1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16 | 0.1116 | 1,729.8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6 | 2.56 | 增加2.4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6 | 2.56 | 增加2.4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404.6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0,000 |
所得税影响额 | 22,500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554.77 |
合计 | -71,650.17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62,106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87,397,021 | 人民币普通股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 | 51,7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北京大地远通(集团)有限公司 | 29,451,922 | 人民币普通股 |
北京远通鑫海商贸有限公司 | 28,025,09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银国际-中行-法国爱德蒙得洛希尔银行 | 23,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峨眉铁合金综合服务开发公司 | 19,830,51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主题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17,988,199 | 人民币普通股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 16,247,208 | 人民币普通股 |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4,716,520 | 人民币普通股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 10,516,470 | 人民币普通股 |
注:经核实,北京大地远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远通鑫海商贸有限公司的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08,877,013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5.52%。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主要变动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应收票据 | 19,910,000.00 | 82,639,522.06 | -62,729,522.06 | -75.9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87,000,000.00 | 537,000,000.00 | -150,000,000.00 | -27.93 |
实收资本 | 1,972,669,161.00 | 1,972,668,615.00 | 546.00 |
变动说明:
1)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余额下降75.91%,主要是田湾河公司和嘉阳电力公司到期票据兑付减少应收票据所致。
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余额下降27.93%,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偿还了到期长期贷款所致。
3)实收资本: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546股,是本报告期可转债转股增加所致。
(2)利润表主要变动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营业外收入 | 1,304,172.24 | 1,304,172.24 | 不适用 | |
投资收益 | 182,464,844.15 | -52,101,513.79 | 234,566,357.94 | 不适用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20,194,936.06 | 12,074,926.05 | 208,120,010.01 | 1,723.57 |
变动说明:
1)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报告期控股子公司嘉阳电力公司收到税收返增加所致。
2)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大幅度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参股48%股份的雅砻江公司与上年同期比,新增发电机组的陆续建成投运,致使该公司发电量、发电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大幅度增加,从而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所致。
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大幅度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大幅度增长所致。
(3)现金流量表主要变动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6,876,913.48 | 122,053,490.42 | 84,823,423.06 | 69.5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881,358.16 | -30,574,176.07 | 19,692,817.91 | 64.4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6,071,282.99 | 1,668,446,357.62 | -1,924,517,640.61 | -115.35 |
变动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原因: 主要是田湾河公司和嘉阳电力公司本报告期收到的电费款以及应收票据到期兑付增加现金流入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年同期增加的原因: 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各工程建设项目投入资金与上年同期比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度下降,主要是去年同期公司实施完成了公开增发股份1.63亿股,募集资金净额到位19.11亿元。
(4)、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及参股企业经营情况:
公司名称 | 产量(亿度、万芯公里) | 销售收入(万元) | 净利润 (万元)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 | |
田湾河公司 | 6.4855 | 6.1864 | 4.83 | 20,988.80 | 21,525.26 | -2.49 | 8,133.70 | 8,484.20 | -4.13 |
嘉阳电力 | 2.3045 | 2.1092 | 9.26 | 7,687.44 | 6,077.70 | 26.49 | 97.73 | 745.51 | -86.89 |
交大光芒 | 1,857.74 | 1,924.93 | -3.49 | 275.83 | 318.46 | -13.39 | |||
天彭电力 | 0.1196 | 0.1418 | -15.66 | 381.91 | 610.25 | -37.42 | -20.56 | 150.86 | -113.63 |
长飞四川 | 61 | 61 | - | 4,277.03 | 6,260.36 | -31.68 | 52.07 | 14.94 | 248.53 |
新光硅业 | 停产 | 停产 | 79.71 | 77.13 | 3.35 | -1,273.52 | -1,165.92 | 不适用 | |
雅砻江公司 | 53.00 | 16.34 | 224.36 | 148,566.60 | 47,251.60 | 214.42 | 38,992.44 | -9928.98 | 不适用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川投集团在2010年9月承诺:在川投能源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三年内,启动把其他符合资产注入条件的资产(包括多晶硅业务资产和发电业务资产)注入川投能源的工作,逐步解决与川投能源的同业竞争。
2010年公司发行21亿元可转债时,按中国证监会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要求,控股股东川投集团做出了"在川投能源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一年内,启动将目前具备盈利能力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省电力开发公司注入川投能源的工作"的公开承诺。
承诺履行情况:在2012年3月26日召开的公司8届10次董事会上,公司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收购四川省电力开发公司工作的提案报告》。会后,公司启动了收购电力公司的工作,成立了由川投集团和川投能源共同组成的工作小组,按照国有资产转让和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四川省电力开发公司改制方案已于2013年1月17日获得省国资委批复,并于2013年3月2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公司将全力以赴,尽快拟定股权转让方案,在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后实施。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预计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比较将有较大幅度的变化,主要原因系公司参股48%股份的雅砻江公司由于新增机组的投运,致使该公司发电量、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同比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公司的投资收益也将会有较大幅度的提升。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应满足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标准。
公司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037.02万元。为积极响应证监会和上交所的号召,积极回报股东,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2012年度派发股利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 股派现金 0.625元(含税),按照2012年12月31日末股本测算,分配现金约为12,311.11万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由于在分红实施前可能存在可转债转股情况,每股分红数不变的情况下,实际分配总数将略高于12,311.11万元)。
按照公司2012年末股本数测算,本次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201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大于30%。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顺福
2013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3-018号
转债代码:110016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2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一、关于对2013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议的提案报告:
表决结果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13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二、关于向川投集团进行叁亿元银行委托贷款融资的提案报告:
表决结果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提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顺福先生、赵德胜先生、伍康定先生、李文志先生回避了表决。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继续向川投集团申请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的银行委托贷款额度,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具体贷款时间、金额、利率和期限等将由双方根据融资环境、视资金需求商议确定。
川投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项交易将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经初步测算该委托贷款预计每年支付的利息金额尚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上述关联交易不须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将在交易实际发生时适时披露有关贷款金额及支付利息等实际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在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于向川投集团进行叁亿元银行委托贷款融资的提案报告》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继续向川投集团申请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的银行委托贷款额度,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具体贷款时间、金额、利率和期限等将由双方根据融资环境、视资金需求商议确定。该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扩大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是必要的,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真实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发展的积极支持与帮助,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实施。
上述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议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3-019号
转债代码:110016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七次监事会通知于2013年4月1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监事。会议于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一、关于对2013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在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公司治理以及董事会和监事会主要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对向川投集团进行叁亿元银行委托贷款融资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关联交易是建立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是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大力支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