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雷杰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何其聪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赵亚男 |
公司负责人雷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其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亚男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9,903,584,138.75 | 27,984,754,821.20 | 6.8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4,759,659,921.57 | 14,431,892,089.16 | 2.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42 | 2.37 | 2.11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69,162,639.49 | 7.98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8 | 7.98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33,488,628.89 | 333,488,628.89 | 58.3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05 | 66.6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05 | 66.6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05 | 66.6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8 | 2.28 | 增加0.8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8 | 2.28 | 增加0.8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8,426.1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000,00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573,543.45 |
所得税影响额 | -342,007.61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84,685.62 |
合计 | -158,662.79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61,693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87,230,742 | 人民币普通股 |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285,696,745 | 人民币普通股 |
北京万华信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39,066,991 | 人民币普通股 |
嘉鑫投资有限公司 | 122,715,99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圆融担保租赁有限公司 | 83,440,195 | 人民币普通股 |
郑州煤电物资供销有限公司 | 79,963,520 | 人民币普通股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68,988,240 | 人民币普通股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64,689,601 | 人民币普通股 |
浙江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 | 61,82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51,838,965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13年3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增减幅度 | 主要原因 |
客户备付金 | 1,075,660,255.86 | 794,821,751.22 | 35.33% | 期末客户备付金增加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862,540,600.00 | 526,039,015.30 | 63.97%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规模增加 |
其他资产 | 5,037,057,323.30 | 3,610,151,348.77 | 39.52% | 融资业务规模增加 |
拆入资金 | 1,7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750.00% | 拆入资金规模增加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172,665,000.00 | 779,270,000.00 | 50.48% | 卖出回购业务增加 |
应交税费 | 124,375,393.63 | 94,024,199.81 | 32.28% | 应税收入及利润增加 |
应付利息 | 2,732,411.52 | 2,005,585.05 | 36.24% | 应付拆入资金利息增加 |
3.1.2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13年1-3月 | 2012年1-3月 | 增减幅度 | 主要原因 |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 | 322,160,659.12 | 234,478,250.18 | 37.39% | 经纪业务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增加 |
证券承销业务净收入 | 28,497,013.06 | 11,774,197.45 | 142.03% | 证券承销业务净收入增加 |
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 | 4,200,896.71 | 7,842,667.36 | -46.44% | 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减少 |
投资净收益 | 166,122,432.59 | 76,536,665.08 | 117.05% | 自营业务的投资收益增加 |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 19,622,369.94 | 14,203,443.68 | 38.15% | 期末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 |
汇兑净收益 | -269,866.18 | 12,611.18 | -2239.90% | 汇率变动影响 |
其他业务收入 | 3,331,001.04 | 5,877,916.06 | -43.33% | 其他业务收入减少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31,393,717.23 | 20,090,817.37 | 56.26% | 应税的营业收入增加 |
营业外收入 | 5,162,839.29 | 443,964.41 | 1062.89% | 报告期收到政府补助 |
营业外支出 | 3,794,808.85 | 1,271,807.87 | 198.38% | 报告期发生违约金支出 |
所得税费用 | 99,591,941.11 | 48,288,371.99 | 106.24% | 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
少数股东损益 | -2,034,305.98 | -3,405,406.76 | - | 投行子公司方正瑞信净利润水平上升 |
基本每股收益 | 0.0547 | 0.0300 | 82.33%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增加 |
稀释每股收益 | 0.0547 | 0.0300 | 82.33% | |
其他综合收益 | -5,612,142.80 | 50,827,298.43 | -111.04%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35,325.86 | -1,545,624,514.75 | - | 上年同期子公司购理财产品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确认,公司应自取得盛京银行股权之日起采取权益法进行核算,201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正前期会计差错的议案》,对2012年度定期报告进行了更正,于2013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了《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 1、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慎监管的有关要求,证券公司在申请IPO上市监管意见书前三年内发生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增持的,承诺自持股日起60个月内不转让。 | 报告期内,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该承诺。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避免同业竞争 | 北京大学 | 3、在本单位作为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原则上不再新设立从事与股份公司有相同业务或有同业竞争关系的企业; 4、如果出现股份公司的业务与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同业竞争的情况,股份公司将较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 报告期内,北京大学严格履行了该承诺。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避免同业竞争 | 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3、在本公司作为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原则上不再新设立从事与股份公司有相同业务或有同业竞争关系的企业; 4、如果出现股份公司的业务与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同业竞争的情况,股份公司将较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 报告期内,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该承诺。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避免同业竞争 |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 4、如果出现股份公司的业务与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同业竞争的情况,股份公司将较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5、本公司将充分尊重股份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股份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公司法》以及股份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促使本公司提名的股份公司董事依法履行其应尽的的诚信和勤勉责任。 | 报告期内,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该承诺。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 北京大学 | 在本校实际控制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任何期限内,本校及本校所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或企业)将尽最大努力减少或避免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 报告期内,北京大学严格履行了该承诺。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 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在本公司间接持有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任何期限内,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或企业)将尽最大努力减少或避免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 报告期内,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该承诺。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 在本公司合法持有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任何期限内,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或企业)将尽最大努力减少或避免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 报告期内,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该承诺。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 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在本公司合法持有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任何期限内,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或企业)将尽最大努力减少或避免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 报告期内,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该承诺。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主营业务受证券市场波动影响较大,对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变动情况难以进行准确估计。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2010年修订),按月对公司主要财务信息进行披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现金分红。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雷杰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