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寿清现身或为“过桥”角色
⊙记者 吴正懿 ○见习编辑 华笑丛
1500万股浩物股份还未“捂热”,投资达人张寿清已快速清仓。浩物股份昨日公告,4月16日至22日,张寿清将司法过户获得的1500万股股票悉数抛售,短短10余天斩获约57%的回报率。值得注意的是,在浩物股份纷繁的股权转让背后,隐藏着利益输送的嫌疑,并可能存在避税的动机。
张寿清持股11天转手获利57%
浩物股份昨日披露,公司接到股东张寿清通知,截至4月22日,张寿清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所持的1151.98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同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348.0166万股,占总股本的0.95%。
张寿清本次清仓集中在两天之内完成。4月16日,张寿清“小试牛刀”,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出售1万股股份;4月22日,其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出售347.0166万股股票,成交均价5.87元/股,同时借道大宗交易抛售1151.9834万股股票,成交均价6元/股。据计算,张寿清本次累计套现约8954万元,至此不再持有浩物股份的股票。
上述股份由沈阳北泰以每股3.81元的价格过户至张寿清名下,据披露,划转时间是4月11日。
从时间上看,张寿清在受让上述股权5天之后便开始减持股票,22日便全身而退,整个过程仅耗时11天。恰在此期间,*ST浩物于4月19日摘帽变更为浩物股份,当日股价涨停。掐指算来,短短10余天,张寿清收获了57%的投资回报。
然而,细细剖析,张寿清的这笔交易颇多蹊跷。其一,上述司法诉讼于2005年已告结案,为何时隔8年才执行,且转给了第三方张寿清?其二,3.81元/股的过户价格是如何确定的?其三,张寿清22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成交价6元/股,高出前一交易日收盘价(5.64元)约6%,这在大宗交易市场较为少见。
股权频繁倒腾价格“无厘头”
实际上,浩物股份此前还发生过股权司法划转事项。3月22日,公司披露,二股东邢彦所持的2080万股被法院判决过户至张东娟、夏宁、刘昕三位自然人名下,用于抵偿合计7945.6万元的借款,折合3.82元/股。
这笔司法划转同样值得推敲。事实上,本次司法划转时,邢彦所持的浩物股份股票处于流通状态,且当时股价约5.7元,其完全可以在二级市场减持后偿还债务。再回查借款协议,借款方张东娟等3人显然是冲着浩物股份的股权而去,不排除双方已提前达成“默契”,借助司法通道进行利益分割。
另一怪相是,浩物股份2月8日恢复上市当天,在大宗交易平台出现多笔交易,其中2824万股的成交均价都是2.68元/股;此外,分别以2.71元/股、2.80元/股和3.82元/股的价格,成交了151.96万股、570万股和380万股。而当日,公司股价盘中一度触及8元,收盘价为5.5元,这与大宗交易的成交价相差甚巨,卖方低价出售的行为显然不合逻辑。
业内人士分析,浩物股份股权频繁倒腾,除了存在利益输送嫌疑之外,另一种可能是股东借此避税。
根据相关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部分股东的规避之策是:在股价低位时转让股份,相应缴纳的所得税额较低;待股价攀涨时出售股票,就无需再重复缴纳所得税了。但也不排除张寿清在本次交易中只是“过桥”角色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