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研究·市场
  • A7: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8:艺术资产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37:信息披露
  • A138:信息披露
  • A139:信息披露
  • A140:信息披露
  • A141:信息披露
  • A142:信息披露
  • A143:信息披露
  • A144:信息披露
  •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13年4月24日   按日期查找
    A5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59版:信息披露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永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方丽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2013年1-3月2012年1-3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2,697,397,651.162,652,992,426.431.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8,216,679.8215,970,373.0814.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580,950.8912,679,306.85-79.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513,642,254.73-68,172,755.60-653.4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0.033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0.033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96%0.84%0.12%
     2013年3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6,928,131,686.055,971,505,105.7116.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907,190,724.291,888,803,415.240.9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25,80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531,480.00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15,324,755.5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7,283.62 
    所得税影响额5,247,329.3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56,260.91 
    合计15,635,728.93--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41,44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8.58%184,549,760184,549,760  
    李永东境内自然人1.18%5,640,0004,230,000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国有法人1.18%5,630,3560  
    黄勇境内自然人0.74%3,560,0002,970,000  
    唐桂生境内自然人0.7%3,360,0002,520,000  
    程书泉境内自然人0.7%3,360,0002,970,000  
    魏翔境内自然人0.64%3,084,7993,000,000  
    王传友境内自然人0.51%2,452,0001,839,000  
    李锐境内自然人0.49%2,352,0001,764,000  
    朱金和境内自然人0.42%2,018,0001,513,5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5,630,356人民币普通股5,630,35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1,778,807人民币普通股1,778,807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517,440人民币普通股1,517,44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1,506,778人民币普通股1,506,778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1,506,004人民币普通股1,506,004
    李永东1,410,000人民币普通股1,410,000
    何志坚1,386,000人民币普通股1,386,00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1,323,947人民币普通股1,323,947
    黄继华1,300,000人民币普通股1,300,000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甬江六号1,270,000人民币普通股1,27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有限售条件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未知其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增长51.8%,主要原因是增加期货投资所致。

    (二)应收账款较年初增长32.6%,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稳步增长,应收款项增加所致。

    (三)应收利息较年初下降71.64%,主要原因是按期收回委托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四)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97.16%,主要原因是其他经营性应收往来款增加所致。

    (五)存货较年初增长33.79%,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稳步增长,库存商品储备增加所致。

    (六)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下降91.34%,主要原因是投资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七)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年初下降64.41%,主要原因是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和可抵扣的亏损减少所致。

    (八)应付账款较年初增长300.98%,主要原因是公司尚未支付的采购货款增加所致。

    (九)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下降62.05%,主要原因是支付职工薪酬所致。

    (十)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长51.67%,主要原因是公司应付款项增加所致。

    二、损益表项目

    (一)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224.46%,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稳步增长,增加流转税所致。

    (二)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4.81%,主要原因是随着销售规模的增长,相关运杂费和仓储费增加所致。

    (三)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14.0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方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业绩增长稳健。

    (四)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125.75%,主要原因是转回的减值准备减少所致。

    (五)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36.55%,主要原因是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六)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28.69%,主要原因是收到的政府补贴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653.44%,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稳步增长,支付采购货款和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53.5%,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回投资和投资收益增加,以及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投入资金减少所致。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82.85%,主要原因是公司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控股股东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实际控制人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李永东、程书泉、朱金和、孙红星、桂晓斌、黄勇、唐桂生、魏翔、王传友、李锐、邓顶亮、李振民、胡平等13名持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控股股东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2、实际控制人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通过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3、李永东、程书泉、朱金和、孙红星、桂晓斌、黄勇、唐桂生、魏翔、王传友、李锐、邓顶亮、李振民、胡平等13名持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2011年03月02日1、控股股东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实际控制人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李永东、程书泉、朱金和、孙红星、桂晓斌、黄勇、唐桂生、魏翔、王传友、李锐、邓顶亮、李振民、胡平等13名持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各项承诺均得到了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控股股东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避免与辉隆股份同业竞争和保护辉隆股份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控股股东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作出如下承诺:"对于辉隆股份正在经营的业务、产品,承诺方保证现在和将来不直接经营或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股份公司业务、产品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企业、业务和产品。承诺方也保证不利用其股东的地位损害股份公司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同时承诺方将促使承诺方全资拥有或其拥有50%股权以上或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2011年03月02日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各项承诺均得到了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承诺的解决期限
    解决方式
    承诺的履行情况上述各项承诺均得到了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10%20%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5,0696,758.66
    2012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5,632.22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公司按照既定的年度工作计划,以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深入开展“农业科技促进年”、“自主品牌推进年”活动,努力转变经营方式,优化经营结构,业绩发展态势稳健.但不排除未来受宏观经济形势和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业绩可能出现下滑。

    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股东或关联人名称占用时间发生原因期初数(万元)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万元)报告期偿还总金额(万元)期末数(万元)预计偿还方式预计偿还金额(万元)预计偿还时间(月份)
    合计0000--0--
    期末合计值占期末净资产的比例(%)0%

    六、证券投资情况

    证券品种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最初投资成本(元)期初持股数量(股)期初持股比例(%)期末持股数量(股)期末持股比例(%)期末账面值(元)报告期损益(元)会计核算科目股份来源
    合计0.000--0--0.000.00----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9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