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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拟以现金35,971.50万元分别收购中国嘉德、湖北东亚、中诚信、青海天象持有的北京中期30%、17.86%、10.71%、1.43%的股权,合计北京中期60%的股权。
(2)在本次股权转让基础上,实施吸收合并,北京中期作为合并存续方在吸收合并过程中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依法存续,方正期货作为被吸收方在吸收合并完成后依法解散注销。交易后的新主体拟更名为方正中期,吸收合并完成后新主体的注册资本为34,000万元。
前述北京中期股权转让以及吸收合并方正期货事项构成整体方案,两事项同时进行,不可分割,且同时生效、互为前提。任何一项内容因未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而无法付诸实施,另一项将不予实施。
2、交易主体:
(1)股权转让部分:嘉德拍卖、湖北东亚、中诚信、青海天象分别将其持有的北京中期30%、17.86%、10.71%、1.43%的股权转让给方正证券。本次股权转让后,湖北东亚与中诚信不再享有北京中期的股东权益,嘉德拍卖与青海天象各自在北京中期享有20%的股东权益,方正证券在北京中期享有60%的股东权益。
(2)吸收合并部分:北京中期吸收合并方正期货,交易完成后,名称拟变更为方正中期;方正期货的股东以及上述股权转让后北京中期的股东,以各自在方正期货和北京中期享有股东权益的比例与截至基准日北京中期、方正期货经评估的股东权益价值为依据,确定在交易后新主体中的持股比例。吸收合并后的各方持股比例为: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5.62 |
2 | 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 7.50 |
3 | 青海天象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 7.50 |
4 | 北京天华投资有限公司 | 4.60 |
5 | 长沙泓运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81 |
6 | 深圳天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97 |
合计 | 100.00 |
3、交易价格
以截至基准日北京中期经评估机构评估的股东权益价值为定价依据,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为转让标的对应的股东权益价值评估值,转让标的总价款合计35,971.50万元。
4、支付方式及期限
支付方式为全额现金支付,分期付款。
5、交付过户时间安排及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生效条件:
(1)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协议并加盖各方公章。
(2)本次交易事宜己经按照《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各方公司章程之规定,经各自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或其他内部权力机构等审议通过。
6、职工安排
(1)方正期货的员工将由交易后新主体全部承接;交易后新主体享有和承担方正期货作为用人单位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2)交易后新主体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障方正期货原有职工的合法权益。
(3)方正期货与北京中期积极配合,完成员工劳动关系与社保关系等的交接手续。
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期货行业进入高速增长阶段
近年来,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一直保持快速增长,刺激了金融机构和非金融类企业对期货交易的需求。期货行业监管机构出台了多项推动期货行业发展的政策,积极推进期货公司业务创新,包括投资咨询、境外代理以及资产管理等业务,并计划逐步推出多个商品期货品种,并且大力发展金融期货。这将大大改善期货公司盈利模式和盈利能力,推动期货行业整体盈利增长。
(二)扩展公司期货业务的快捷有效途径
本次交易将提升公司的期货业务竞争力,满足期货业务快速增长的需求,并能迅速提升期货公司评级及核心财务指标,具有良好的整合协同效应。
1、迅速提升方正中期评级及核心财务指标
根据北京中期和方正期货的2012年度审计报告,可以进行模拟计算得到:
单位:万元 | 方正期货 | 北京中期 | 方正中期 |
手续费收入 | 14,821 | 13,698 | 28,519 |
客户权益 | 186,126 | 197,297 | 383,423 |
净利润 | 5,227 | 2,807 | 8,034 |
网点数量(个) | 11 | 13 | 24 |
注:网点数量更新至2013年3月31日。
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方正中期的主要财务指标较两家期货公司有大幅上升,公司评级有望快速提升,综合实力大幅加强,在国内期货业更具竞争力,并有利于公司申请及开展创新业务。
2、整合及协同效应
(1)网点布局互补,业务范围覆盖全国
北京中期的13家营业网点多分布在我国北方,而方正期货的11家营业网点多分布在我国南方。通过本次交易,方正中期将拥有覆盖全国的营业网点,有利于公司今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
(2)业务资质扩充
相比较方正期货,北京中期还拥有期货投资咨询资格、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金所)交易结算会员资质。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方正中期净资本将超过5亿元,结合北京中期在程序化交易、创新业务等领域的研发能力,可进一步申请创新业务,扩展业务范围。
通过本次交易,方正中期将拥有中金所交易结算会员资质、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两家期货公司业务资质充分融合,将成为吸并后新的利润增长点,是方正证券期货业务实施行业战略布局,充分参与未来竞争发展的重要一步。
(3)期证业务协同
2010年方正证券取得IB业务资格,现目前在全国18个省(市)拥有42家IB营业网点。本次交易完成后,方正中期可以结合方正证券的券商背景,进一步扩展业务规模,提高客户权益等关键指标,提升整体盈利能力。
此外,方正中期还可以与方正证券共享客户、研发、技术系统等资源,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综合服务产品,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打造核心竞争力。
(三)方正中期长期增长带来的收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拥有方正中期75.62%股权,提升了公司期货业务的竞争力。方正中期的规模较方正期货有较大提高,结合了方正期货和北京中期二者的竞争优势,在网点、业务上形成了良好的互补,并且能够和方正证券其他业务形成协同效应。此外,公司将随着我国期货行业一起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公司可享有相应的利润及现金分红,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及方正期货与北京中期及其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资产优化,增强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期货业务整合,形成协同效应,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创新发展,进一步整合期证合作业务,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交易的定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定价公允,审计结果真实,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一届董事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股权转让暨吸收合并协议
4、北京中期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
5、方正期货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3-035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 4月25日(星期四)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1层会议室。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名,实到3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琦女士主持,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本议案,监事会同意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正前期会计差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处理,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以及就其原因和影响所做的说明。监事会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对公司经营中的重大事项予以密切关注,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条目 | 条款内容 | 条目 | 条款内容 |
第一条 | 为进一步规范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及《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 第一条 | 为进一步规范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
第三条 |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监管部门处罚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三条 |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监管部门处罚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八条 |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临时会议,监事会主席应当分别提前10日和5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传真送达的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 第八条 |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临时会议,监事会主席应当分别提前10日和5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传真送达的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经全体监事同意,可以豁免监事会临时会议通知的时限。 |
第十条 | 监事未在会议通知指定的期间内递交表决结果的,视为弃权。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通知指定的表决期间自会议通知发出之日起算,并不得少于公司章程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时间。表决期间届满,根据监事表决结果制作的监事会决议自然生效。 | 第十条 | 监事未在会议通知指定的期间内递交表决结果的,视为弃权。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通知指定的表决期间自会议通知发出之日起算,并不得少于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会会议通知期限。表决期间届满,根据监事表决结果制作的监事会决议自然生效。 |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3-036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20日(星期一)上午9:30,会期半天
2、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13日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不提供网络投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3年5月20日(星期一)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20日(星期一)上午9:30,会期半天
4、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金泰路199号世纪金源大饭店
5、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13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5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审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
6、审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关于聘任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调整外部董事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制定<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3、审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14、审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15、审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薪酬及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议案内容详见与本通知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3年5月16日、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熊郁柳、谭剑伟
电话:0731-85832367
传真:0731-85832366
邮编:410015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华侨国际大厦22层
2、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见下表)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2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3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4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5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 | |||
6 | 方正证券股份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7 | 关于聘任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8 | 关于调整外部董事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10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11 | 关于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12 | 关于制定《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13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 |||
14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 |||
15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薪酬及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
注:1、如委托人未对会议表决事项做具体指示,受托人可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至2013年5月20日;
2、第11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3-037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本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24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承销团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9元,共计募集资金585,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9,1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65,9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8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82.4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64,817.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2-1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314,000.0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575.03万元。201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65,775.85万元,2012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460.79万元;2012年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印花税282.41万元(2011年已列为发行费用从募集资金中扣除)。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79,775.8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035.82万元。
截至 2012年12月31日,6个募集资金专户全部销户,余额77.5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已转入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基本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8月4日分别与中国银行长沙宏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劳动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解放西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深圳发展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中信银行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中国银行长沙宏景支行 | 608057407676 | 0.00 | 已销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劳动路支行 | 18-067901040010893 | 0.00 | 已销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解放西路支行 | 43001700661052503151 | 0.00 | 已销户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368100100100438802 | 0.00 | 已销户 |
深圳发展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 19009886427303 | 0.00 | 已销户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7401110187000001611 | 0.00 | 已销户 |
合 计 | 0.0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3、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2年度
编制单位: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64,817.5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5,775.8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79,775.8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注]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2) |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补充子公司资本金 | 否 | 150,000.00 | 3,968.94 | 否 | ||||||||
调整自营规模 | 否 | 206,775.85 | 305,775.85 | 2,732.28 | 否 | |||||||
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 否 | 59,000.00 | 124,000.00 | 6,818.00 | 否 | |||||||
合 计 | 265,775.85 | 579,775.85 | 13,519.2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金额进行承诺,同时亦未对投资到位后产生的效益进行预计。募集资金到位后,增强了公司的资本实力,推进了各项业务的发展。本期自营业务实现的收益含其他综合收益。