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编号:临2013—002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3年4月25日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昌一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董事徐振兴通讯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的结果,201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10,143,533.23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给股东一定的回报,董事会拟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21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6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33,76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公司《2013年一季度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公司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协商,本公司决定继续聘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向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支付了35万元作为2012年度的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认为,支付的费用符合目前中介机构收费标准,不会影响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
公司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同意继续聘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认为该机构能够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5月24上午九时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编号:临2013—003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5月24日上午九时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3年5月24日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区浑南新区远航中路1号沈阳浑南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号热源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1、 审议《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报告》
2、 审议《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
3、 审议《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
4、 审议《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 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审议《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8、 公司独立董事做2012年度述职报告
(四)出席会议人员:
1)2013年5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
(五)登记办法: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及持股证明到本公司证券部登记。股东也可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3年5月22日9:00—11:30,13:00—16:00。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远航中路1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110168 电话:024——23784835
联系人:胡波 传真:024——23784835
特此公告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审议《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报告》
授权投票:□ 同意 □ 反对 □ 弃权
2、审议《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
授权投票:□ 同意 □ 反对 □ 弃权
3、审议《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
授权投票:□ 同意 □ 反对 □ 弃权
4、审议《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授权投票:□ 同意 □ 反对 □ 弃权
5、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授权投票:□ 同意 □ 反对 □ 弃权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授权投票:□ 同意 □ 反对 □ 弃权
7、审议《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授权投票:□ 同意 □ 反对 □ 弃权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本授权书复印打印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编号:临2013—004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3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监事陈一微缺席)。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
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监事会关于2012年度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本公司监事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和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开展工作,能够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基本原则,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没有发现公司董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及财务部门负责人员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的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2年财务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 公司《2013年一季度报告》
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监事会关于2012年度报告及2013年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2013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上述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2年年度报告及2013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6、 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由于工作变动原因,公司监事陈一微女士提出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股东的推荐,公司监事会拟提名王舟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上述监事候选人待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就任。
王舟波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4月25日
王舟波 简历
姓名: 王舟波 性别: 男
出生年月: 1960年11月
民族: 汉 学历学位: 学士
专业: 工民建 技术职称: 高级工程师
工作经历:
1982年9月-1983年8月 中建一局四公司丽都项目技术员
1983年8月-1997年1月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项目副经理、工程部经理、工程合约部经理
1998年2月-1999年5月 中建建筑承包公司投资部经理
1999年5月-2000年12月 桂林正阳步行街建设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01年1月-2005年6月 北京辰和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02年7月-2005年6月 中建国际建设公司投资部总经理
2005年7日-2008年3月 中建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2008年4月-2010年5月 中建股份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裁
2010年5月-至今 联美地产副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