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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3-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长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振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2013年1-3月2012年1-3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08,323,939.11101,486,658.956.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111,464.098,309,975.179.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9,082,195.218,270,826.989.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7,997,945.9811,396,466.10-257.9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960.12-2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960.12-2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9%3.88%-2.69%
     2013年3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537,215,494.491,211,313,916.652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765,304,523.53756,193,059.441.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9,025.18 
    所得税影响额9,756.30 
    合计29,268.88--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5,611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刘长杰境内自然人31.05%29,300,59929,300,599  
    刘长汉境内自然人8.03%7,577,0887,577,088  
    韩振祥境内自然人3.02%2,848,9852,848,985  
    徐玉清境内自然人2.7%2,545,9012,545,901  
    王晓军境内自然人2.57%2,424,6682,424,668  
    赵玉珊境内自然人2.36%2,227,6642,227,664  
    张宇境内自然人2.2%2,076,1222,076,122  
    信继国境内自然人2.2%2,076,1222,076,122  
    中国工商银行-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99%1,877,1820  
    李久成境内自然人1.86%1,757,8841,757,884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中国工商银行-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877,182人民币普通股1,877,182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08,583人民币普通股1,508,583
    齐志艳926,758人民币普通股926,75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680,000人民币普通股680,000
    范晓晨650,000人民币普通股650,00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487,963人民币普通股487,963
    中国银行-华泰柏瑞盛世中国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66,227人民币普通股266,227
    中国建设银行-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50,000人民币普通股250,000
    张琳235,500人民币普通股235,50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229,070人民币普通股229,07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长50.30%,主要系预收账款、银行借款增加,使货币资金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较年初增长55.13%,主要系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预付设备和工程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1.69倍,主要系本期投标增多,支付的投标保证金所致。

    4.工程物资较年初增长3.31倍,主要系购买工程建设所使用的材料所致。

    5.短期借款较年初增长54.64%,主要系为完成合同订单需求,公司增加流动资金购买原材料所致。

    6.应交税费较年初增长1.92倍,主要系计提一季度所得税所致。

    7.长期借款较年初增长9.37倍,主要系为保障大订单的供货,生产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增加固定资产贷款所致。

    8.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降低39.71%,主要系本期原材料及设备的大量采购使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增加,导致相应流转税减少所致。

    9.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44.01%,主要系本期中介机构服务费及无形资产-土地使用费的摊销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下降257.93%,主要系2012年结转及2013年新签订的合同较多,为完成订单需求,大幅增加材料采购所致。

    1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3.35倍,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加快,固定资产投入增大所致。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9.11倍,主要系公司为保障大订单的供货,为筹集新生产线建设资金需求。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12年7月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处置公司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13,处置博山区南过境路以北,湖南路以西的土地使用权,报告期内现该宗土地处置事项尚未完结。

    2、2012年10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32,披露公司与中国某供水公司签订139,581.01万元采购合同,合同金额占2011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56.55%,合同的履行对本公司2013年-2015年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影响。报告期内合同尚未履行。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长杰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2012年04月26日 报告期内,承诺人履行其承诺
    股东刘长汉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2012年04月26日 报告期内,承诺人履行其承诺
    董事:韩振祥、王晓军、王相民、信继国、徐玉清,监事:李久成、吕丙芳、卢其栋,高管:张宇、赵效德、刘占斌、马际红、王宝灵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2012年04月26日 报告期内,承诺人履行其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承诺的解决期限不适用
    解决方式不适用
    承诺的履行情况报告期内,承诺人履行其承诺。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5%30%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4,485.25,553.11
    2012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4,271.62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主要系南水北调及大型引水项目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履行,销售量增加,导致利润增长。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刘长杰

    201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4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为33,892,31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35.91%

    2、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3年5月3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62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2,3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12年4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为7,077万股,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9,437万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上市公告书和招股说明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长杰先生以及股东刘长汉先生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股东韩振祥、徐玉清、王晓军、赵玉珊、信继国、张宇、李久成、赵玉军、王相民、王凤霞、沈建明、赵效德、刘宁、卢其栋、宋作云、刘文文、周文智、王敖生、刘占斌、徐百栋、马际红、钱玉琦、张素萍、郭玉玲、郇正发、肖永生、吕丙芳、郑宝荣、国承凤、李金凤、刘振明、王宝灵、杨光、鹿传伟、阎士文、魏强、赵利、翟乃庆、孙兆生、薛栋、赵增奎、刘江宁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3、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刘长杰、韩振祥、徐玉清、信继国、王晓军、王相民、李久成、吕丙芳、卢其栋、张宇、赵效德、刘占斌、马际红、王宝灵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4、经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翟乃庆和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鹿传伟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5、以上人员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所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6、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7、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3年5月3日。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33,892,3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9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42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同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限售股东名称有限售股份数本次解禁限售股数备注
    1韩振祥2,848,9852,848,985董事、高管
    2徐玉清2,545,9012,545,901董事
    3王晓军2,424,6682,424,668董事、高管
    4赵玉珊2,227,6642,227,664 
    5信继国2,076,1222,076,122董事
    6张 宇2,076,1222,076,122高管
    7李久成1,757,8841,757,884高管
    8赵玉军1,591,1881,591,188 
    9王相民1,591,1881,591,188董事、高管
    10王凤霞1,591,1881,591,188 
    11沈建明1,212,3341,212,334 
    12赵效德1,151,7171,151,717高管
    13刘 宁985,021985,021 
    14卢其栋954,713954,713监事
    15宋作云954,713954,713 
    16刘文文833,480833,480 
    17周文智606,167606,167 
    18王敖生606,167606,167 
    19刘占斌560,704560,704高管
    20徐百栋484,934484,934 
    21马际红394,009394,009高管
    22钱玉琦318,238318,238 
    23张素萍318,238318,238 
    24郭玉玲318,238318,238 
    25郇正发318,238318,238 
    26肖永生318,238318,238 
    27吕丙芳318,238318,238离任监事
    28郑宝荣318,238318,238 
    29国承凤318,238318,238 
    30李金凤318,238318,238 
    31刘振明242,467242,467 
    32王宝灵242,467242,467高管
    33杨 光159,119159,119 
    34鹿传伟106,079106,079监事
    35阎士文106,079106,079 
    36魏 强106,079106,079 
    37赵 利106,079106,079 
    38翟乃庆106,079106,079监事
    39孙兆生106,079106,079 
    40薛 栋106,079106,079 
    41赵增奎106,079106,079 
    42刘江宁60,61760,617 
    合计33,892,31333,892,313 

    注: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韩振祥、徐玉清、信继国、王晓军、王相民、李久成、卢其栋、张宇、赵效德、刘占斌、马际红、王宝灵、翟乃庆、鹿传伟需履行以下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股东吕丙芳先生为公司离任监事,离职时间为2013年4月19日,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3、本次申请解禁的股东不存在冻结、质押股权的情况。

    4、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5、本次申请解禁的42名股东,与招股说明书中的股东不存在差异。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龙泉股份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龙泉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5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