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姓名 | 王日文 |
公司总经理姓名 | 黄源红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经海林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姚 康 |
公司董事长王日文先生、 总经理黄源红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经海林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姚康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8,899,008,174.24 | 8,674,399,009.34 | 2.59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2,355,407,242.04 | 2,406,262,733.48 | -2.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71 | 3.79 | -2.11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41,370,055.73 | 17.5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6948 | 17.52 | |
项目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0,855,491.44 | -50,855,491.44 | -47.1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01 | -0.0801 | -47.2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77 | -0.0977 | 24.5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01 | -0.0801 | -47.2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4 | -2.14 | 减少0.6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61 | -2.61 | 增加0.9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2,748.2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515,770.00 | 主要系本期收到南京江宁开发区管委会拨付的1000万元发展奖励基金等。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2,557.50 | |
所得税影响额 | -324,119.5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22,259.37 | |
合计 | 11,179,200.39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6,522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国家电力公司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 | 324,522,05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13,046,439 | 人民币普通股 |
湖南湘投金天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2,2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 | 1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8,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7,945,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江苏开元股份有限公司 | 7,866,264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志均 | 1,887,989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丽云 | 1,762,520 | 人民币普通股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1,284,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末金额 | 年初余额 | 变动幅度 | 变动率(%) | 变动说明 |
应收票据 | 67,470,997.60 | 36,452,795.40 | 31,018,202.20 | 85.09 | 说明:1 |
开发支出 | 125,155,064.43 | 94,881,697.52 | 30,273,366.91 | 31.91 | 说明:2 |
预收账款 | 299,488,822.35 | 219,934,617.42 | 79,554,204.93 | 36.17 | 说明:3 |
应交税费 | 3,543,309.94 | 70,190,974.87 | -66,647,664.93 | -94.95 | 说明:4 |
说明:1、主要系本期回款收到商业汇票较多所致。
2、主要系公司本期研发投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所致。
3、主要系本期公司持续加大货款回收力度,收到的预收款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所致。
4、主要系本期缴纳了上期末计提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所致。
(2)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幅度 | 变动率(%) | 变动说明 |
投资收益 | -3,559,070.76 | -1,830,828.88 | -1,728,241.88 | -94.40 | 说明:1 |
营业利润 | -77,376,357.85 | -111,463,346.93 | 34,086,989.08 | 30.58 | 说明:2 |
营业外收入 | 24,328,835.65 | 79,545,493.51 | -55,216,657.86 | -69.42 | 说明:3 |
利润总额 | -53,443,177.28 | -32,105,646.14 | -21,337,531.14 | -66.46 | 说明:4 |
所得税费用 | 4,491,354.15 | 9,487,161.91 | -4,995,807.76 | -52.66 | 说明: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0,855,491.44 | -34,559,873.49 | -16,295,617.95 | -47.15 | 说明:6 |
说明:1、主要系本期权益法核算单位较上年同期亏损有所增加所致。
2、主要系本期销售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上升及本期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导致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上升所致。
3、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等款项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所致。
4、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等款项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所致。
5、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等款项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所致。
6、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等款项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幅度 | 变动率(%) | 变动说明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2,307,601.27 | 18,676,601.26 | -6,368,999.99 | -34.1 | 说明:1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50,237,744.44 | 176,855,355.63 | 73,382,388.81 | 41.49 | 说明:2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6,374,606.61 | 211,402,769.72 | -115,028,163.11 | -54.41 | 说明:3 |
说明:1、主要系本期收到的增值税返还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所致。
2、主要系本期支付的职工薪酬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所致。
3、主要系上年同期缴纳转让股权形成应交所得税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事项
201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2011年5月9日,公司召开了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上议案。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1年4月23日、2011年5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并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根据《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注册短期融资券。因此,该方案有效期自2011年5月9日至2013年5月8日止。
鉴于上述方案有效期即将届满,2013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新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该事项将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公告刊登在2013年4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并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关于公司重大合同尚未实施的说明
2011年7月2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签署重大合同项目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华冉建设集团全资子公司——新疆华冉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了《新疆华冉东方哈密东南部200MW风电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项目总承包价格为人民币17.6亿元。合同施工期限为2011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
由于该项目仍处于前期准备阶段,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尚未实施。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改承诺
国家电力公司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以下简称:南自总厂)承诺的限售条件:所持国电南自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票的数量占国电南自总股本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总股本的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总股本的百分之十。南自总厂严格履行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的上述承诺。
南自总厂特别承诺如下:为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以后,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提出规范性意见后十二个月内,南自总厂支持国电南自制订并实施股权激励制度。在国电南自股权激励制度的制订、审批、表决过程中,南自总厂将利用其控股股东地位,推动公司董事会研究、制订适合公司具体情况的股权激励制度,积极争取有权部门的批准,并在股东大会表决中对此议案投赞成票。目前,公司尚在参照国资委及有权部门的相关规定探讨、研究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方案。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3年3月26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分配预案如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母公司2012年度净利润为246,732,774.97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4,673,277.50元。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精神,公司已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并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公司实施货币化分房制度后,本年度需发放"无房老职工"和"住房未达标老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共计195,117.59元。
母公司2012年度净利润扣除提取盈余公积、一次性住房补贴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38,520,727.94元,扣除本年度发放2012年股东现金红利63,524,643.40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96,860,464.42元。
董事会建议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635,246,43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63,524,643.4元。
该预案将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日文
2013年4月22日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