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易食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5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田力维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亲自出席7人,委托他人出席0人,缺席0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2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2年度报告摘要详见www.cninfo.com.cn 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13-016)。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报告详见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www.cninfo.com.cn。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2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892.6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61.47万元,少数股东损益1631.23万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33450.13万元。鉴于公司以前年度亏损严重,为了保障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发展,公司201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2年实现的净利润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www.cninfo.com.cn今日公告。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代理人,在综合授信总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的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期限自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子公司确定互保额度的议案》(详见www.cninfo.com.cn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13-017);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独立董事津贴6万元/年,并同意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www.cninfo.com.cn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13-018)。
特此公告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易食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7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子公司确定互保额度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概述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食股份”)为共享金融机构授信资源,提高决策效率,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请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控股子公司2013年的互保额度。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子公司确定互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提请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控股子公司2013年的互保额度为4亿元(本互保额度包括现有互保、原有互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互保),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互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此次互保授权期限自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法定代表人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万元) | 控股比例(%) |
北京新华空港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 北京 | 雍大勇 | 航空配餐 | 12,000.00 | 100 |
武汉易食铁路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武汉 | 刘志强 | 铁路配餐 | 2,000.00 | 100 |
宜昌三峡机场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 宜昌 | 王声标 | 航空配餐 | 220.00 | 100 |
海南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 海口 | 刘志强 | 航空配餐 | 5,000.00 | 51 |
三亚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 三亚 | 刘志强 | 航空配餐 | 2,000.00 | 49 |
甘肃海航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 兰州 | 刘志强 | 航空配餐 | 1,800.00 | 51 |
新疆海航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 新疆 | 刘志强 | 航空配餐 | 2,400.00 | 51 |
陕西辰济药业有限公司 | 宝鸡 | 张玉阁 | 中成药制造 | 800.73 | 66 |
天津易食航空配餐食品有限公司 | 天津 | 刘志强 | 航空配餐 | 1,500.00 | 100 |
三、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各控股子公司互保的额度为4亿元,其中公司向北京新华空港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6亿元、武汉易食铁路餐饮服务有限公司0.5亿元,宜昌三峡航空食品有限公司0.05亿元、海南航空食品有限公司0.5亿元、三亚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0.3亿元、甘肃海航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0.2亿元、新疆海航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0.25亿元、陕西辰济药业有限公司0.2亿元、天津易食航空配餐食品有限公司0.4亿元。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上述控股子公司、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12年度,易食股份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16400万元,控股子公司未对易食股份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其他方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董事会相关意见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确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有利于充分利用及优化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解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需求,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促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健康发展,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进行互保的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各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决策各控股子公司的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能够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的变化情况,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要求,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公司向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同时,需要求提供反担保,公司向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海南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三亚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甘肃海航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新疆海航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陕西辰济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时,需要求其他少数权益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互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均符合担保的相关规定,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互保有助于促进公司筹措资金和资金良性循环,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易食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8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二○一二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 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13年5月14日上午10:00时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进行,现将有关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㈠召开时间:2013年5月14日(星期二)10:00时,会期半天
㈡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㈢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㈣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㈠《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㈡《201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㈢《201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㈣《2012年利润分配预案》;
㈤《关于聘请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㈥《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㈦《关于与控股子公司确定互保额度的议案》;
㈧《关于第七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3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15:00 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四、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㈠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㈡登记时间:2013年5月10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7:00
㈢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海航实业大厦16层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㈣联系电话:010-85072305 传真:010-85072303
五、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具有表决权[ ]/无表决权[ ]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议 案 名 称 | 表决意见 |
《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201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201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2012年利润分配预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关于聘请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关于与控股子公司确定互保额度的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关于第七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如本人未对上述审议事项作出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法人):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签发日期: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易食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9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3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长庆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亲自出席3人,缺席0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www.cninfo.com.cn 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13-016)。
2、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①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事项等进行了监督,公司董事会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权限合法地行使职权,依法运作,建立完善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②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经监事会对2012年度财务报告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2012年财务报告及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募集资金延续到本报告期使用的情形。
④出售、收购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与资产收购、出售、股权转让相关的关联交易。
⑤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经公司董事会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同意作出决议,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均事前认可,并在审议关联交易的董事会上发表独立意见,上述董事会决议及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已依法予以公告。公司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没有侵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⑥审计报告的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监事会同意将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利润分配预案》;
2012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892.6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61.47万元,少数股东损益1631.23万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33450.13万元。鉴于公司以前年度亏损严重,为了保障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拓展,公司201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2 年实现的净利润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此预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切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201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www.cninfo.com.cn今日公告。
特此公告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