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 告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文具 公告编号:2013-012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会议于2013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钦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详情请见2013年4月24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公司独立董事胡泽禹先生、万健坚先生、韩文君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三名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详细内容请见2013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6,351.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65%;实现营业利润8,120.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07.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659.64万元,同比增长22.61%。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071,585.43元,以母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81,508,109.12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8,150,810.9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91,362,431.85元后,2012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45,550,730.16元。
鉴于公司2012年度盈利状况良好,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并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拟以2012年末总股本383,849,9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7,676,999.96元。
以上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3-014)同时刊登于2013 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
6、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于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有效。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继续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就本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国富浩华”)就该报告出具了《关于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本专项报告及相关核查意见、国富浩华了出具的鉴证报告详情请见2013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3-016。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国富浩华”)对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对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本专项报告、国富浩华出具的鉴证报告及国信证券发表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专项报告同时刊登于2013 年4月24 日的《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公告编号:2013-015。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一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独立意见请见2013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201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从工作能力、履职情况和2012年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等几方面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核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2年薪酬如下:
姓 名 | 职务 | 2012年薪酬 |
陈钦奇 | 总经理 | 60.6万 |
陈钦发 | 副总经理 | 47.6万 |
李 丽 |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 51.18万 |
沈焰雷 |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35.99万 |
公司董事陈钦奇、陈钦发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确认2012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一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独立意见请见2013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并通过了《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3年第一度度报告全文》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第一度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3-018)同时刊登于2013 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
以上第二、三、四、五、七、八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日期将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盖有公司公章的董事会决议原件;
2、《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签字原件;
3、《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签字原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文具 公告编号:2013-013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3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飞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63,512,749.62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0%,实现营业利润 81,201,511.15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071,585.43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6,596,404.15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2.6%。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071,585.43元,以母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81,508,109.12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8,150,810.9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91,362,431.85元后,2012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45,550,730.16元。
鉴于公司2012年度盈利状况良好,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并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拟以2012年末总股本383,849,9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7,676,999.96元。
监事会认为:以上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3-014)同时刊登于2013 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编制并经董事会审核通过的《关于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审核,认为《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关于《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专项报告详情请见2013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3-016。
6、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的监督,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专项报告详情请见2013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3-015。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的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了《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3年第一度度报告全文》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第一度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3-018)同时刊登于2013 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盖有公司公章的监事会决议原件;
2、《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签字原件;
3、《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文具 公告编号:2013-015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965号文核准,公司于2009年10月15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2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20.0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24,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5,2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08,800,000.00元,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2,343,068.40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456,931.6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09年10月15日全部到位,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深鹏所验字[2009]142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以前年度 已投入 | 本年使用金额 | 累计财务费用 | 累计利息 收入净额 | 年末余额 | ||
置换先期投入 项目金额 | 直接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 | 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 | ||||
16,442.47 | 32,413.52 | 5,500.00 | 2.02 | 2,705.17 | 7,992.86 |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经2008年2月18日经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经2011年1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福虹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科苑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高新技术园支行、招商银行深圳翠竹支行分别设立了4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分别于2009年11月、2011年2月、2011年5月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下转A5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