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80版)
公司(母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1,513,703,437.9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25,878,439.9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51,370,343.80元,派发2011年度现金红利399,661,375.00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88,550,159.13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约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公司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因此公司以非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870,858,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523,840,240.00元。本次派发现金红利后,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64,709,919.13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5、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3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此次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伊利股份 股票代码:600887 公告编号:临2013-016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年5月20日(星期一)上午9时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五)会议地点: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金四路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3年度经营方针与投资计划》;
5、审议《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与201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6、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公司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8、审议《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公司关于以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5月9日(星期四)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合法代理人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于2013年5月15日至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持有关证明到呼和浩特市金山开发区金山大道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并于会议开始前一个小时到大会秘书处领取会议出席证。
1、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本、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股票账户本、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本、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本、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者交通费、住宿费等自理;
2、联系人:旭日、赖春玲
电话:(0471)3350092
传真:(0471)3601621
邮编:010110
3、公司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山开发区金山大道1号;
4、其他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若有变更将按规定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
| 序号 | 审议事项 | 表决意见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2 | 《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3 | 《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4 | 《公司2013年度经营方针与投资计划》 | |||
| 5 | 《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与201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 |||
| 6 |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7 | 《公司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 8 | 《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9 | 《公司关于以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
注:委托人在授权书相应表决意见栏内划“√”。
股东:
股东帐户号: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股票简称:伊利股份 股票代码:600887 公告编号:临2013-017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书面表决)决议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对2013年4月22日书面(传真等)方式送达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书面表决)通知书》中的审议事项以书面(传真等)方式进行了表决。应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十一名,实际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十一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以闲置资金购买总额不超过60亿元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伊利股份 股票代码:600887 公告编号:临2013-018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书面表决)决议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依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对2013年4月22日书面(传真等)方式送达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书面表决)通知书》中的审议事项以书面(传真等)方式进行了表决。应参加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以闲置资金购买总额不超过60亿元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伊利股份 股票代码:600887 公告编号:临2013-019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2、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
公司拟以闲置资金购买总额不超过60亿元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3、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及品种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80天,其收益率高于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仅限于商业银行自主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
4、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
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购买理财产品。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资金波峰波谷产生的短期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购买理财产品的要求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对 2013年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现金流的状况,合理安排理财产品期限,及时进行理财产品购买或赎回。
四、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并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
五、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
为防范风险,公司安排专职人员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六、其他
截至目前,公司未购买其它理财产品。
以上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确认签字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