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85版)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控股股东工商注册名称已由 “成都新筑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已就该事宜及时进行了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3年2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工商注册信息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03)。
2013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13年4月24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如下:
公司章程条款号 | 原条款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第十八条第一款 | (一)成都新筑投资有限公司以实物和无形资产出资2420万元,认购2420万股 | (一)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实物和无形资产出资2420万元,认购2420万股 |
第十九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280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本次增资14000万股,由资本公积金于2011年5月6日转增,其中成都新筑投资有限公司转增5377.2万股,其他A股股东转增8622.8万股。 | 公司股份总数为280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本次增资14000万股,由资本公积金于2011年5月6日转增,其中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增5377.2万股,其他A股股东转增8622.8万股。 |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能与关联方发生商品销售、劳务购售、资产租赁业务,预计2013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约780万元。
1、2013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公司2013年会发生关联交易780万元;
2、关联董事黄志明、冯克敏、汪省明回避表决;
3、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此项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人 | 关联交易类别 | 预计金额(万元) | 上年实际发生 |
发生金额(万元) | |||
四川新筑路业发展有限公司 | 劳务 | 100 | |
商品销售 | 50 | ||
房屋租赁 | 80 | 16.80 | |
成都市新筑混凝土有限公司 | 商品销售 | 550 | 70.08 |
合 计 | 780 | 86.88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四川新筑路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路业”)成立于2005年12月19日,注册资本8,000万元,实收资本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吕晶;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东三环二段龙潭工业园;经营范围: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技术服务与咨询。
成都市新筑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混凝土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20,注册资本3000万元,实收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吕晶;注册地址:新津县普兴镇兴物1路以南;经营范围:加工、生产、销售:商品混凝土;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品及木材);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混凝土公司系新筑路业全资子公司,新筑路业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新筑路业是一个有合格资质的企业,盈利能力突出,历年来均未发生向本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帐的情况。新筑路业离公司生产区距离较近,能够在同等条件下得到质量更好的产品或劳务,且服务有保证。截止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3058.62万元,净资产为19066.28万元,营业收入16556.17万元,净利润1500.13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混凝土公司为新筑路业的全资子公司,截止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712.58万元,净资产为2979.92万元,营业收入197.84万元,净利润-20.08万元(数据未经审计)。混凝土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销售商品:与上述关联方的销售商品交易属于本公司的日常业务活动,该等交易是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磋商后进行的,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符合本公司整体利益。同时,本公司的业务具有独立性,本公司产品销售均坚持多家配套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经营产生依赖影响。
2、租赁业务:公司向新筑路业出租房屋的价格,以公司所在区域厂房租赁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
3、接受劳务与提供劳务:公司向关联企业提供劳务、接受劳务的价格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磋商后确定,交易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符合本公司整体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审核意见:“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合理的,有利于公司发展,我们作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2013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请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制度,程序合法有效,上述关联交易没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我们对该项关联交易无异议。”
2、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预计的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进行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要,定价基础合理,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广发证券对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计划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证券代码:002480 公告编号:2013-01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2013年5月15日(星期三)上午9:30,会期半天。
5、出席对象:
(1)于2013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6、会议表决方式:现场书面表决方式。
7、会议地点: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2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听取)事项
1、审议《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审议《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需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进行)
9、审议《关于2013年为全资子公司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2013年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将部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专户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发放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3、独立董事林万祥、罗珉、马庭林向股东大会述职
以上内容详见2013年4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5月13日(周一) 9:30-11:30, 14:00-17:00
3、登记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新筑股份公司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后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二。
5、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四川新津工业园区新筑股份证券部;
2、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28-82550671;
3、会议联系人:周思伟
五、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及其他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15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 议 案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 | 《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5 | 《关于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6 | 《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7 |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9 | 《关于2013年为全资子公司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
10 | 《关于2013年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11 | 《关于将部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专户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12 | 《关于发放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票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名称(姓名) | |
地址 | |
有效证件及号码 | |
股东账号 | |
持股数量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件 | |
填写日期 |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71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09月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38.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0,000,000.00元,扣除应支付主承销商的承销和保荐费用后的余额为1,284,780,000.00元,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13日转入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73010154500007126银行账户。另扣除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77,969,67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所出具XYZH/2010CDA5002-06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1,277,969,670.00 |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 159,654,200.00 |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208,909,370.44 |
减: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归还银行借款 | 400,000,000.00 |
减: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217,969,670.00 |
减:手续费支出 | 6,512.41 |
加:利息收入 | 7,402,143.81 |
2011年12月31日净额 | 298,832,060.96 |
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所审核并出具《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独立董事及监事发表同意意见以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同意后,公司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5,965.42万元进行了置换。
2、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以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同意后,本公司拟将超募资金3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1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述决议,2010年度公司将1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5,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2011年度归还银行贷款15,000万元。
3、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以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同意后,公司拟将超募资金21,796.97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述决议,2010年度公司已将21,796.97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项目 | 金额 |
2011年12月31日净额 | 298,832,060.96 |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82,967,383.75 |
减:超募资金利息补充流动资金 | 2,892,475.91 |
减:手续费支出 | 7,488.46 |
加:利息收入 | 3,460,391.99 |
2012年12月31日净额 | 216,425,104.83 |
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利息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以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同意后,公司拟将超募资金利息人民币约288.08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由于公司实际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晚于公告时间,利息收入增加,所以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89.2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2010年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制度。本公司2010年度开设了5个募集资金专户,分别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顺江分理处、成都银行科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八支行、上海银行成都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会签制度,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至少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公司于2011年3月25日与建设银行成都第八支行、四川新筑精坯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坯锻造)、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精坯锻造在建设银行成都第八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51001488508051511754,该专户用于精坯锻造“设立子公司实施桥梁功能部件精密坯件制造基地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原建设银行成都第八支行募集资金账户51001488508059668888中的款项已全部转入该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2年12月 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 | 利息收入-手续费及其他 | 合计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顺江分理处 | 22-841601040004481 | 9,501,195.76 | 1,972,929.59 | 11,474,125.35 |
成都银行科技支行 | 18042010216058100019 | 87,307,093.50 | 2,592,078.35 | 89,899,171.85 |
上海银行成都分行 | 201102013-03001386807 | 45,956,375.84 | 1,748,077.97 | 47,704,453.81 |
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八支行 | 51001488508051511754 | 65,704,380.71 | 1,690,807.36 | 67,395,188.07 |
合计 | 208,469,045.81 | 8,003,893.27 | 216,472,939.08 |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16,472,939.08元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216,425,104.83元差异47,834.25元,系2011年精坯锻造开设募集资金专户时存入的自有资金余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27,796.9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296.7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6,950.0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止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桥梁建筑抗震型功能部件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39,500.00 | 39,500.00 | 29,080.00 | 5,704.09 | 29,819.16 | 102.54% | 2013年 | 营业收入29,680.12 | 部分达到 | 否 | |||
研发试验检验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8,500.00 | 8,500.00 | 8,500.00 | 1,257.61 | 3,904.37 | 45.93% | 2012年 | 不适用 | 否 | ||||
桥梁功能部件精密坯件制造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18,000.00 | 18,000.00 | 16,000.00 | 1,335.04 | 11,429.56 | 71.43% | 2013年 | 营业收入3,270.96 | 部分达到 | 是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6,000.00 | 66,000.00 | 53,580.00 | 8,296.74 | 45,153.09 | 84.27%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 | 否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1.796.97 | 31.796.97 | 31.796.97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61,796.97 | 61,796.97 | 61,796.97 | |||||||||||
合计 | 127,796.97 | 127,796.97 | 8,296.74 | 106,950.0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桥梁建筑抗震型功能部件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本年实现销售收入29,680.12万元,实现全额投入后预计效益总额的38.56%,主要系本年受国家高铁宏观政策调整影响,部分项目推迟供货导致销售收入下滑所致。 | |||||||||||||
(2)研发试验检验中心技术改造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主要系该项目所需部分实验设备制造周期较长,目前部份设备处于订购生产过程,部分设备处于调试阶段。 | ||||||||||||||
(3)桥梁功能部件精密坯件制造基地技术改造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及预计收益(年销售收入48,125万元),因行业环境、产品市场需求变化,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定终止该项目;另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拟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待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除“桥梁功能部件精密坯件制造基地技术改造项目”因行业环境、产品市场需求变化,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决定终止该项目外,其他项目本年度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1)经公司2010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以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同意后,本公司将超募资金30,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1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述决议,2010年度公司将1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5,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2011年度归还银行贷款15,000万元。 | |||||||||||||
(2)经公司2010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以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同意后,公司拟将超募资金21,796.97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述决议,2010年度公司已将21,796.97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
(3)经公司2012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利息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以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同意后,公司拟将超募资金利息288.08万元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由于公司实际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晚于公告时间,利息收入增加,所以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89.25万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5,965.42万元,在募集资金到账后,经公司2010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所审核并出具《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独立董事及监事发表同意意见以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同意后,公司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5,965.42万元进行了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拟将桥梁建筑抗震型功能部件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和桥梁功能部件精密坯件制造基地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余额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待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研发试验检验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上海银行成都分行。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