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3-014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虞兔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芳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章荣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2013年1-3月 | 2012年1-3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406,195,135.83 | 2,113,328,618.78 | 13.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1,087,410.70 | 30,454,716.58 | -30.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5,967,393.16 | 27,472,065.36 | -41.8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9,730,530.06 | 368,883,927.35 | -105.3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13 | -30.7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13 | -30.7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75% | 1.08% | -0.33% |
2013年3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209,511,302.73 | 4,316,434,487.92 | -2.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831,034,272.29 | 2,809,985,776.38 | 0.7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428,734.3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397,955.68 | |
所得税影响额 | 1,706,672.51 | |
合计 | 5,120,017.54 | --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23,855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9.96% | 71,896,736 | 71,896,736 | ||
永盛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9.18% | 70,025,035 | 70,025,035 | ||
日月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73% | 11,349,923 | 11,349,923 | ||
绍兴县携行贸易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89% | 6,944,715 | 6,944,715 | ||
绍兴县鑫富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36% | 5,674,966 | 5,674,966 | ||
濮文 | 境内自然人 | 1.4% | 3,367,560 | |||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其他 | 1.1% | 2,634,083 | |||
林星兰 | 境内自然人 | 0.39% | 945,757 | |||
绍兴县博时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9% | 924,966 | |||
绍兴县永丰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3% | 799,976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濮文 | 3,367,56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67,560 | |||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2,634,083 | 人民币普通股 | 2,634,083 | |||
林星兰 | 945,757 | 人民币普通股 | 945,757 | |||
绍兴县博时投资有限公司 | 924,966 | 人民币普通股 | 924,966 | |||
绍兴县永丰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799,976 | 人民币普通股 | 799,976 | |||
周建勤 | 780,165 | 人民币普通股 | 780,165 | |||
楼柯英 | 681,871 | 人民币普通股 | 681,871 | |||
叶玉莲 | 516,246 | 人民币普通股 | 516,246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450,394 | 人民币普通股 | 450,394 | |||
刘姚 | 357,104 | 人民币普通股 | 357,104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永盛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日月控股有限公司、绍兴县携行贸易有限公司均为实际控制人虞阿五、虞兔良控制的一致行动人。绍兴县鑫富投资有限公司为受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企业。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预付账款比年初减少43.71%,主要是由于支付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增值税金减少所致;
2、应收利息比年初减少62.76%,主要是由于定期存单存款金额减少所致;
3、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增长57.33%,主要是支付保证金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减少80.16%,主要是由于待抵扣增值税额减少所致;
5、递延所得税资产增长198.91%,主要是由于本期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6、应付账款比年初减少58.99%,主要是支付了上期货款所致;
7、预收账款比年初减少70.50%,主要是由于年初预收的账款本期实现销售导致;
8、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减少了79.09%,主要是支付了上年年终奖所致;
9、应交税费比年初减少了63.37%,主要是支付了上年的企业所得税所致;
10、应付利息比年初减少了85.86%,主要是支付了2012年的公司债利息所致;
11、销售费用比去年同期增长33.23%,主要是规模扩大以及专卖店增加后费用增加所致;
12、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增长93.64%,主要是发行公司债利息增加所致;
1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比去年同期增加131.04%,主要系公司租赁黄金实物,期末尚未到期归还的租入黄金价格下降增加所致;
14、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123%,主要是由于子公司收到增值税退税款所致;
15、资产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增长786.91%,主要是本期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16、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减少75.74%,主要系公司租赁黄金实物,归还时金价较借入时下降幅度比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比去年同期减少105.35%,主要是由于2013年春季订货会相对延后,2012年部分备货销售时间不在同一年所致;
18、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长100%,主要系公司从事T+D取得投资收益所致;
19、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增长516.62%,主要是支付公司债利息所致。
二、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日月集团、永盛国际、日月控股、携行贸易、鑫富投资 |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日月集团和其他股东永盛国际、日月控股、携行贸易、鑫富投资分别出具承诺函,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0年06月10日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报告期内,上述承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 |
虞阿五、虞兔良 |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虞阿五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日月集团、永盛国际、日月控股的股权,也不由日月集团、永盛国际、日月控股回购该部分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虞兔良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日月集团、永盛国际、日月控股、携行贸易的股权,也不由日月集团、永盛国际、日月控股、携行贸易回购该部分股权。 | 2010年06月10日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报告期内,上述承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 | |
虞阿五、虞兔良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1)实际控制人有关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虞阿五、虞兔良父子分别做出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有关承诺如下:①明牌实业不增加对北京菜百的持股比例,本人不参与北京菜百的实际经营,本人和明牌实业也不委派他人参与北京菜百的实际经营;②本人将不会参与任何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将不会进行其他可能对股份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③本人将不以任何形式,也不设立任何独资或拥有控制权的企业或组织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的经营业务;④本人将不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股份公司的商业机会,将不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股份公司同类的业务。 | 实际控制公司期间 | 报告期内,上述承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 | ||
日月集团 | 控股股东有关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日月集团做出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声明和承诺》,有关承诺如下:①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将不会参与任何与股份公司目前或未来从事的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会进行其他可能对股份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②若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的经营活动在将来与股份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或与股份公司利益发生冲突,本公司将促使将该公司的股权、资产或业务向股份公司或第三方出售;③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与股份公司均需扩展经营业务而可能发生同业竞争时,股份公司享有优先选择权;④本公司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利用自身特殊地位谋取非正常的额外利益。 | 2010年06月10日 | 控股公司期间 | 报告期内,上述承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日月集团、永盛国际、日月控股、携行贸易、鑫富投资 | 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 | 2012年07月12日 | 2012.7.12-2013.4.11 | 报告期内,上述承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是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控制/控股公司期间 | ||||
解决方式 | 1、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虞阿五、虞兔良父子分别做出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2、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日月集团做出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声明和承诺》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报告期内,上述承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 |
三、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39.91% | 至 | -12.02%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2,800 | 至 | 4,100 |
2012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 4,660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黄金价格大幅下跌对公司存货的销售价格产生不利影响,影响公司赢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